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涉及的法律问题

《人民的名义》涉及的法律问题,第1张

人民名义》涉及的法律问题

《人民的名义》开播至今,该剧引发了社会广泛热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参考消息》等多家主流媒体对该剧的播出高度关注,刊发各类报道逾百篇。其中,《人民日报》评论文章《以人民的名义,将反腐进行到底》认为,“该剧中触目惊心的反腐画面,正是惊心动魄的反腐败斗争的艺术再现。以人民的名义是反腐的动力,更是反腐的意义”。甚至连国家广电总局都罕见地发文表扬了该剧。

一、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将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也就是说蔡成功作为大风厂的股东有权利将其所持有的大风厂的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但是蔡成功却是将大风厂全部的股权都质押给山水集团,而大风厂的股份中有40%的股份是属于大风厂的职工的,蔡成功只拥有大风厂60%的股份。

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对于工人拥有的那大风厂40%的股份,蔡成功未经工人授权,是无权处分的。同时,剧中多次提到,蔡成功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大风厂的股权就归山水集团所有,如果蔡成功和山水集团的质押合同中约定了此约定,那么该约定属于典型的流质,根据《物权法》第211条之规定,该约定无效的。

而从《公司法》、《担保法》的角度来说,用股权质押的,当债务清偿期届满,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会成为公司的股东。《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于《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蔡成功想以大风厂全部股份做质押不仅要征得持股员工的同意和授权,从程序上还得召开股东会,并经过半数的全体股东同意才可以。而蔡成功一没有大风厂持股员工的真实授权,二没有召开股东会,因此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无效的。

既然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无效的,那么法院就不能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倒退一万步讲,即使蔡成功将大风厂公司股权质押给山水集团的行为是有效的,法院也不应直接将股权判给山水集团,只能确认质押合同有效,要求蔡成功履行协议。至于质权执行问题,不是法院审判阶段所能解决的。质权执行方式,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法院不能将股权直接判给山水集团。

二、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6000万元用于过桥,日息千分之四是否受法律保护?

日息千分之四,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44%(用民间的说法就是月息一毛二),而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用民间的说法就是月息2分),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24%(月息2分),显然日息千分之四(年利率144%,月息1毛2)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值。

那么是不是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就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了呢?不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分)未超过年利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已经支付的不再退回,未支付的不再支付;而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不仅不用支付,而且已经支付过的还可以在借款人的请求下退还。

简单的来说,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款6000万利息,由于大风厂并未向山水集团支付过利息,大风厂最多按照年利率24%(月息2分)向山水集团支付利息。

三、汉东省反贪局与京州市公安局同时对蔡成功立案侦查,以谁为主?(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与京州市公安局两家谁对蔡成功案件有立案侦查权?)

汉东省反贪局隶属于汉东省检察院,而检察院的侦查权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按理说京州市公安局对与蔡成功有侦查权。而检察院没有侦查权,因为京州市公安局是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蔡成功进行侦查,而检察院则以行贿罪对蔡成功进行侦查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剧情造成2人重伤38人轻伤,制造轰动世界的“一、一六”事件。而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律师认为,抛开蔡成功与候亮平之间的关系(发小),因以京州市公安局侦查为主。

四、放高息的人为了索要借款将蔡成功关键狗笼子里三天三夜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性?

放高息的人为了索要借款将蔡成功关键狗笼子里三天三夜,非法限制了蔡成功的人身自由,不仅非法拘禁长达三天三夜,而且采取将蔡成功关进狗笼子里这种侮辱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五、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审讯蔡成功时是否应该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由于蔡成功是侯亮平的发小,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4项的其他关系,侯亮平作为具体办案人,在审讯蔡成功时应当回避。

六、汉东省京州市光明区公安分局的局长程度将大风厂工会主席郑西坡以传唤的名义关进拘留所是否构成打击报复犯罪?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程度以传唤证将郑西坡传唤回公安局,经调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却逼迫郑西坡穿上囚衣并关进拘留所,这不仅严重违法刑事程序(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而且侵犯了郑西坡的人身权益。

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203条诬告陷害罪;254报复陷害罪;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报复陷害罪仅针对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四类人,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仅针对证人,而郑西坡不属于上述五类人,而程度并没有诬告,因此程度的行为虽然严重违法,但并不构成上述三类罪名。

