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
1、结婚证一般在申请结婚登记后马上就能办下来。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花费的时间要根据当天领证的人数决定,如果是在一些热门日子登记结婚,例如情人节、520、七夕节等等,结婚的人数将非常多,排队领证的时间也将变长。
加上还有一些民政局需要让新人做婚检,未带结婚登记照片的还需要在民政局拍登记照,所花费的时间可能就需要4—6小时。所以在领证前最好提前打听当地民政局的领证要求和程序,提前到照相馆拍好结婚登记照,省去在民政局拍照的时间,要做婚检,可以提前抽空做好,避开热门日子,这样到就可以直接登记结婚,大概在1—2小时就可以登记完成。
一、领结婚证的流程
1、预约登记,在网上、或者电话预约登记。
2、取婚检单,到民政局合作医院进行婚检,婚检不是强制的,也可以直接领证,但是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婚检结果出来后再领证。
3、填写声明,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排队等候。
5、按写手印,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
6、颁证仪式,工作人员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7、宣读誓言,如果结婚登记处有宣誓场地,就可以有该环节。
8、拿证签字。
9、拍照纪念。新人在领证前一定要把相关准备工作合理分配好,这样在领证当天就可以事倍功半!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天的时间。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那么婚姻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
婚姻无效以及法律后果
1、婚姻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2、婚姻的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效或者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
1、男女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新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3、双方需要提交3张,二寸双人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登记流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登记结婚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结婚证时间一般是需要半天,办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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