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谁来买房?

结婚谁来买房?,第1张

确实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结婚男方有买房的义务。而且也不是哪里的风俗都是男方有义务买房的。退一万步讲,就是有这个风俗,我们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吗?

首先你得清楚,你男友确实是有很大困难凑买房的首付,如果你这边也有困难,那不妨想想其他的解决方案,实在买不起房,先租一个有个落脚之处也不是不可以啊。我知道如果租房,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他和他的家人心理多少都会有疙瘩,但现在穷不等于将来穷啊,你男友很上进的不是吗?早晚会有自己的房子,过上好日子的。

我父母刚结婚的时候也是租的房,甚至当时双方家长一共就给了200多块钱结婚(80年代末,这点钱也够惨了。)通过了20多年的努力,我们家现在是个有两套房的中产家庭了,家庭关系非常和睦。

所以没有必要因为房子的问题太过烦恼。而且从法律角度上说,如果男方买了房,这房子算婚前财产,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通过你们共同的努力买一套房,不仅自己特有成就感,而且房子的所有权是夫妻各一半的,万一将来夫妻有了矛盾,你也不至于没有底气,对不对?

我是“生态老儿”。

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名字?

我的观点是: 结婚盖(买)新房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也是刚需

首先 ,结婚,就表示这对新人已经长大成人,结婚就有可能要分家立户,房子是刚需。

其次 ,结婚,从古到今,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喜事。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会视自家的经济状况置办喜宴、盖(买)新房。图的是新人新气象、图的是大吉大利。

第三 ,结婚盖(买)新房由谁买单?按照传统,一般都是男娶女嫁。娶,就是把别人的女孩子娶到自家来,相当于自己家里添丁增口,将来生出的孩子姓氏随男方姓,通俗地讲是给男方传宗接代。男方盖(买)房的传统可能因此一直流传至今。

如果是倒插门,程序可反过来,个人可自选。

第四 ,结婚,盖(买)新房,随着时代的发展,已发生新的变化。过去基本上都是以种田为主,家家都有土地,哪家准备给儿子娶妻,就在自家地基上盖新房;现在 社会 分工非常细化,农村只是360行中的一行,很多人因工作等原因离开了农村,或是意向城市,娶妻就可能演变到进城买房了。虽然买房的价格与自己盖房的价格不可同日而语,但其意义和作用是一回事。

在我看来,结婚买房,它既不是彩礼、财产归属也很明确,女方大可不必将此作为结婚的条件。

至于女方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这已不是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已有明确规定,婚前男方全资购买的房产,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还是不能分得这套房的财产;如果男方仅是首付,后面的还贷就是俩人的共同贡献,就没有理由不加女方的名字。你只需保留好证据即可。

总之,现在婚姻自由,你可以去选不提这样条件的女孩子。自身强大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我认为男人结婚娶妻买房是正常现象,把妻子娶回家没房你住那儿。所以男方花钱买房实属正常,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除非你倒插门可以不用花这笔钱买房。否则你必须得买,除非你的父母早已给你备好。

至于男方婚前全款买房,这属于男男方婚前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这个问题,这个采取男方志愿。男方愿意你就把整幢房子给了女方,别人也无权干涉这属于男乡赠与给女方的房产。男方要坚决不同意,女方也无权强取豪夺。

这就是我的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感谢广大读者朋友们的阅读。

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针对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的名字?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二,之所以结婚必须得买房子,那是因为如果你不买房子的话,你试试看,那个小姑娘愿意嫁给你,平时谈恋爱跟你说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那是逗你玩,现在是一个很势利的 社会 ,如果别年轻人结婚都有婚房,而你没有,即使有小姑娘跟你裸奔,你面子上也过意不去,无脸见江东父老,亲朋好友同事,更会用有色眼晴看你。

第三,之所以买房子要男方付钱,那是因为你(男方)娶人家小姑娘,而不是人家小姑娘娶你。人家小姑娘的父母把她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好不容易培养出来大学毕业,到 社会 还没正式赚钱孝敬父母,又出嫁被你娶走,有的经济条件父母,还要陪嫁妆给你(男方),等于是养了一个女儿,还有倒贴。