七、郑西坡之子郑胜利在网上疯狂发帖,直指公安局以传唤名义深夜将郑西坡无故逮捕,瞬间引起了网上的热议的行为是正当维权?还是涉嫌构成犯罪?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郑胜利在网络上疯狂发帖,引起网上热议,虽然所发信息可能被点击、浏览次数超过五千次以上,被转发次数超过五百次以上的;但郑胜利发帖信息属实,不涉及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行为,因此不够成犯罪。

八、达康书记要求为大风厂指派2名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大风厂与山水集团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股权纠纷问题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显然大风厂与山水集团的股权纠纷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九、赵东来到公安医院审问蔡成功,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得到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如果赵东来是想将蔡成功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属于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属于非法言辞证据予以排除。

但是赵东来仅是想获得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的录音,用以技术甄别是蔡成功的声音与陈海电话中留存的举报人的录音中举报人的声音是否一致。也就是用于判断蔡成功是否为陈海电话录音的那个举报人。从这个角度说,赵东来让蔡成功照着他给的纸条上的话念一遍得到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

十、郑胜利与张宝宝办理假的结婚证,以办理结婚的名义骗郑西坡的二十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犯罪未遂还是既遂。

郑胜利与张宝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办理假结婚证),想骗取郑西坡20万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是,郑胜利与张宝宝的作战计划被张宝宝无意说破,张西坡从而识破他们的诡计(郑西坡已将20万投资入了新大风厂的股),郑胜利与张宝宝骗钱的目的没有实现。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郑胜利与张宝宝虽然实施诈骗行为,但是没有骗到财物也就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诈骗罪。

十一、李达康通知民政局的朋友到其家里与妻子欧阳菁签署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双方的离婚行为是否生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李达康通知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到其家里与妻子欧阳菁签署离婚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离婚是李达康与欧阳菁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提交相关材料,虽然程序上有瑕疵并不影响双方离婚行为的效力,即双方的离婚行为是有效的。

十二、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给汤姆丁(丁义珍)30%的干股如何定性?

蔡成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等)的行为,涉嫌行贿罪。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三、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的投资款与大风厂是否有关系?锦绣煤矿的所有权是否应该归大风厂所有?

蔡成功购买的锦绣煤矿的投资款是用大风厂全部股权质押从山水集团借到的6000万过桥费,从这个角度上说该笔投资款与大风厂有关系。但是,锦绣煤矿是蔡成功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不论该笔投资款从何而来,锦绣煤矿的所有权都应当是蔡成功和收到干股的丁义诊所有,与大风厂无关。

十四、郑西坡组织大风厂的职工将安置费还有自出资金设立的新大风厂的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新大风厂的股东有203名等情形可以看出,新大风厂应当为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新大风厂募集资金627万元,员工203名如何设立股权结构?公司通常通过股权激励也就是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1)员工直接持股;

目前《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均有50人的上限要求,而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200人的限制,对普通合伙企业的人数上并没有限制。新大风车203名员工已经超过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的上限,并不能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来直接持股。

新大风厂可以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让203名员工直接持股,这样可以让每一个股东不仅享有分红,更能参与到企业的日常运行和决策中,更能使每个员工融入到企业中。但是每个股东的责任和风险都大大增加,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退出合伙企业仍要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且在企业运行上,绝大多数的事情表决要经过一致同意,在运行上有难度。

(2)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公司间接持股,一种是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新大风厂的203名员工超过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人数的上限而不能以此来直接持股,可以通过持股平台的方式来间接的持有公司股票,参与到公司的分红中来。也就是通过在公司之外设立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来作为持股平台让员工间接持股。通常公司会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如果选择设立公司作持股平台,从税负上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负担。持股员工分红时,作为持股平台的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员工在得到分红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形成了双重税负。而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无论对员工还是老板都十分有利,在缴税上先分后税,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不缴纳所得税,员工得到分红后缴纳个人所得税,分红中只许缴纳一种税。并且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对持股员工来说责任和负担都有减少。对于老板,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通常由老板担任,员工则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现了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所以对于新大风厂来说可以通过在公司之外设立几个50人以下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来让员工间接持股,参与分红,实现利益最大化。转自蓝锐律师事务所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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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为何这么火

 最近《人民的名义》的电视剧火热,成为老少皆欢的现象级剧目,被称作是史上尺度最大的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组织创作,由著名编剧周梅森创作,张丰毅、吴刚、许亚军、张志坚等老戏骨联袂主演。之所以说尺度最大,是因为剧中反腐上不封顶,反到了国家***之一的副国级干部,堪称突破了反腐剧的最高级别。除此之外,剧中的很多台词,也是尺度惊人,比如有“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态,就是一把手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以前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做坏事,现在是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做好事”等等反映社会现象的金句警句。在 故事 情节上也是如此,电视剧一开始,就在一位部委处长家中搜出2亿多元现金,还有强拆队借警车警服强拆、贪官外逃等情节,都令所有观众瞠目结舌,这些在以往的剧情中很难见到。

