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法律意见落户北京户口政策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 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办理。(一)入户条件: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未过10年不予办理)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办理市外迁入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 房屋产权证明 或公有 住房租赁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需满10年可以有户口。需要注意的是:另外还要看当地是否动迁,如果动迁户口会被冻结,就算到5年,也不能迁过来。如果有农村户口,你可以先等5年,转成北京农业户口。然后户口进了北京就好办了,农转非就简单多了。
一、如果北京一方是农业户口,受理条件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3、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4、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一、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
2、夫妻结婚需满10年;
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主观: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条件: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年北京结婚落户新政策如下:
1、妻子投靠丈夫的结婚需满3年,丈夫投靠妻子的结婚需满5年。
2、投靠人需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无业人员,被投靠人为北京市远郊区农户。
3、如为再婚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满3年。
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直系亲属宅基地);作为门槛较低、时间较短的落户政策,夫妻投靠入农户很受关注。很多居民觉得很容易,以为配偶是农户就没问题。其实不然,北京的户政部门很正规,缺材料、材料有瑕疵很难通过。而且除了公开的材料,有很多细节和内部规定是没有公示的,这些规定如果提前不搞清楚多耽误三五年很正常。
北京户口的好处
目前,职工在北京参加养老保险是没有户籍限制的,但退休之后是否拥有北京户口,对于能否在京享受养老待遇的规定不尽相同。对于北京市户口的人员,只要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两个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在京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而外埠户口、在北京市工作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可在北京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部分人群,还可以像京籍人员一样,在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夫妻投靠落户
两人结婚后会涉及到户口合并等事宜。在北京,如果是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又涉及到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等问题。
“外地人与北京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呢?”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列出几种情况。篇幅较长,大家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酌情取用~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1)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2)妻子投靠丈夫入农业户口
(3)丈夫投靠妻子入农业户口
(4)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5)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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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均为纸质版)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市局批结派出所发证
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地点: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迁安矿派出所除外)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本市人员户籍登记在其他区的,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分局户政大厅办公时间见附件。
5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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