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时,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原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手续:(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注:(1)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0年2月2日很多小伙伴都想在这天登记结婚,但是因为这天是周末,可能大家无法办理登记。但是因为一众网友的强烈要求下,现在有的城市民政局可能这天就要上班了哟。
2月2日上班时间珠海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各区婚姻登记处,采取人性化服务措施,全市4个婚姻登记处将在2020年2月2日上午(开放半天),组织党员志愿岗为有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服务。
咨询电话
香洲区婚姻登记处:0756-2271045
斗门区婚姻登记处:0756-5152922
金湾区婚姻登记处:0756-7263036
高栏港区婚姻登记处:0756-7235567
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还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原件、复印件和有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2、再婚的需要证明材料(离婚证、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包括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以及离婚生效证明、丧偶证明)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4、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的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5、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需提交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预约入口网上预约入口:https://wwwgdhygovcn/
微信预约入口:https://wwwgdhygovcn/app/indexhtml#/noticePage
预约流程网上预约
1、登陆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点击开始预约。
2、选择办理事项
按照页面显示,可选择”结婚登记、补领婚姻证、出具婚姻相关证明、撤销(预约)等“业务预约办理时间。
3、结婚双方按实际情况填写双方户籍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双方必须至少有一方具有珠海户籍或驻军所在地在珠海,不满足该条件无法在珠海办理结婚登记。
4、填写申请人双方信息后,会出现相对应的市、区办事机关,申请人可按照页面提示选择登记机关。
温馨提示:
(1)如果一方为珠海户籍,则前往珠海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2)如果双方均为珠海户籍,则可选择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3)如果双方均不是珠海户籍,则不能在珠海办理结婚登记。
5、选择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确定后点击提交。
6、预约完成,页面窗口会出现预约完成相关提示。
注意:如果申请人想要更改或取消预约,可回到预约系统首页,取消预约。
微信预约
步骤一:进入微信办理入口,勾选“已阅读”,点击开始阅读
步骤二:选择所需办理业务“结婚登记”
步骤三:选择双方户籍信息,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
步骤五:选择预约时段
步骤六:填写双方信息,完成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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