 但本剧能够成为现象级电视剧,最大的原因,还是剧中很多情节都是来自现实或者有现实的影子,是近些年反腐成果的集中显现。比如,家中搜出2亿多元现金的这一情节,也曾真实发生过,在落马贪官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房产内起获2亿元财物,执法人员调16台点钞机,当场烧坏4台。所以,从这部电视剧走红背后,其实有很多值得说道之处,比如中国反腐剧与官场小说的关联,以及影视创作如何取材于现实主义,还有公众对于反腐剧还寄托着政治 清明 的期待,这其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现实主义艺术创作的春天

 现实是文学、艺术等创作源源不断、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灵感活水源头。当下的现实,是任何一个作家与编剧都无法书写的,而他们能做的其实很简单,把现实照进小说、剧场。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原来说的艺术来源生活而高于生活,应该倒过来说了:艺术远远比不上现实的精彩与荒唐,每一件活生生的案例,更像是一部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甚至是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的魔幻主义作品,是任何有 想象力 的人都无法想象的,在魔幻的现实面前,想象力的无力和贫乏的。

 在国外,很多著名的小说或**,也往往都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但在中国,又有多少这样的小说和片子呢在这一点上,长期践行现实主义写作的著名作家余华 (微博)说得很到位:“我们的生活是由很多因素构成的,发生在自己和亲友身上的事,发生在自己居住地方的事,发生在新闻里听到看到的事等等,它们包围了我们,不需要去收集,因为它们每天都是活生生跑到我们跟前来,除非视而不见,否则你想躲都无法躲开。我写下的是我们的生活。”这一点,周梅森也坦诚,“现实比我们有想象力,不断创造出腐败(和反腐败的)奇迹,前仆后继的生动故事,是作家想象不到的”,所以“现实的生活已经这么魔幻了,你不敢把这个魔幻真相拍出来,就跟观众没有契合感”。

 是的,在当下,我不知道中国作家是幸福还是不幸说幸福,是因为,他们每天有如此异彩纷呈的素材,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中国作协主席铁凝曾经说的一段话:在两个月以前,我会见过德国很著名的作家马丁·瓦尔泽。他到中国后跟我说了这样一个观点“我非常羡慕处在当下中国时代的作家们”。我说为什么他说“因为这个时代太伟大、太丰富了”。中国处在这么大的变革当中,中国作家可写的东西太多了,让他感觉到非常羡慕,所以他这话就给我很大震动。我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写作者,个人的写作配得上这个伟大时代吗在这个现实与魔幻之间,中国的作家们,该身居何处这个问题应该是所有创作者首要回答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作家,最大使命是成为这个时代的记录者。

 《人民的名义》火热与以往反腐剧不同在于,加入了互联网 文化 因素,粉丝文化嫁接到了这以往严肃、主旋律的作品中,观众与作品之间,有了很强的互动性。剧中主角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就被称为darkcom,还有了很多表情包、段子等产生,网上现在已经有了剧中主要角色的各个粉丝群体。严肃作品,包括主旋律作品,如何吸引80后、90后乃至00后的青少年群体,以符合年轻人的方式呈现,也是值得思考的。

 作为官方推动的也算是主旋律的作品,《人民的名义》在很多程度上呈现了一种人物刻画的进步,摒弃了以往对政治人物绝对单一的描写,有了深入人性之下对于个体情感与内心进行的体察,赋予人物复杂、饱满的性格,展示多面的人物形象,不再是绝对的好人(好官)还是坏人(坏官),好人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比如正面人物李达康,就有作风霸道、一言堂、忽视家人、管教不好下属等各种问题,而反面人物汉东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在前面一直都是看起来智慧、大公无私的形象。

 反观目前大量流行的影视作品,归结起来就只是那种粗劣大话、恶搞类的烂片,还有就是胡编乱造古装戏、玄幻剧了,作品的生动性和想象力极端贫困。这些影视文化作品很少能够得到认同,往往是缘于创作者对于现实的回避或者被现实限制,过度追逐商业回报,导致很多作品成为了不堪入目的文化垃圾。

