一、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
1950年中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性20周岁、女性18周岁,后来因为计划生育的需要,我国的法定婚龄在1980年开始变更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但是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
如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之第二条和第十三条分别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我州各少数民族,也适用于和少数民族结婚的汉族。
中国香港的法定婚龄与大陆有所不同,根据香港《婚姻条例》规定,在香港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21周岁的人结婚,还需获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并且结合的男女之间不可存在禁止的近亲属关系。
台湾与香港相同,都是十六岁。
二、世界上其它国家的法定婚龄。
01、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
阿富汗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为16岁(经父母或监护人和法院同意的可降为15岁),男孩为18岁。但阿富汗存在普遍的早婚现象。
2014年卫生部对阿富汗24032个家庭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龄在25岁至49岁之间的女性中,53%的人在18岁之前结婚,21%的人在15岁之前结婚。据阿富汗中央统计组织(Central Statistics Organization of Afghanistan)统计,15岁至19岁的女孩中有173%已婚,20岁至24岁的女孩中有662%已婚。
02、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但当局并没有执行这项法律。未成年人婚姻主要发生在阿尔巴尼亚的农村地区和罗姆社区。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 在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至24岁的女性中,96%的人在18岁之前结婚。而罗姆女性有30%在13岁到17岁之间结婚。
03、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法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
16岁至18岁之间的人可以向州或地区的法官或地方法官申请准许结婚命令,授权已满十八岁的人结婚,同时也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而实际情况是,在澳大利亚18岁以下结婚的人寥寥无几。
04、巴西
巴西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经父母或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可降为16岁)。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在巴西20-24岁的女性中,超过11%的人在15岁之前结婚,在20-24岁的女性中,36%的人在18岁之前结婚。
05、柬埔寨
柬埔寨法定最低结婚年龄无分男女都是18岁,然而,16岁的孩子可以在父母允许的情况下合法结婚。大数据显示,在柬埔寨20至24岁的女性中有18%在18岁之前结婚,2%在16岁之前结婚。
06、芬兰
芬兰的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
07、法国
法国结婚的最低法定婚龄是18岁。但法国及法殖民地存在童婚问题,特别是在非洲或亚洲后裔社区。据人权观察员说,有7万名10至18岁的儿童面临强迫婚姻的危险。尽管大多数强迫婚姻都发生在国外,当局还是采取了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规定对强迫婚姻案件进行起诉,即使婚姻发生在国外。违规者最高可被判处3年监禁和45万欧元(495万美元)罚款。如果妇女和女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以强迫婚姻威胁她们,她们可以在避难所寻求庇护。政府提供教育项目,告知年轻妇女她们的权利。
08、德国
德国的法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18岁。强迫婚姻是无效和非法的,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如呈请人已满16岁,而其未来配偶已达法定年龄,则家庭可向法院请求免除适用本规则。
09、印度
印度规定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男性为21岁,并赋予法院废除童婚的权力。它还规定了对执行、安排或参与这种婚姻的人的惩罚。但当局并没有始终如一地执行法律。根据NCRB 2014年的一份报告,违反《禁止童婚法》最多的地方是泰米尔纳德邦(47起)、卡纳塔克邦(44起)和喀拉拉邦(19起)。
该法律并没有将18岁以下的女孩和21岁以下的男孩之间的婚姻定义为“非法”,只能判定为无效婚姻。
10、伊拉克
伊拉克结婚的最低年龄是15岁,但是需要父母的允许,如果结婚双方满18岁,则无需监护人的同意即可结婚。可悲的是伊拉克政府几乎没有能力去执行该法律。11岁女孩的传统强迫婚姻仍在继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6%的女孩在15岁之前结婚,24%的女孩在18岁之前结婚。11至18岁的女孩告诉儿童基金会,早婚是她们完成学业的主要障碍。早婚和强迫婚姻以及虐待性的临时婚姻在达什控制地区更为普遍。
2017年的时候,伊拉克议会讨论了一项新的法律:将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提前至9岁。此法案的提出缘由是因为传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拉德的妻子是在9岁出嫁,但是未获得通过。
2016年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Marriage Laws around the World 报告
需要你俩一起到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必须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涉外婚登机关在省直辖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汉涉外婚登办结婚。1,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2,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3,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4,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5,填表格,登记,领取结婚证。6,如中国人一方要随外国人去国外居住,则另需将结婚证进行双认证——先到公证处将结婚证公证(1-2天),然后联系双认证代理公司将公证文件做双认证(2-4周)。7,中国人持结婚证双认证及各国所需其他材料,申请签证或居留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必须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涉外婚登机关在省直辖市。比如湖北的就只能在武汉涉外婚登办结婚。1,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2,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3,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4,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5,填表格,登记,领取结婚证。6,如中国人一方要随外国人去国外居住,则另需将结婚证进行双认证——先到公证处将结婚证公证(1-2天),然后联系双认证代理公司将公证文件做双认证(2-4周)。7,中国人持结婚证双认证及各国所需其他材料,申请签证或居留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可以在中国上户口。按照规定,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才可申领中国绿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不管她是哪国人,只要你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了。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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