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结婚依据当地风俗习惯,但不可以领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满足结婚条件。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__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__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如果说你现在19岁的话,结婚那么真的是太早了,按理说19岁应该还在学校里面读书。你选择在这个年龄就想要结婚的话,那么那么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确实是太早了,其实女孩子来说的话,19岁就已经能够结婚了。而且如果说你现在真的打算想要结婚的话,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去领结婚证的。现在民政局对于年龄的要求又往下放了,因为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出生率已经很低了,所以说年龄是适当放宽了。
我觉得幸福的几率还是低了些。我的两个女同学,都是19岁结婚。一个已离婚多年,凑合跟一个男的同居生活。另一个同学虽然还在婚内,因为有两个儿子,自己拼命挣钱养家!他老公在家什么也不想干,也是为了孩子凑合过日子!隐隐感觉她也压力山大,过得不快乐!
先说离婚的同学,自己把自己的婚姻搞得一地鸡毛。原本早早嫁人,嫁得还算可以,其码在市里有房,而且老公有正式工作,公公婆婆也有退休金。家里任何事,她不用操心。只可惜她那时太年轻,太爱玩。自己挣的钱全部用在跳舞唱歌上!对!喜欢去舞厅跳舞。每天下班就奔舞厅,孩子也不管,一来二去,就跟一个男的走在一起。然后回家离婚。
原以为离婚后,可以跟那个男舞伴结婚。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想跟她结婚。两人同居到现在,都是同学贴钱养自己和男舞伴。这个舞伴有正式工作,有房子,但还是和同学在外面租房住。房费,十年九个月,男舞伴交一次房费。每年她生日,男舞伴会给她买一次不超过一千的礼物。其它时间都是一毛不拔。如果同学提出让男的出生活费用,男的立马不回她们租的家。也就是这样混日子。不幸福了!
另一个同学虽然在婚姻在婚姻状态。但男的太懒,没有上进心,没有责任心。同学因为早早结婚生子,而且生了两个男孩。因为怕孩子受委屈受苦,自己不敢离婚。勉强靠自己的一己之力维持这个家。尽管深感压力大,还要努力前行,强颜欢笑。路是自己选择的,再苦再累也要走下去!
晚一点结婚,人的思想成熟了!就会判断出自己恋爱男友值不值嫁。有时,时间可以证明一切。而且生活阅历深了!也能判断出好坏。不会因为自己年少轻狂,后悔一生!就是这样了!
结婚生子早晚和家庭幸福没有必然联系。幸福不幸福取决于遇到了什么样的人,组成什么样的家,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如何处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与诗和远方,还包括你对幸福的理解。总之幸福是综合的因素,是在特定环境,特定时间对感情、生活、家庭的理解,和结婚早晚没有
法定结婚年龄,就是国家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小年龄,目前新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限制的规定没有改变,依旧延续了1980年婚烟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结婚年龄,男生不能低于二十二周岁,女生不能低于二十周岁。
所以19岁应该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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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可以结婚,但不能领结婚证,具体如下:
1、男女十九岁都不可以办结婚证,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过如果是少数民族的,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管什么时候结婚,都要准备好了再结。因为一结婚,就不再是单身时候的你了,有很多事情会需要你去处理和面对。19岁确实太小了,不建议太早结婚。最好是25岁左右,且出来社会工作过。或许那时候,你会发现,你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我建议您最好不要“结婚”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您所说的情况不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结婚要件,不叫结婚,这只能算是同居!法律对同居这方面的保护是比较少的!
其次,不管是男是女,其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还没有完全!对情感和社会的认知还不够完全!在婚后生活中,生理上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对性知识的认识较少,可能导致多种疾病的诱发。这个可以在以往的统计中得出结论,而且对后代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再次,从经济的承受力来看,19岁刚处于经济的半独立或根本未独立期,对日后的婚姻生活有一定的经济阻碍。
所以不管是从生理心理还是从社会法律及经济的角度看,这阶段“结婚”是弊绝对大于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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