 反腐剧背后官场小说的影子

 《人民的名义》这部反腐剧火热的背后,其实也有中国社会长盛不衰的官场小说培育出的雄厚观众市场。在每年一度的中国作家富豪榜中,就常有官场小说作家上榜。如2012年度的榜单上,第13位的黄晓阳与第20位的小桥老树都是写官场小说的,他们的《阳谋高手》和《侯卫东官场笔记》,分别带来了430万、270万元的版税收入。其实这不是小桥老树第一次上榜了,他 以1 9 0万 元 的 版 税 位 列20 10年作家富豪榜第22位,2011年235万元位列第17位,连续三年入榜,《侯卫东官场笔记》系列被评为“最佳官场小说奖”。而黄晓阳的《二号首长》系列,也是红火一时。

 这些年,随着官场文学《侯卫东官场笔记》、《乌纱》、《芝麻官悟语》、《二号首长》等书的热销,一个特殊的写作群体进入了公众的视野。这些官场文学的作者不是专业作家,他们的正职一些本身就是各政府部门的官员,或者是曾经在政府部门任职过的,《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就是挂职过市政府副秘书长。他们的作品,不仅为他们取得了官场之外的成就感,更带来了庞大的读者群和丰厚的收入,这构成了一个中国式奇特的文学现象。

 一个时代与社会最广泛与最受欢迎的作品,是考察一个时代与社会内涵的最佳样本,它能够深刻地反映当时的整个社会思想与价值观取向。很显然,在当下这个社会,最受欢迎的无疑是官场文学、处世厚黑学、 职场 宝典与各类成功学、致富经等,这些都生动地构成了这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而这么多类读物的流行,相应地让这个看似噪杂多元的社会形态原形毕露:人们的价值观取向,其实都被牵引到了权力与金钱这两个焦点上,它们就是两个社会坐标,让每一个人都牢牢地绑定其中。

 不过官场文学以及反腐作品,显然依旧没有被祛魅,使人雾里看花,因为人们对于政治还是充满神秘感,有官场文学阅读 经验 的人都会发现,很多官场文学都充满着厚黑学味道。而且我们也看到,在厚黑学盛行的背后,这是一个场域里的透明度严重缺失。因为官场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充满神秘感的地方,所以才充满好奇,想探究其中的形态;而对于官员来说,这些读物其实就像是“官场指南手册”,他们可以在其中窥探到深不可测的为官之道。这是因为,官场文学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写作的,它最在行的写手,只能是来自于与这个圈子有着密切关联的人,或本身就是官员,深知其中的深浅与各种规则与潜规则。

 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如果很多人都遵照这个规则行事处世的话,这些人就必须将自己的大量精力花费在人际维护与塑造上,如此的后果就是必然会相应地造成创造力与创新力的萎靡,也会最终导致这个群体发生文化的“内卷化”现象,无法推动社会发展。

 在官场文学热销的背后,我们也应该相应地看到,这是一个文化“内卷化”现象,人们(不仅只有身处其中的官员,还有被这个权力圈吸引的人)沉浸于这样的泥潭里,日益陷入其中不可自拔,而且只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置社会的整体利益于不顾。于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如此之后,如果有一个人试图改变之,提出新想法与改革,就会面临着千夫所指的艰难处境,所有的枪都指向了这只“出头鸟”。体现在《人民的名义》中,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权力帮派系,都让每一个人深深卷入其中,哪怕侯亮平这种从北京空降而来,也被烙印上“汉大帮”标签。当下我们看到很多的政治领域的改革与尝试,举步维艰,很多程度上也与这种文化“内卷化”的存在有关。

 官场文学背后也凸显了文化困顿,把这种社会病症在文化创作场域深切地反映出来。要破除这样的困顿,不仅仅要从文化作品的角度,更要从社会的角度来 反思 。以社会场域的改变与改善官场文学火热的土壤,即官场的健康来过滤文化领域的官场文学热。这就需要让公众对于政治场域这种运作模式和文化不再着迷,最终祛魅成功;还要让这个圈子里的人,能够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推动社会进步、服务民众,避免终日陷入到无法脱身的厚黑之中;最终让我们的社会,走出这种文化“内卷化”困顿与隐忧,以更健康的文化价值观支撑的社会发展,让政治题材的作品以更清爽的内涵存在。

 反腐剧高评价承载着政治清明的期待

 这些年来,人们为反腐叫好,对于反腐进展持续关注,背后是对于政治清明的深刻期待。近些年的反腐,不断地打老虎拍苍蝇,以及八项规定等,取得了很多成果。《人民的名义》很多故事也体现了反腐背后的惊心动魄,反腐工作者与贪官的斗智斗勇,分秒必争,甚至牺牲自己,才能不断地收获累累战果。