第四,之所以男方买来结婚房子,还要写女方的名字。那是男方向女方表达的一种娶老婆诚意,还有就是对女方一辈子的承诺,也给女方父母一种安全感。

作为男生的我,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

房子这个大物件是生活的一个必需品,现在的年代不是父辈的年代,不能几百块钱娶一个媳妇,那个时候没有房子也可以的,娶一个媳妇什么苦都愿意和你去吃。

现在的 社会 不行了,外面的诱惑也多,网络信息传播也快,互相攀比之心也比较严重,再加上计划生育的控制,生活压力变大,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不愁吃,不愁穿的未来。

这样一来,自然男生压力变大,不过这也不是肯定的,女方不出钱还要加她的名字,个人看法,加名字没有任何问题,作为男生给你一个稳定和向往的未来,这都可以,可还是要认清一个事,我们娶的是老婆,可以从平等对待方面看,男生能给你的房子和车子。

作为女方这边是不是也要做出一些付出,不能一方面付出,单方面的付出对现在 社会 是不可行的,也不是长久之计,婚姻平等,我给你房子给你车子,那我们结婚,女方的陪嫁自然不能太少,不然就说不过去了。个人看法和观点。

哈哈,哈哈!你这个问题,真的问出了所有男同胞们的心声,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但,仔细想想,好像答案又是无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更没有为为什么,除非男同胞们想单身到底!

这是现在这个 社会 的潮流,更是这个 社会 的趋势,因为早已不是男尊女卑的 社会 ,而是男多女少,女宠男卑的 社会 !

唉!很无奈啊!

女生们从来不会愁没人要,哪怕离了婚带着小孩,哪怕长相不那么出众,哪怕性格没那么温柔,哪怕琴棋书画,知书达礼,都没那么精通,都不是问题,只要她愿意,自有人也愿意。

可男同胞们, 如果你没有很有钱,没有名也没有权;如果你没有长的很出众,如果你没有能挣钱的技术和知识学历,如果你没有存款,如果你没有被利用的价值,这就是问题。

我们老家,车房是基础,黄金首饰是必备,且那手环是越重越好,最好一对成双!

所以,老婆如此难找,结婚如此难结,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呢?何必还要去追问,本就无解的问题呢!

默默的接受,且努力,就好吧!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

借用最近热播的一个电视剧《三十而已》里面的一句台词:大家都是想要找一个避风港。结婚是为了想找一个避风港,但结婚本身不是避风港,房子才是。

而结婚买房子是证明一个人有财务能力、经济独立、有一定的财富能力的最佳表现。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买房子男方付钱还得加上女方的名字?

这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源于我国男女比例失调。女孩子根本就不愁嫁,特别是那些本身条件就很优越的女孩子,就更是在精里面挑选精英。

而且现在已经形成一个趋势,女方出嫁首先得看男方有没有房和车?如果没有,就算女方再喜欢你,女方的父母也不答应。

而且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变相的给女方下半辈子做保证,也就是所谓的安全感,毕竟爱情再轰轰烈烈也经不起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的摧残。

女方要在一段婚姻里面付出,那么她也是需要保证的,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女生对于这段婚姻的最大安全感。

最后再提一点,新的民法典颁布之后,如果男方不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那么男女方结婚之后,女方在这个房子里面居住达到一定年限之后,就拥有了永久居住权。就算离婚了,女方依旧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面居住,男方没有权利追赶。

图源网络,如侵,联删!

作为一个律师,我个人认为这个完全不是问题。

可以随便写名字。

不过要分婚前还是婚后。

你说的这个情况大多数是婚前买房。

所以随便写,没问题。保留自己的婚前出资证明就好了。

在文章最前面请允许我向大家分享一组数据:根据《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数据显示,过去2018年某房产平台的67724笔房产交易中,买家性别为女性的占比479%,达到了过去7年来的最高值。

当然这其中不排除部分男方付款却只写女方姓名的购房交易,但是中国男性如此智商如此操作如此财力如此消费的比例占多少?

