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请法学人士帮个小忙)

民法案例分析(请法学人士帮个小忙),第1张

一、甲赠与无效,因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处分金手链。乙的行为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处分财产。

二、法定继承人有丙、丙之女、乙与丁之子。原有婚姻关系解除,甲无继承权。甲乙为夫妻,共有二子一女,由于生活困难,女儿由他人收养,拟制血亲代替自然血亲,其女丧失继承权。与丙结婚,与其子女自然取得拟制血亲关系。与丁之子随时非婚生,但是同婚生一样对待。至于丙之子是否取得继承权看与乙是否有赡养关系。

三、有效。虽然是被胁迫,只是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前合同还是有效的。

四、1、正确。刘某利用自己的知识优势欺诈。2、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李某享有撤销权。是可撤销的合同。

打的好累,求采纳。

  婚姻双方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愿结成无性的形式婚姻关系,并就婚前婚后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1、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为无性婚姻,婚后分居各自生活。

 2、甲乙双方承诺婚后相敬如宾、维系家庭和睦,尊重各自的爱情观、择偶观。

 二、关于双方财产及受益的约定

 不论婚前还是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均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开始、存续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均属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产或者机动车均为个人财产,若不动产或者机动车为按揭的,则应由财产所人承担还款义务,另一方不负有承担分担债务的义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继承或受赠于第三人财产的财产的,另一方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该份财产继承的权利。

 4、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或者其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受益。

 5、甲乙任何一方无偿自愿赠予给另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有权不予以返还。

 6、甲、乙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扥,则其财产或债务,包括其所得的各种赔偿、救助,由其直系亲属处理(包括支配权和使用权)。

 其本人名下个人财产的分配,应首先依照遗嘱进行分配;若未有遗嘱的,则由其直系亲属继承,另一方无权继承遗产,同时应出具书面说明其自动放弃该份财产继承的权利。

 7、除上述财产外,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财产持续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债权债务的约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外,任何一方对外产生个人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承担债务也以个人财产为限,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外承担了债务的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2、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一方对外负债的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共同偿还的,任何一方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外承担了债务的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他事项的约定

 (一)双方分别承担本人、各自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另一方无需支出任何费用。

 1、走亲访友时候,双方根据对方时间协商进行。但重要场合一定出席,如对方直系亲人和至亲朋友的婚丧嫁娶,谁的事由、谁的亲友谁来负责全部费用,不涉及到另一方的支出,但礼品种类要告知对方,并以双方共同名义相送。

 2、财产的修缮、维护、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各自负责。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特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双方各自平分,自愿无偿的给付,另一方则无需返还。

 (二)子女的抚养及老人的赡养。

 1、任何一方与他人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一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2、双方各自对自己的直系亲属尽赡养或者抚养义务,但另一方应尽定期探望的义务。

 (三)任何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五、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行为的约定

 1、甲乙双方婚姻关系为无性婚姻,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履行夫妻间的义务。

 2、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因某些原因变成非完全行为能力者(如瘫痪、中风、变成植物人、神经病等重大疾病或车祸变故),另一方只需尽道德上的照顾义务,但并不是强制扶养义务。

 六、关于婚姻关系解除的约定

 1、法定的婚姻解除条件;

 2、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利用另一方进行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给另一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4、强迫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

 5、一方存在家暴、虐待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以婚姻登记为前提,任何一方无故拒绝与另一方进行婚姻登记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的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婚姻双方协议书2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甲乙双方婚后育有____个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已分居多年。鉴于甲乙双方已无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问题:

 三、债务承担与共同财产分割

 1、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债务各自承担,双方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及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有_______处房产,分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_____处房产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甲乙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男方:女方:

 日期:

婚姻双方协议书3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职业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职业

 甲、乙双方于___年_月_日登记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双方婚前的财产和结婚以后所得财产归属及债务的承当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不属(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 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或共同承当),另一方不负(或共同)清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婚后如购买房屋,则购房款由双方(甲或乙承当)平均分担,产权共同所有(或归甲或乙所有)。

 五、甲、乙双方婚后所需的家具、电器、房屋装修等支出由双方(甲或乙承当)平均分担,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归甲或乙所有)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婚姻双方协议书4

 甲方(男方):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美国国籍,护照号码:______

 乙方(女方):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中国上海籍,住上海浦东新区__路__弄___号____室。身份证号:____