 此外,民众对于作品关注,绝大部分是集中在剧中反映出来的政治运作,公众对此是充满好奇的,比如反腐过程中检察部门的双重管理体系,以及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等的职责分工问题,都是人们热议的。这可以说是本剧一个很大的社会价值,把很多人日常难以接触和了解的政治运作模式和逻辑,淋漓尽致地凸显了出来,满足了公众的好奇感。

 当然,从这片子里也反映了民众政治意识的提升。以剧中的“过去,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做坏事,现在,老百姓不相信政府会做好事”这句话为例,也是民众政治意识提升的体现,公众已经开始对权力保持一种天然的警惕。政府也是由一个个普通的官员组成,这些人也都有七情六欲,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任何的权力以及权力的拥有者,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制约,难免会走向失控。来自公众的质疑和监督,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重要作用力之一。

 尽管剧中也探讨了监督一把手的情节,这个无疑是当下最为关键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在剧中,省委书记沙瑞金也试图开始在制度上做一些探索,安排了京州市纪委书记易学习对市委书记李达康的监督,虽然易学习有着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的支持,但也没有取得太多实质性的进展,实际运作中,很难扭转一把手的意愿。这还是易学习作为李达康的前领导,年岁也大一些,监督都如此困难,更可以想象,在其他的情况下弱势的同级对于一把手,必定只能一筹莫展。正如李达康反问沙瑞金“谁来监督您沙书记啊”,对此,沙瑞金也只能表态“省里从我做起”,这依然是把对一把手的制约立足在自律上面,还是等于没有约束。所以李达康才实话实说:“大家都在一口锅里吃饭,实行有效的同级监督其实难度很大。”

 这部电视剧还有另外一个社会价值是,能够给官员敲响警钟。正如片中所言:当务之急,不是 教育 老百姓,而是教育官员。这放到现实中也是适用的,当前的很多社会矛盾,往往都是与政府有关系,哪怕有的事情本来和政府没有关系,但最后都落到政府头上,这恐怕也与很多地方官员的颟顸有着莫大的关系,特别是处理一些公众事件,条件反射般一想到都是封锁消息,如同鸵鸟把头埋土里一般自欺欺人,而不是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但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哪有什么消息是真的可以被完全封锁的在电视剧中的这就体现在“116大风厂大火事件”中,最后成为一场全球同步直播的公众事件。这些都在警示着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切不可再一厢情愿地要“为民做主”、剥夺他人知情权,而应该自身在理念上更新意识,改变作风,做好服务民众的本职工作,正如剧中退休老干部陈岩石时常警示和劝告各级官员所说:“要把人民放心上”。

人民的名义小说和电视剧不同看点

 1电视剧丰富了感情线

 小说里,对于陈海和陆亦可之间并没有感情戏成分,陈海被车撞以后基本上再没有对他的描述。在电视剧里,无论从陈海儿子对陆亦可提问“陆阿姨能不能和父亲结婚”,以及片花里那段陈海和陆亦可的终成眷属,都强调了二人的这层关系。

 2电视剧为“李祁斗”设伏笔

 小说中,并没有设置光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程度这个人物。但在剧中,程度要被市委书记李达康免职的时候,“投靠”了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并且一直秘密监视李达康,可能会成为李达康和祁同伟之间“斗争”的一个关键性人物。

 3“直播”情节在剧中被放大

 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是观众们应该对大风厂工会主席郑西坡之子郑胜利印象挺深刻。郑胜利在剧中开办了一家公司,靠网络直播和炒作为生,有些滑头。大风厂火灾在原著中是以发帖的形式被披露到外界的。而可能是写作较早时间的原因,小说里并没有对当下火热的“直播”做描述。在剧中,“一一六”事件中郑胜利的角色很关键。大风厂火灾,在书中是有伤亡的,但在电视剧里则改成了最严重的也只是重伤。

