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方和前夫生孩子一般不算骗婚。但若女方出于非法占有男方财产的目的,隐瞒该事实,故意使得双方无法登记结婚,或登记结婚后无法共同生活的,应当视为骗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