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郑州怎么领结婚证

外地户口在郑州怎么领结婚证,第1张

拿两个人的户口本或是户口纸(集体户需要本人户口纸及集体户首页)到男方,女方中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办理结婚。

一、异地户口如何领结婚证

(一)异地户口结婚证领取需要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3、居民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1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2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 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异地结婚中婚前体检规定

      1、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2、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另外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法律分析:河南省民政厅地址:晨旭路8号;巩义市民政局地址:建设路86;荥阳市民政局地址:康泰路与紫薇路交叉口荥阳民政局2楼;登封市民政局: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郑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嵩山北路12号301;上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新建街东段行政服务中心;中牟县民政局地址:青年东路250号等。结婚证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户口本进行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结婚双方不能是直系亲属,社区或者街道的单身证明,双方近期合照,红底蓝底均可,结婚的男女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注意内容要与户口本或是身份证上的信息相一致。申请完结婚登记之后,将携带的登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审核证件的正确与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郑州结婚证在哪里办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郑州结婚证在哪里办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州市民政局

 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处:嵩山北路12号

 巩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巩义市东区行政西街7号

 荥阳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中原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

 新密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新密市西大街18号妇幼保健院西20米

 登封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登封市崇高路932号

 新郑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中兴路与文化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A区

 中牟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中牟县清阳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

 金水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国基路与普庆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水区民政局一楼

 二七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侧

 管城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

 中原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中原区桐柏路177号

 惠济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惠济区新城路9号爱康服务一楼101室

 上街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新建街东段行政服务中心

 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冬青街11号

 经开区婚姻登记处:经开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万达假日酒店一楼

 航空港区婚姻登记处:航空港区郑韩路与飞翔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55号

 郑东新区婚姻登记处:农业东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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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婚姻登记处的地址是航海东路经开区管委会西办公区,投诉电话:0371-67181133和联系电话:0371-6678725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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