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选择到国外上学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后期可能就会定居在国外,然后在国外结婚生子,如果在国外结婚的话,那也要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这样才能成为合法夫妻,对自己来说更加有保障一些,那么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在美国领结婚证的好处有哪些?想了解的话就跟我一起来看一看。
一、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1、不管你是在哪个国家地区领的结婚证,只要符合咱们国家对于婚姻相关的规定,在国外领的结婚证在我们国内就同样有效。关键不需要在我们国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相反的如果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的,比如在国外已经结过婚,有过结婚证,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在我们中国在举办婚礼,这种情况下就违反了婚姻法规定,同样属于重婚,是违法的,国家不允许这种现象发生。
3、如果在国外领取结婚证,然后现在又在我们国内办离婚手续的话,这时候流程就会复杂一些,需要提供外交部或者 其他 授权机关的认证才可以,还有我们国内的法院可以直接宣判两人离婚,必须要走向应用程序。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的相关内容介绍,大家可以自行查看一下。
二、在美国领结婚证的好处有哪些
1、在美国领结婚证是很方便的,而且在美国领结婚证也超级浪漫,相比于在我们国内来说,流程要简单一些也浪漫一些。
2、在我们国内只举办婚礼,不代表两人是合法夫妻,要想成为合法夫妻,必须要领取结婚证,而在美国只要在教堂里面由主持人主持这场婚礼,那就具备法律效力,能成为合法夫妻。
3、不过作为中国人要想在国外领取结婚证也一定要考虑清楚,因为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国外人思想都比较开放,在国外离婚率相比于我们国内来说也要高很多,所以对婚姻一定要考虑清楚。
4、如果确定以后就定居在美国,不回中国这种情况下,在美国领结婚证完全没有问题。不过目前只是在美国上学,以后还回国,这种情况下最好到我们国内领结婚证。
以上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还有在美国领结婚证好处有哪些的相关的人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欢迎继续留言。
国外的结婚证如图所示:
办理条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中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中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在国外结婚国内不承认,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我国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在外国领取的 结婚证 只要不违反我国 婚姻法 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国内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国境内再重新办理 结婚登记 或者认证手续。 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需要在国内办理 离婚 ,则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外 婚姻登记 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主观: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涉外一方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证件;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国外缔结婚姻的法律不违背国内民法典规定,就不需要在中国境内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是认证手续。,若是需要使用国外结婚证,并在中国境内使用,那么需要国外和我国外交部或是授权的认证机关对国外结婚证进行认证。,因此,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国外结婚证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认证。但涉及到在中国境内使用,比如买房、离婚等事情,那么就需要在国内进行认证。,根据我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当我们在国外结婚,并且去国外办理并且领取结婚证时,是不需要更改国籍的,但是需要带好相关的证件才可以进行办理结婚证。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这几天有人问我在土耳其拿结婚证的程序,才使我恍然大悟的发现自己似乎快要忘记这个困难的“令我今生难忘的”结婚证程序了。所以马上要拿出来写,试着边回忆边记录下那个“光辉”的历程。
2008年5月开始我就从土耳其得到了一份资料清单之类的,是从某个登记处拿到的,外国人过去登记需要的资料。其中需要我从中国这边准备的有:户口本,出生证明,单身证明等。并且全部需要拿到公证处公证。
出生证明上面要有父母的名字,出生地等等。所以在老家出生的医院开了证明,一说是出国用了,人家很熟悉,电脑打印出来加上公章就寄过来了给我。
我的户口从2005年就自己调到了深圳,所以户口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户口也简单。单身证明也就自然在深圳这边开就好了。
开单身证明的时候,他们看看我的户口,写了“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没有在我处登记结婚的样子。”前面的日期是我调户口过来的日子,后面的日期是开证明的日子。我问他“那之前谁可以证明我单身”他回答“户口上面写的是单身,就不需要证明了”。我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就离开了。然后拿着这些准备的资料找了一家翻译公司,每张100元翻译成了英文。
翻译过后,拿到了深圳南山公证处,他们说开证明有特定的表格,我就听他们的用那里的电脑照着他们给的格式,自己打印了一份单身证明,大概内容是有父母的名字,出生日期,我声明自己单身,否则后果自己承担之类的。人家公证处说只给公证这样一份单身证明资料。打印完成后他们看看我的户口,只有我自己的名字,就不能直接公证我的出生证明,要我提供一些资料,证明父母的信息,我心想要证明自己不是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就对了。就按照他们说了让父母从家里传真过来了原来的户口,上面有父母的名字,又找来了自己的档案。最后又发现公证处也要出示一份英文的,所以我之前的翻译费用算是白花了,又交了一遍,这次好像是一张80了。
完成了这些,已经折腾的快到出发去土耳其的日子了。想着应该自己的资料全了,就等着LG的了。
到了istanbul,LG也开始找他的单身证明了,跑了几个地方,也是要户口或居住所在地,但是都算简单。困难的还是我的部分。
到了istanbul的第三天,周一早上我就去了中国大使馆,说明了情况,人家很轻松的收了资料,我说自己的时间比较紧,因为周四的飞机去另外一个城市。所以希望他们帮忙周三或者周四就可以给我。接资料的那个人也很爽快的回答尽力,让我周三再过去看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