 鉴于:甲、乙双方经自愿相识相恋,并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成为合法夫妻;

 鉴于:在任何一方死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婚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陈述;

 鉴于:双方已经充分知晓对方的婚前财产(女方婚前财产详见本协议附件);

 鉴于: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权利及订立本协议的后果;

 鉴于:双方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双方的意志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进行处理;

 鉴于: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双方在此订立协议如下: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略)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

 (略)

 三、债务

 (略)

 四、日常开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处分其个人财产而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

 2若发生分居、离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分割婚前财产及婚后属于各方的财产。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婚姻双方协议书5

 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事实婚姻关系,并生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2)女方自离婚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________件,总计约________元;

 银行存款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________车,作价________元,归女方________元,男方________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婚姻双方协议书6

 男方: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x族,工作单位:___,现住址:___ 。

 女方: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x族,工作单位:___,现住址:___ 。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x市x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与女方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 、双方于x年x月x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元,在每月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 、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x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x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内付清。

 2 、机动车辆:x年x月x日购有x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内付清。

 3 、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 、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

 女方住: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______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签章)

 女方:___(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婚姻双方协议书7

 男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在办理结婚,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子女抚养:_________________婚生女(子), 岁,归男(女)方抚养。女(男)方依法享受探视权。(若婚后无子女,协议书写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确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未怀孕)

 2、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有:_________________

 (1)住房情况:_________________位于房屋一套。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归男(女)方所有。

 (2)家具、家电:无。

 (3)交通工具:车牌号

 (4)存款:无。

 (5)其它:无。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签署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选项A说法正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题中,甲、乙在婚姻存续期间未按照约定将门面房的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仍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选项B、C说法正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据此可知,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选项D说法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据此可知,若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全国2013年1月自考真题: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

 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

 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

 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

 2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D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3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己身与堂弟是

 A二亲等的旁系血亲

 B三亲等的旁系血亲

 C四亲等的旁系血亲

 D五亲等的旁系血亲

 4小张的父母离婚,小张随母亲生活,2011年,小张考上大学,但母亲无力支付其上大学的费用,小张起诉要求父亲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父亲有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B父亲无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C父亲有负担能力时有义务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

 D母亲支付小张上大学的费用时父亲有义务分担一半

 5现代各国法律中没有设立亲权制度的国家是

 A德国

 B美国

 C日本

 D法国

 6有权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A婚姻当事人双方的近亲属

 B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C患者所在单位

 D患者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7毕某(男)与李某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李某所有,李某补偿毕某26万元。后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李某将毕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C如果协议显失公平,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D如果协议对女方不利,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A予以抵偿

 B如价值较大的可以部分予以抵偿

 C如结婚不满8年的可以酌情予以抵偿

 D不予抵偿

 9甲于2005年与乙结婚,2006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父母借款3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0年,甲乙离婚。离婚时,甲向其父母所借的钱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主要由甲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10单身女李某想收养一个11岁男童。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错误的一项是

 A收养应经11岁男童同意

 B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李某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男童的年龄应当相差30周岁以上

 1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且经甲申请法院已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12“婚姻不能听从已婚者的任性,相反的,已婚者的任性应该服从婚姻的本质”,此话出自

 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

 13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A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B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C在离婚后六个月内提出

 D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提出

 14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

 A自行恢复

 B由双方协商恢复

 C由法院判决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15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包括

 A本人的结婚证

 B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C本人的护照

 D外国人一方国藉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介绍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16离婚案件原告钟某与被告徐某夫妻双方有一套房子,2011年的市场评估价格是40万元。2011年底,被告徐某未征得原告钟某同意拿了原告的身份证,通过中介公司与金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以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金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原告钟某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原告钟某请求被告徐某赔偿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原告钟某请求被告徐某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原告钟某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7易平和刘妮系两地工作的夫妻,由于刘妮的疏忽,孩子出生三个月即发高烧死亡,易平因此责怪刘妮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导致孩子死亡,打算与刘妮离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易平在刘妮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B易平在刘妮分娩后6个月内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C刘妮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

 D刘妮承认该孩子系与他人通所生,易平在刘妮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

 18亲属制度的通则性规定,一般包括

 A亲属的种类

 B近亲属的范围

 C亲系

 D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19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补和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

 A增设了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制度

 B明确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C增设了亲权制度

 D把判决离婚的理由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夫妻关系破裂”