 4一些细节值得玩味

 原著当中,大风厂法人蔡成功去侯亮平家中送礼,被侯亮平的领导看见,剧中则是描述成蔡当着侯亮平的孩子面送礼被拒。

 电视剧里省委副书记高育良是陆亦可的姨夫,这在书中是不存在的。那么,这两个人或许会在电视剧往后的反腐斗争中碰撞出一些情与法的纠葛吧。

 5剧中为侯勇加了重头戏

 小说里,“小官巨贪”赵德汉落网的细节与剧中略有不同,但肯定没有剧中侯勇和陆毅的对手戏这样精彩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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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郑胜利阚犇犇在《人民的名义》里戏份特别多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收官已久,剧中的人物,情节还是让我有绕梁三日之感。很多网友吐槽,剧中的杀马特黄毛郑胜利是一个绝对多余的角色,性格也不讨人喜欢。用天津姐姐的话说,绝对是一个满嘴跑火车,唯利是图的滑头,但是这样一个人在剧中戏份却非常多,是为了衬托主角们高大的形象还是因为演员阚犇犇给导演的盒饭里加了鸡腿下面我就来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为什么郑胜利阚犇犇在《人民的名义》里戏份特别多个人感觉是因为这个人物的作用非常巨大,有哪些作用呢

第一,丰满剧中人物设置

郑胜利是什么人,老爸是工会主席,其实也是一个濒临下岗的工人,老妈为了躲城管早逝,没房,没钱,典型的屌丝一族,这也是很多社会青年的写照。剧中有官二代,富二代,大学生,小学生,商人,工人,职工,官员,难道不应该有一个普通的社会青年吗所以有郑胜利这样的人是必然的。

第二,浓缩了当代年轻人可能有的缺点

郑胜利的很多缺点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也是经常见到的。比如,无限拜金,自私,多疑,恐惧婚姻,自吹自擂,唯利是图,钻营,投机取巧,甚至经常常游走于法律边缘。当然优点也是有的,不知道诸位有没有发现,其实滑头的郑胜利,还是挺孝顺的,而且脑筋灵活,自力更生,顽强的求生存,同事也深谙互联网营销之道。也因为这些能力,在关键时刻,救了郑西坡,救了大风厂。人无完人,我们身边更多的就是这种有点和缺点并存的普通人,而非完美英雄,这样的剧才真实。

第三,以小见大,一叶知秋

小人物折射社会百态,郑胜利不值得提倡,但是郑胜利身上的每一个缺点都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风气的体现。陆亦可的名句“贫富差距带来的被剥削感,权利不受监控带来的不公平感,社会保障不足带来的不安全感。”我真是爱死这句话了,所以郑胜利郑乾浮躁了,这个社会也浮躁了。如果从上至下,都政清人和,想必郑胜利式的人也会越来越少吧。这不也正是剧中所有正面人物要迫切改变的现象吗

剧中所有的斗争和矛盾,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展开的。上层大刀阔斧的时候,每一个动作都会直接折射到郑胜利这个小人物身上,影响郑胜利的命运,我认为这样娓娓道来,才更加接地气。

第四,用另一种方式传达正能量

很多人都觉得郑胜利结婚那一幕多余,而我感觉这也是一个神来之笔。为啥郑胜利要结婚,因为他不恐惧婚姻了,敢于承担责任了,这也是年轻人不断成长和成熟的过程。每个人都不是圣人,总有这样和那样的缺点,年轻人在不断改变自我,完善自我,这个社会还会没有希望吗这大概是电视剧要传达给我们的一种正能量吧!

如果没有郑胜利等一系列的平民形象,那么这部剧就不该叫《人民的名义》,我们可以叫《反贪局的故事》,《汉东风云》,《绿色GDP之路》、《老检察长是如何发挥余热的》、《奸商儿子的坑爹过程》、《渔家女的奋斗史》,当然了,这是我的胡说和脑洞,不用当真。

以上就是我总结的,关于郑胜利阚犇犇在《人民的名义》里戏份特别多的原因。这个不讨喜的小人物处处推动剧情,处处体现了社会风貌,并且这个小人物的命运在汉东整个动荡之中也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正是因为这个小人物的变化,正面人物的努力才有了价值。

虽然刚开始看到这个货,我也是快进,但是发现真相后,还是会非常认真的揣摩这个角色。虽然,演员本人长得不是那么让人心花怒放,但是演技还是可圈可点的,把人物性格诠释的非常到位,所以我最后就欣然接受了。

如果说李达康书记撑起了《人民的名义》里的颜值,那么郑胜利这个角色,承担了这部剧所有的骂。那些最初吐槽陆毅不适合演侯亮平的,慢慢也接受了,但是嘞,郑胜利,就是这么不讨人喜欢。

原因很多,总结起来就:1颜值低!2没演技!3多余!

