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领结婚证办理条件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二、海口领结婚证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三、海口领结婚证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海口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1、口市秀英区民政局
地址:海口市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
电话:0898-68620925
2、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秀英区长流镇政府
电话:0898-68715106
3、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秀英区石山镇政府
电话:0898-65468878
4、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秀英区东山镇政府
电话:0898-65569033
5、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民声东路9号龙华区政府
电话:0898-68545082
6、海口市琼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府城镇文庄路20号
电话:0898-65899705
7、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琼山区云龙镇政府
电话:0898-65621880
8、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琼山区红旗镇政府
电话:0898-65630398
9、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琼山区甲子镇政府
电话:0898-65660133
10、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琼山区旧州镇政府
电话:0898-65655620
11、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晋江村433号 、
电话:0898-65390558
12、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榆大道19
电话:0898-65720885
13、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美兰区演丰镇政府
电话:0898-65742932
14、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美兰区三江镇政府
电话:0898-65776619
15、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婚姻登记
地址:美兰区大致坡政府
电话:0898-65797033
海口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 福利路8
工作时间: 08:30-17:30
****:
长流镇婚姻登记处地址: 长流镇政府1层
工作时间: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目前的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可分成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情侣,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各填《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及其他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单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需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有效的临时来华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如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并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然后进行结婚证的颁发;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该当事人的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为什么不给予登记。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员会按规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当事人会收到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的,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海南省婚姻登记处
海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全省
海口市海府路22号海南省军区第二招待所108室
65305139
2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全区
海口市和平南112号社区求助服务中心二楼
65390558
3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灵山婚姻登记处
灵山镇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
65725258
4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演丰婚姻登记处
演丰镇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65743033
5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三江婚姻登记处
三江镇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65774033
6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大致坡婚姻登记处
大致坡镇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人民政府
65797033
7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全区
海口市民声东9号区政府办公大楼
68545082
8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龙桥婚姻处
龙桥镇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
65501006
9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龙泉婚姻处
龙泉镇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65520008
10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城西婚姻处
城西镇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66988250
11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新坡婚姻处
新坡镇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暂未装
12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遵潭婚姻处
遵潭镇
海口市龙华区遵潭镇人民政府
暂未装
13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全区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68656511
14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东山婚姻登记处
东山镇
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65569033
15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石山婚姻登记处
石山镇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人民政府
65469033
16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长流婚姻登记处
长流镇
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
68715106
17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永兴婚姻登记处
永兴镇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65483033
18
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西秀婚姻登记处
西秀镇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
687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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