 20中国留学生甲和日本姑娘乙准备结婚,乙主张在日本结婚,甲打算带着乙回中国结婚,只要他们的婚姻

 A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的,均有效

 B符合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的,均有效

 C符合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律的,均有效

 D符合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的国家法律的,均有效

 21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共同居住生活,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22根据现行法律的精神,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有

 A一方婚前的银行存款在婚后取得的利息

 B一方参与文艺体育竞赛取得的奖牌

 C一方在事故中受伤获得的赔偿金

 D一方在婚后获得的专利转让费

 23下列亲属中不属于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的有

 A表舅与表外甥女

 B堂叔与堂侄女

 C养兄与养妹

 D继兄与继妹

 242003年5月周某(男)与夏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周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夏某辞职在家负责照料儿子及周某的生活。2008年8月周某提出离婚,夏某得知周某与丛某已同居多年。夏某提出了下列主张,法院对此应予支持的有

 A夏某因抚育儿子、照顾周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周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夏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周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周某与丛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夏某进行赔偿

 D丛某与周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夏某赔礼道歉

 25周某与夏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其后周某以个人名义向林某借10万元装修婚后住房,约定5年后归还。5年后周某提出离婚,法院判决周某与夏某离婚。关于这笔债务的处理

 A如林某知道该约定,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B不论林某是否知道该约定,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D如夏某能够证明林某与周某明确约定为周某的债务,应以周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中表婚

 27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8姻亲

 29早期型的婚约

 30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实行计划生育也是夫妻双方的法定权利。

 32简述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33论现代法律中的亲权的法律特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34原告陈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提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包括一套位于郊区的房屋和一套位于市区的房屋,被告丁先生同意离婚,但对财产的归属提出了异议。被告丁先生认为,市区的房产虽是在婚后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却是由其父母出资支付的首付并偿还贷款,妻子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没有道理,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得到法院的确认。被告还认为,郊区的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是自己婚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自己婚前存款支付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也由自己一个人的工资还贷,因此这套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原告陈女士提出,市区的房屋装修花了10万元,装修款是由夫妻共同支付的;郊区的房屋婚后虽然以丈夫的工资还贷,但自己的工资全部用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还贷,所以自己对这套房屋也应享有一部分所有权。

 请问:法院对这两套房屋如何处理?

 35李先生起诉请求与荆女士离婚。李先生诉称,2006年8月他与荆女士结婚,结婚前双方没有同居过,而他们的女儿2007年4月就出生,不可能是他的女儿,他请求确认自己和女儿亲子关系不存在,不承担女儿的抚养义务。荆女士认为丈夫起诉离婚和否认亲子关系是在报复自己,由于她原来在外地工作,公公婆婆帮助调到北京后没有对夫家感恩戴德,与公公婆婆的关系比较紧张。公公婆婆重男轻女,对她生女孩也不满意。

 荆女士同意离婚,但坚持认为女儿是李先生的孩子,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要求李先生支付女儿抚育费和分割婚姻住房。法院查明荆女士与李先生2006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于2007年1月按揭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总价40万元。买房时,荆女士没有北京户口,丈夫李先生有北京户口。由于涉案房屋只能由有北京户口的人购买,他们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时,只记载了李先生的名字,未记载荆女士的名字。

 荆女士称,买房时她和李先生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共同贷款,后来,两人以家庭的共同收入偿还贷款本息至今。如今,李先生提出种种理由想和她离婚,且拒绝在房产证上署上她的名字,具有独占房产的意思。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她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涉案房屋的共有产权。被告李先生辩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房产,当初结婚时双方有口头协议,李先生帮助荆女士调到北京工作,解决北京户口,作为报答,荆女士放弃对房屋的权利。现在荆女士不应再主张分割该房屋所有权。

 请问:对孩子的抚养和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

婚姻继承编 

第一章 婚姻法 

一、单选题  

6下列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  A 甲男和乙女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 B 甲男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C 甲男乙女是表兄妹而结婚 D 乙女因受家庭强迫与甲男结婚  

二、多选题 

1公民赵某、陈某二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结婚,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却不予登记,下列哪些情形可能使得两人不能登记:( ) A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B 表兄妹 C 男方已有妻子,其妻一个月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公安机关认为男方有谋杀嫌疑,正在立案侦查  D 有人向男方所在单位告发赵某、陈某在赵某妻子死亡前两人长期同居 