关于长相,就连导演李路也吐槽过。因为这个角色,导演李路也遭了网友骂。

在人民日报对李路和周梅森的采访中。李路坦言,阚犇犇从10年前就跟着他了,一直在做导演助理的工作。在《人民的名义》筹备阶段,阚犇犇陪了总导演李路半年。当时他为了演这个角色,都快抑郁跳楼了。

后来,阚犇犇就天天给大家炒饭炒菜擦桌子,就想演这个角色。最后一天,李路终于同意了。

但是李路也指出,作为B组导演,阚犇犇缺少导演监管,节奏不对。

在华西都市报对阚犇犇的采访中,阚犇犇本人也回答过这个问题。。他提到自己是在09年被“胸怀宇宙的孙连城”(长春话剧院院长李威)介绍,和李路认识的。在阚犇犇的个人介绍里,2006-2016年间,他正就职于长春话剧院。在和李路有多次合作后,他不光努力做导演,也在演戏过程中积极推销自己。

在众多老戏骨间,演技对比差异太明显,这也是部分网友不喜欢他的原因。而跟他撞脸的脱口秀艺人(吐槽大会)李诞,也意外地躺枪,不少网友跑到李诞微博下骂人。

很多网友不光在微博评论里骂阚犇犇,还专门私信。看来阚犇犇真是“激起了很多网友的怒火”。阚犇犇在个人主页还留出****,不知道有没有人专门电话联系他?

其实,阚犇犇在面对“挨骂”这件事,最初的态度是乐观的。甚至还有点自我调侃的意味。最初收到网友私信骂郑胜利这个角色时,他晒出网友私信内容,配出哭笑不得的表情。这时候的他,还是很认真地回应网友,在意自己角色的。

不过,再往后,网友的骂声太多,内容尺度太大,阚犇犇也受不了了。和网友拉开了口舌之战。饶是如此,阚犇犇依然在尽力保持自己的理智。正常人被人这么骂,恐怕也受不了。

老实说,阚犇犇饰演的郑胜利,虽然被指戏份多,多余。但是从目前电视剧的走向看,郑胜利这个角色,在之后的剧情会起到不小的作用。林华华因郑胜利举报王校长骗取国家补贴,拉扯出光明峰项目招标的黑幕。这就是一个信号。如果把阚犇犇换成某当红小生,长得好看点,网友不一定会骂他。

阚犇犇毕业于北京**学院,在导演李路门下做了十多年的助理导演。在《人民的名义》里,负责B组导演事宜。从B组的剧情节奏看,他在导演上的才能是有目共睹的,可是作为演员,还比较欠缺。

但是,阚犇犇为这部剧真的付出过了。在封面新闻对他的最新采访中,他的头发是坑坑洼洼的,露出白色的头皮。

而4月14日某演员晒出的《我是检察官》杀青照里,阚犇犇光头出镜。为了演《人民的名义》,“郑胜利”染发4次。原本是要奶奶灰,结果染发3次后,阚犇犇的头皮就开始疼。到第4次,头发一摸就断。过了两周,头皮就被烧坏了。结果,头发长了补,补了断,就变成全民吐槽的黄毛。

从2009年至今,他出演过《老大的幸福》,《山楂树之恋》,《坐88路车回家》,《少帅》,《剃刀边缘》。前三部都是由李路执导的,后两部则是与文章搭戏。新近要上映的还有《我是检察官》。他还是知名网络剧《暗黑者》的导演。

整个剧情结构还算严谨,步步紧逼,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只是“大风厂强拆”、“一 一六风波”那段演得太拖沓,应该用简短的语言把事情说明白即可。

从陈海车祸、侯亮平调到京州做反贪局局长,剧情才正式进入主线。“反贪局”和“京州公安局”争抢抓捕“蔡成功”的片段很好玩。因为侯亮平肯定是正面人物,当时我以为公安局抢“蔡成功”是为了杀人灭口,而且是受李达康指使。刚开始把李达康当成了反面人物。对赵东来印象极差(看我这智商),后来才发现,赵东来是一个很好的人。达康书记也是很有个性的正派官员。

最喜欢的人物是高育良,感觉他特别有范儿,形象气质极佳。从发型到表情到气度,举手投足,都是那么得体。说出的每句话、每个字都是那么有分寸,那么有条理。说话的声音也是那么好听。他沉着冷静,遇事不慌。不为金钱所动,近美色而又不违法。对所有的事情拿捏的很准确、很到位。

