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在婚前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婚前买的期房要交契税、印花税等,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婚前购期房,有贷款,后领证结婚,再办房产证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说,这个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房子买后增值万一离婚的话要如何分配,是领证后所还贷款中本金占的比例对半获增值收益,还是说要对方出具凭证有还贷的证据,才能有权利获得相应增值的钱?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房产既然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房产所有人的债务。 3、如果婚前购期房,结婚对象也有购房,领证后去拿房产证的话是属于一套还是二套? 答: 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所以说,若以前买过房,再买就属于二套房。
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这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一、婚前买房婚后办的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另外,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以平分为原则。
二、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三、 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是婚前个人买的房子不管是什么时候办理的房产证都是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没有任何资格分配的,如果是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的话,那么这就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对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都是有规定的。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再办房产证跟普通情况的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就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部分的财产。或者也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要求分割按揭部分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子算个人财产,如果卖成现金最好做个公证,否则之后非常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还没有离婚以前,取得的所有收入都算是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将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用这部分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分割财产,不分割的,获得产权的一方应该给另外一方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