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老公将新开的公司开为他妈妈名下,离婚财产还能分吗

结婚后老公将新开的公司开为他妈妈名下,离婚财产还能分吗,第1张

从法律的角度,这个公司是他妈妈的,你老公可以视为公司高级雇员这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都是他妈妈的事与你们离婚与否没有关系

你们若离婚,你们只能分你们共同资产,不能分别人的

如果这个公司他妈妈是董事长,你先生或你占股份,如果离婚,可以申请退股份

第一、企业单位是无权也无正规渠道查阅你的私人信息

第二、民政部门信息禁止对外公开

第三、结婚证上只注明结婚二字,并不显示二婚或再婚字样

第四、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制度应当不会注明只适合初婚对象享有,再说你也是刚进的这家外企,相对来说并没有重复领取这种福利,应当享有与其他员工一样待遇的权利。

因此,你不用犹豫,可以直接申请。

2007年7月,小赵和小红大学毕业后,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小赵以现金出资,小红用父母给自己的房子出资,双方各占50%的股份。2007年11月,领取了公司营业执照。2008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2009年5月,购买了现在的住房,婚后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去年10月,小红怀孕以后,就不再上班,公司业务完全交给小赵打理,自己在家安心养胎。但今年8月小红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婆婆对小红很不满,婆媳的关系变得日趋紧张,小两口经常因此吵架,感情变得越来越淡薄。今年11月,身心俱疲的小赵打算离婚。在协商的过程中,小红要求取回当年公司注册时自己出资的房子,小赵不同意。关于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双方都要求要由自己来抚养,对其他财产分割没有什么异议。因两人无法达成一致,小赵就打算起诉离婚。于是他来到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给小赵做了解答。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案中,小红是在分娩后的一年内,小赵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请求的。除非小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但小红可以提出离婚。二、如在小红分娩一年后,双方没有和好,仍然要离婚的话,律师给出如下咨询意见。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公司股份,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参与分配。但是还需要结合其他信息综合考虑判断,例如双方是否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财产也属于双方共同共有,若是双方有这样的约定则该股份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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