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省(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
如果西塘镇有婚姻登记处的话,可以直接在镇里办。
如果镇里没有,就要到县城去办。
结婚登记所需基本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
(3) 当事人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 婚检证明(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原则)
县城婚姻登记处资料如下
嘉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晋阳东路625号
嘉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573-84870222
当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一般去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浙江温州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省(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
禁止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领证整个流程需要的时间就是在1-2小时之内。
只要手续得全,男女的资料齐全,一般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时间就是在1-2小时之内。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中国建国后,婚书已变为体积小巧的结婚证。1950年的结婚证只有两个巴掌大的薄纸片,上面除结婚人的姓名、籍贯、签名、年龄,以及证婚人的签名外,没有任何绚丽的图案。
2019年8月6日,支付宝宣布,福建、江西、江苏、浙江、重庆5省市上线电子结婚证。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将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旧式婚姻登记证可继续使用至2004年6月30日。自2004年7月1日起,中国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使用旧证。
办理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L楼201室。离婚登记也在同一个地方。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只受理预约结婚登记和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国定假不受理任何业务。
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江干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当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1)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杭州民政局官网-婚姻登记
法律主观:
近日,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这意味着我国的婚姻登记工作将产生一些细微的变化,那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涉及哪些变化?下文为大家解读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政策。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最近,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相关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03年,民政部出台过《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时隔12年出台新的规范,主要是针对哪些新问题进行了修订 自2003年9月24日《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实施以来,我国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婚姻登记当事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暂行规范》已不能满足当前婚姻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亟需修订。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主要对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审核办理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修订的重点包括: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将婚姻家庭辅导和 结婚登记 颁证工作纳入《规范》;提出了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补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本地区人民 法院 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为规范婚姻登记进一步提供支撑条件等问题。 问:为什么增加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 原《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没有明确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因此,为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很多地方设置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特别是在群众路线 教育 实践活动中,很多地方领导要求将辖区所有婚姻登记管辖权下放到乡(镇),以此作为联系群众、方便群众的举措。婚姻登记工作与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确立以及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和债务关系,同时还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 结婚 登记区、 离婚 登记室和档案室。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多数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由民政助理兼任,力量不足,人员变动大、更换频繁,导致办理登记随意性大、搭车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办理时有发生、办理登记时间无法保证等问题。同时,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无独立办公场所,硬件设施较差,不能实现实时在线登记,没有档案室、档案管理不规范,不仅不能给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更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必须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婚姻登记依法依规、便民利民。 问:婚姻信息化联网现状,什么时候能实现全面联网 近年来,民政部门不断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力度,自2012年6月起已经实现部、省两级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已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和在线婚姻登记。为推动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2013年开始,我部多措并举督促各地抓紧录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并开发了历史数据补录系统,供各地免费使用。目前,全国基本完成了现存的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有 身份证 号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部分地区完成了建国以来现存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实时在线联网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核证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问:有媒体报道婚姻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民政部将有哪些措施来治理 民政部2004年下发了《民政部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民函〔2004〕83号),明确规定:坚决取消任何非自愿收费服务项目和各种搭车收费,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乱收费现象。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解决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此问题,新《规范》也提出了“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等明确要求。下一步,民政部将结合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增了哪些便民措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方便群众 办事 创业的有关要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增了多项便民措施。一是要求婚姻登记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二是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三是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例如当事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 常住户口 所在地为 北京 市 延庆区 ,但现在在北京市 东城区 工作生活,当事人可以在就近的婚姻登记处(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 领结婚证 ,不必回到延庆区补领证件。四是要求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改变了原来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在同一区域办理,个人隐私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的问题,切实保护了当事人隐私。 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为什么新增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这两项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婚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闪婚闪离、家庭责任感缺失等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背道而驰的现象,为此,各级民政部门以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为己任,探索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拓展性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深入推广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将相关内容纳入其中,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相关服务,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结婚登记颁证工作是指各地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立颁证大厅,将简单的结婚登记发证程序转变为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让结婚当事人在温馨、喜庆的颁证厅中知悉有关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组建新家庭所赋予的责任和担当,抛弃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的婚礼排场,在庄严的国徽下作出为爱相守、呵护一生的承诺。该项服务得到新人的广泛欢迎和认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近千家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了结婚登记颁证服务,为数以万计的新婚夫妇举行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颁证仪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明显的示范效果。婚姻家庭辅导是指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或者引入法院工作人员设立家庭纠纷调解室,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纠纷处理、婚前教育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北京等地的民政部门还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向外延伸,组织开展婚姻家庭文化进社区、婚姻家庭大讲堂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先进的婚姻文化、经营婚姻家庭的技巧等送到群众身边,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扩大,将会给那些不在老家或者异地恋情依旧坚定的情侣们带来很大的便利。如今,这个试点已经扩展到了21个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等地。
以下是准备登记婚姻所需的材料:
身份证:新郎、新娘各自携带个人身份证。
民政局要求的其他证件:可能需要提供户口本、彩色照片等,具体要求可以在当地民政局官网上获取。
社会保险卡:有些地方要求提供社保卡。
离婚证明:如果曾经离过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未婚证明:如果你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要求提供未婚证明,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婚姻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并提交相应的婚姻登记申请表。
在准备登记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前往民政局之前,最好提前了解该地的婚姻登记政策和流程。
需要注意各项证件的时效性,以免过期导致注册失败。
如果在异地结婚,需根据当地的规定办理结婚手续。
联系民政部门预约登记时间,避免到场排队等待。
总的来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扩大将会让爱情更加便利,将原本需要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处理的婚前准备变得简单快捷。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不同省份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推动地区经济和文化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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