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补办材料
1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华侨、出国人员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香港、澳门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证,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公安机关、档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两名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可以作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近亲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3 、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其中,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外国公证机构办理的委托公证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交全文同等格式中文翻译文本。
5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流程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
1、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能亲自到的可以委托办理)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5、颁发结婚证。
补办地点
1、西安各民政厅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三路9号(新城区社区服务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湘子庙街37号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桃园路1号(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西安结婚证补办条件有哪些呢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3西安结婚证补办材料有哪些呢
1、相关证件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外国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华侨、出国人员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香港、澳门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台湾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注意 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 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 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证,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公安机关、档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两名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可以作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近亲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信息不一致的 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其中,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结婚证补领委托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外国公证机构办理的委托公证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交全文同等格式中文翻译文本。
2、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西安雁塔区怎么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证件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5西安结婚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西安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资料: (一)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一张; (二)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一张;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 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址: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29--86231199 承诺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6结婚证丢了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证丢了补办需要手续如下: 一、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三)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四)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二、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法律主观:
二婚也就是再婚,再婚 办理结婚登记 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离婚证这一点与一般结婚不同。其他证件是带户口薄、身份证,到 婚姻登记处 ,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交一点工本费。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领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 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主观: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仿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仿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序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所以和外国人 结婚登记手续 就应该按照最后一种方式准备证件。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西安市如何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哪些步骤?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西安市如何补办结婚证。
办理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办理材料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办理流程办事员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事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西安市阎良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6202509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路六号
西安市雁塔区婚姻登记处电话:029-85381943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西安市莲湖区婚姻登记处电话:029-87326277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办理费用和时限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当日办完。
特别提示以上补办结婚证方法仅适用于西安市,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西安民政局 http://mzjxagovcn/ptl/def/def/index_940_6566_ci_trid_1183797html
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婚姻管理机关。
一、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A座4层
029-87439070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建国一巷三号
029-87234170
早9:00-12:00 下午1:30-5:30
三、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安市莲湖区开远半岛5号楼1层
029-88636799
早上9:00——12:00;下午1:30——5:00
四、灞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乐东路69号西安市灞桥区市民中心1层东侧
029-83529171
早9:00—12:00,下午1:00—5:00
五、未央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5楼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029-86254994
早上9:00——12:00;下午1:00——5:00
六、雁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雁塔区曲江大道80号
029-85504050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七、阎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阎良区胜利街70号老年公寓二楼
029-86863078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临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临潼区桃源路83号
029-87439070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九、长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安区惠民街社区大楼
029-85657062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高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
029-86926504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十一、_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_邑区南关十字西100米路北
029-87439070
早9:00-12:00 下午1:00-5:00
十二、蓝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蓝田县蓝关街办青羊路西延伸段
029-82728131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十三、周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周至县北大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29-87117199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十四、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
029-83620312
9:00-12:00 13:30-17:30
十五、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锦业时代A1座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
029-81159027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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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需要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和双方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西安市新城区办理结婚证件需要前往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A座新城区政务服务民政分大厅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同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1、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咨询电话:029-87439070
4、监督电话:029-87424034
5、收费形式:不收费
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新城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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