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一半吧!我老公还有一个大哥,大哥他们比我们在前两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大哥的情况和我们是一样的,都是奉子成婚,不同的是大嫂刚怀孕的时候,公婆非常高兴,整天催着他们结婚,于是打接大半,车接人送的搞得非常隆重。婆家给大嫂买了很多家具,大床,衣柜,沙发,茶几,电视柜,洗衣机,梳妆台,床头柜,还有很多新的锅碗瓢盆等等,大嫂娘家和我的娘家一样的远,婆家车接车送,就这样把好的两格房间给大哥他们住,他们就这样结婚了。
等到后来我也怀孕了,我也去婆家了,可是婆家没有半个人提出来要给我办婚礼,老公根本也不在乎我的感受,我也什么委屈都没法说。就在去他家的那年冬季我生孩子,直到生了打电话回去,婆婆才叫嫂子来伺候月子,在此我非常感谢嫂子的帮助。我生了一个女儿,按理说他们家没有姑妈,公公他们几家都没有女儿,在我没有生孩子之前常听他们说喜欢女孩儿,可是当我生了女儿之后他们再也没提过。我们和大哥家一样同样是在外面打拼,可是公婆却只给大哥大嫂带孩子,从来没有帮我带过半个时候。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他们家,自从到了他们家,我从来不敢像嫂子那样,我一直都是谨言慎行,谦卑有序,对公婆恭恭敬敬。大嫂在他们面前想怎么怼就怎么说,大嫂对公婆说的话我从来不敢说。可是我的孩子已经5个月的时候,我的父母要求办个婚礼,我父母觉得女儿就这么不声不响的白送别人了,什么彩礼没有就算了,起码得让亲戚们知道,大家喝杯喜酒。不论婆家办不办,我娘家都是要办的,于是公公说他要办,我老公不同意,老公不想办。
然后我公公说他出钱办,当时把我都感动了,我突然觉得公公他们比老公在乎我。可是当我到了他们家之后,心要多凉就有多凉,公婆就这样什么也没有给我置办,别说买家具了,最起码连床都没有买。平时回去就一家三口挤在一个不到1米3的旧木床上。但是公婆说你把你大哥大嫂的家具全部清洗干净,把他们的房间打扫干净,结婚的那天你们就在你哥嫂房间吧!
大嫂也同意说我们去睡你们的小床,够睡,就让儿子跟爷爷奶奶睡,你们把你们的新床单铺在我们的床上就可以了。就这样,因为娘家离婆家很远,所以婆家晚几天才办酒,就这样在结婚的前两天我一个人去哥嫂房间大扫除,到处清洗他们的家具,最后还好我自己买了一个床上10件套,我娘家妈妈和娘家亲戚给我买了一些被子枕头什么的,老公跟几个朋友开朋友的面包车去接我的,我就用我自己买的床单被套和娘家送的被子铺在大嫂们的床上,就这样办了个结婚酒,完事后又收拾东西,然后回到我们常睡的小破木床上。
这些年一大家子没有分家,哥嫂不愿意,然后过年过节回家花的钱都是我们出的,嫂子要花钱,公婆想方设法给她弄钱,可是在我的身上他们从来没有花过一毛钱。这是为什么呢?这是过得好还是不好呢?
1、总体来看,毕竟是两家人,分家好一些哦。
2、分家可以避免你以后很多问题,这不是说你兄弟两感情不好,而是是人都有私,就是没办法的事情,这算你现在不分,以后都要分的,这可以说是客观规律了。
3、早晚都要分,晚分还不如现在分。
历史都已经证明过了,还用问吗?
分家可以避免你以后很多问题,这不是说你兄弟两感情不好,而是是人都有私,就是没办法的事情,这算你现在不分,以后都要分的,这其说可以说的客观规律了,晚分还不如现在分!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根据以上规定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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