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罪,法律没有不结婚犯法这一条
从没谈过恋爱,不是没人追,只是没感觉。没有想谈恋爱的感觉。-- 应该是没有碰到合适的对象,或者身心的成熟度还没到吧。
不恋爱不结婚不行吗?我现在挺好的。每天24小时,工作、睡觉占了三分之二,剩下的时间,陪家里人聊聊天,做一些自己的事,一天就也过去了。很简单,不好吗?-- 现在这样确实很好啊,可是家人会老的,你也需要有自己的伴侣,陪伴你走完人生的路,到时候再找可能就失去了些好机会。
虽然有时也会羡慕别人有男朋友关心疼爱。但是,现在的爱情谁能保证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事。还是不要吧。-- 看来你对爱情和婚姻还是有点误区的,爱情更高多的是互相吸引,是可能发生蜕变的;而婚姻就不能只是指望有人来关心疼爱,你也需要给出关心和疼爱,这样的人生才会更加精彩呀。
一个人比两个人要少很多麻烦,虽然会有一些流言蜚语,但是并不在乎。要是怕老了孤单一个人,那就收养一个孩子好了。现在有那么多的孤儿,不是吗!-- 你说得很对,一个人是比两个人少很多麻烦,但也少很多的支持和乐趣哦。如果你只是怕孤单了去收养孩子,那会更加麻烦的,你这样怕麻烦的心态还是不要去收养孩子吧,孩子的成长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他们也需要有父母的关爱,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你也需要支持和帮助的。
只是不想结婚,只是想一个人,这种想法有问题吗?-- 暂时不想结婚,也不想因为要结婚而去相亲,这种想法在当下看可能并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你要好好想一想,你这辈子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家里的条件不错,应该是经济条件不错,家人也很宽容疼爱你,但是你自己这辈子要创造什么样的生活?要不要传承后代?要不要尝试当妈妈的感觉?要不要尝试爱情和婚姻的滋味?要不要有个伴侣一起创造和度过一个更精彩的人生?这些都是你要开始好好想想的。
未到年龄结婚违法,属于无效婚姻。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以未达到结婚年龄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结婚的规定: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一夫一妻,不能重婚。
5、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一定要达到结婚法定年龄,大家在打算结婚前一定要看看自己以及和自己的伴侣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朋友。
这个是一个记者采访一个大爷的时候。
问大爷过节孩子回不回家。
大爷说,这个违什么法,三十岁还不结婚,才是违法,
可以看出老人希望自己的孩子早点结婚的,
不结婚不是犯法的。
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不结婚不犯法。这个不构成提问,至少不是认真的提问,这连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想必你也是为了吐槽,不是真心想提问。
大龄剩女也不一定算骂人,要看具体语境。
结婚不结婚,一个是看个人的想法,一个是看个人的境遇,一个是看这个人的价值……天时地利人和,不必强求,也强求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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