2尹某(男)与王某(女)于1999年6月登记结婚,2001年8月尹某欲与王某离婚,尹某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 A王某患上严重的心脏病 B王某发现自己怀孕后,于2001年5月未经尹某同意做了中止妊娠手术  C王某因病丧失生育能力 D 王某于2001年4月刚生下一个女孩 

3甲与乙于1998年8月结婚,2002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的有:( )  A甲在2002年1月出版一本专著,2002年6月甲拿到一笔2万元的稿费  B乙所在单位拖欠乙从2001年6月至2002年1月的工资,2002年7月,乙拿到拖欠的工资,共计1万元  C2002年3月,乙的伯父死亡,其遗嘱指明将财产遗赠给乙一人所有,价值4万余元 D甲2001年6月购买的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的一套高级西装

婚姻继承编参考答案: 

第一章 婚姻法  

一、单选题 

6答案:D 解题要点:掌握《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多选题 

1答案:AB 解题要点:掌握《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 

2答案:BD 解题要点:掌握《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 

3答案:AB 解题要点:掌握《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二章 继承法  

一、单选题 

1赵凡生前租住单位所有的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5万元,摩托车1辆,彩电1台,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 ( ) A、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 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保险金  D、存款、摩托车、彩电、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2甲1993年离家出走,1998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9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0年乙改嫁他人,2001年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200万元。1998年6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年生子丁。2001年甲因病去世,则甲留下的200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 ) A乙 B丙 C丁 D以上都是  

二、多选题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遗弃被继承人;D虐待被继承人 

5关于胎儿的继承权,说法正确的是:( ) A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B 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C 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胎儿的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D 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除 

三、任选题 

余艺与齐华于1960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便于生活,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遗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余海继承,6万元由次子余涛继承。1998年,余艺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余海照料不周,次子余涛见状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由于余涛夫妇悉心照料,余艺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1999年6月,长子余海因车祸死亡。2000年8月,余艺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余艺的次子余涛、女儿余萍、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余明均提出继承要求。  

1、余艺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为( )。  A、余海、余涛、余萍 B、余涛、余萍、余明  C、余涛、余萍、胡某、余明 D、余涛、余萍  

2、余艺死后,其遗嘱继承人为( )。  A、余海、余涛、余萍 B、余涛、余萍  C、余涛 D、余涛、余萍、余明 

3、余艺的遗产,应适用( )。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 D、代位继承 

4、24万元存款中,余涛应分得遗产( )。  A、16万元 B、12万元 C、10万元 D、6万元 

第二章 继承法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B 解题要点:需要掌握抚恤金与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原则上,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伤残抚恤金则属于遗产。指定了本人以外的人作为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属于遗产。  

2答案:C 解题要点:主要应当认识到甲与丙没有产生婚姻关系,也不构成事实婚姻,因此丙无权继承财产。 

二、多选题 

1答案:AC 解题要点:掌握《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 

5答案:ABD 解题要点:掌握《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任选题 

1、答案:D 解题要点:余海已经死亡,所以不能作为继承人,同时余明虽可以代位继承,但也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2、答案:C 解题要点:首先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同时存在,而且内容矛盾,所以自书遗嘱无效。故余萍不是遗嘱继承人。同时由于余海先于余艺死亡,所以遗嘱中关于余海的部分无效,所以余海也不是遗嘱继承人。  

3、答案:C 解题要点:关于公证遗嘱中关于余涛的部分继续有效,而关于余海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4、答案:B 解题要点:余涛首先取得遗嘱中指定的6万元。剩余的财产18万元,由余涛、余萍及余明三个人均分。故余涛最后得到12万元。 

(四)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贺某决定从该商场为学校购买一台仪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学校遂决定将奖券分给每位教师,每位教师2张。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一张奖券得一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某登记的3个号码有一张中二等奖,奖金4000元。此事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奖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问:  

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2个人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贺某宣布一等奖奖金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四)参考答案: 

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将奖券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赠与合同已经履行,没有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撤销 

4借贷合同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一楼答案,我没看多选题,单选全部正确,第一大题也基本回答正确

补充两点:一大题第一小题还有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排序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第四大题,第一问的答案不是代位继承,原因如下:

最高院司法解释: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不能确定死亡顺序的

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甲乙都有另外继承人,所以不能适用这一条)

2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

所以死亡顺序是甲先死,乙后死,甲死了遗产由乙和另外三个儿子继承,乙再死亡,由其妻子和儿女继承,所以根本就没有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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