我认为高育良的错误之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诬陷侯亮平这件事儿,他起了主导作用。至于高小琴给他儿子两亿什么基金,那是给他儿子的(高小琴的外甥)。也不是给高育良的。高育良有什么罪判18年是不是多了点

都说郑胜利的剧多余,多数人看到他的戏就快进。我倒觉得挺好,郑胜利演得不错。可以用来舒缓一下剧情。换一种场景和节奏轻松一下也不为过。郑胜利弄个假结婚证骗他老爸也挺有意思。

戏中有两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第一件事儿是郑西坡的老婆卖早点时被城管追的出了车祸而死。第二件事儿是侯亮平老婆小艾给儿子报了个补习班,后来才得知开补习班的是电工。这两件事儿是不是对当今社会的一个小小的讽刺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电视剧。人物心里活动表现的很细致,人物对话精彩。权钱勾结,商场的勾心斗角描写地淋漓尽致。政治资源、含权量、引起官愤、官不聊生、灵魂清零、人格美容等新名词也耳目一新。

《人民的名义》塑造了很多实力圈粉的角色,包括侯勇饰演小官巨贪赵德汉,可见观众喜欢一个角色或者讨厌一个角色,并不是以剧中的正反定义来看,更多的是看这个角色的演技,一堆戏骨之中,自然就会残酷的对比出一群惹人厌恶角色。

林华华

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一处科员,此角色人物弱智近乎脑残,在和其男友监视丁义珍时,充分显示其所自带的白痴属性,也是丁义珍能够顺利出逃的原因之一。角色演绎毫无演技可言,缺乏最基本的角色定位,十分做作。无意义的对白太多导致拖戏,是这个角色在本剧中的惹人讨厌的基础。

陆亦可

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一处处长,其母是原汉东省最高法院的女法官,其姨夫是汉东省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典型的官二代代表,所以从这个角色的身上也看到了其自带的属性:背景深厚,嚣张,无能。角色演绎死板,基本上靠瞪眼和板脸两项技能展现演技。

祁同伟

汉东省公安厅厅长,同时也是高育良的学生,溜须拍马的典型人物,为了升迁,跟随前省委书记去上坟的时候嚎啕大哭,到陈岩石所在的养老院去扫地挖地。

程度

汉东省京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长,恶警察代表,因犯错误,被李达康书记和赵东来局长点名要清除公安队伍。但在高小琴的帮助下,祁同伟调他当上了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郑胜利

让人恶心到作呕

与之相关的剧情,是大多数观众都会选择快进的戏份,此角色在《人民的名义》中的存在可以用令人作呕来形容,除了拖戏水剧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郑胜利的首要作用就是“坑爹”,为了估计老爹手中的20万存款不吝跟女友办假结婚证。

并且郑胜利一进场,通常都是一些非常无聊家长里短毫无干货的剧情。虽然在“抢救”郑西坡的工作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可是他和郑西坡在一起时的剧情,完全,对他从事转帖业务等疑问的体现,到目前为止,感受仍是有些剩余,还有他和宝宝的豪情,也与主题有些方枘圆凿。

“主角都没小黄毛进场多”,总结到位,莫名戳中笑点,厌烦之情体现得淋漓尽致。

看过小说的观众会知道,郑胜利用互联网对新大风厂的打开做出了出了力,并毕竟替代了他的老爹郑西坡变成新大风厂的董事长,可是这并不影响观众看见他,就想快进。

既然如此,这只是导演和编剧的看法,至少不应该给他们那么多戏份,而在戏中郑胜利情侣就是年轻一代的一类代表人物,导演和编剧希望能得到年轻群体的追捧,现实生活中的年轻人并不都是和郑胜利等人那样。《人民的名义》想吸引年轻观众而增加的那些不讨喜的角色实在没有必要,所以年轻观众并不看好这些人的戏?

据悉,反而显得非常拖沓无聊?难道真如传说那样,反而更加喜欢中老年演员的精彩表演。虽然,是他为了私利而给《人民的名义》剧情掺水吗。

其实,对主线剧情毫无帮助,其他人物如林华华等则代表年轻一代的其他类型人物,这两个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当下非常热门的网络媒体,所以便想多写一些年轻人的戏份,《人民的名义》的导演为什么要给这两个角色这么多戏份呢,希望能更多地展现当下年轻人的生活,在这部戏开拍之前,只是因为郑胜利的扮演者是执行导演,但也不至于把他们买车结婚吵架斗嘴这样无聊的剧情也展现出来,因为这两个角色的戏太多了看过《人民的名义》的朋友肯定都对郑胜利情侣厌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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