我们再把女性分成3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和30岁以上的单身大龄女性两个群体来看,包括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汉、重庆、合肥、郑州、长沙、苏州、西安在内的12个城市中,30岁以上大龄单身女性的购房比例超过了479%的平均值,而且女性全款购房的比例达到了357%,远高于男性。而在大龄单身女性购房中更加注重教育和地铁配套,其中366%的女性首选学区房,644%的女性首选地铁房。

分享以上数据的目的是告诉提问者:这个 社会 是分层的,虽然同为适婚女性,但是这些女性还存在不同价值观、消费观以及买房观念的两极化差别。

然后再来分享我个人的真实经历,我购买第一套房子的时候只有24岁,是我同龄人中最早购房的,买这套房对于当时的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背后也经历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和辛酸,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我主要是说明我为何在这个年纪就买房。

当时我谈了一个女朋友,对我非常好,中午回到我公司给我送饭,下班会来我公司接我下班。谈恋爱期间她从来没向我提出任何要求,反而是经常送我礼物。

谈得时间稍久后,两人共同的朋友就会半开玩笑地说:什么时候领证结婚啊?

朋友们玩笑开得次数多了以后,我俩也在私下聊到了这个话题,女友平时对我非常温柔,只有聊到这个话题时她很严肃地说:要结婚,得买房!

但是仅此而已,并没有说买房必须写她的名字,只是说结婚得有一套属于我俩自己的房子独立的空间,对于我的价值观来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且合情合理,因此这是我首次买房的来龙去脉。

以上客观事实回答了提问者问题的后半部分,也就是说:买房子不一定非得男方付钱却写女方名字,部分女性自己就有住房并不缺房,部分女性的确要求男方买房但是并不要求写自己的名字,因此如果你遇到一个女性要求你买房还必须写她的名字,或许是因为她自身没有安全感,或许是因为她对你的爱有所保留,也或许是她对你并不是那么称心如意。

下面再来回答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

同样这还是一个价值观和消费观以及教育观的问题,婚姻即两个彼此相恋的人通过合法手续结合组成新的家庭开始生活,这是一个必须当下决定却影响后半生的重大决定,因此绝大部分女性在考量结婚对象时,会格外注重父母、亲朋、闺蜜的建议。

而结婚必须买房这一点建议,几乎是女方父母、亲朋和闺蜜都会提出的诸多建议中的一种;

同时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阅历不同,因此造就了每个人看待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也不同,当女方父母、亲朋和闺蜜对男方的五官、身材、工作、收入等硬件条件不满意,但女方自己却坚持选定这个人时,作为女方的娘家人会选择退一步做出“要结婚,必须买房,并且写女方名字”的要求;

另外就是目前城市内的教育片区划分是与房产证相关联的,例如北京中关村二小的学区房,房龄已经50年,总面积只有60平米,但每平米的价格已经达到了11万。

即使不上名校、不过分注重未来孩子的教育,但至少得让孩子有个学上吧?

我的价值观是这样的仅供提问者参考:如果我不愿意比周围人都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想着安稳度日,赚多少钱花多少钱,不计划未来,只活在当下,那么我不会要求别人也如此跟我过完下半辈子!

反之,如果我真心爱上了一个人,因为爱她想要跟我结婚,结婚的目的是照顾和保护她的下半生,并让她过得比以前和现在更加的幸福,那么买房根本不算什么,不仅买房还买车、还买化妆品、还给她做她喜欢吃的东西、带她去 旅游 、实现她所有的心愿。

前提是我真心爱上了这个人,有这个人值得我去爱。而并非为了结婚而随便和一个女的讲究的过日子,这样的生活别说买房了,就是呼吸都感觉是痛苦的。

因此在回答完提问者以上问题后,我也想反问提问者一个问题:你真的有一个你深深爱着她、她也全心全意对待你的结婚对象吗?如果有,我相信你不会提出“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名字”这样的问题?你只会提出“请大神帮忙看看以下两个户型该选哪一个”这样切实的问题。

以上回答仅供提问者自己反思和思考,不求其他高人认同。

中华五千多年 历史 延续到现在, 存在即合理!

男人结婚花的是钱,女人结婚用的是命。

生理的先天优势及 社会 发展让男性承担起了养家的责任,但在往后的婚姻生活中女人生孩子为家庭付出的也是男人所不能做到的, 社会 分工不同。

不管与谁结婚,男人都需要有房子,安家落户。

写女方名字这个看双方意愿,法律也保护男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吗?

以利相交,利尽责散

夫妻是缘分,有利益的成分在里面

个人觉得加爱人的名字理所应当,毕竟一家人要共同努力生活的。

住家里,屋子不是自己的名字,你有安全吗?

何况是缺乏安全感的女性

该加

如果我结婚,我可能都不会加我的名字

她有完全的支配权

爱是很绝对,很纯粹的东西

很高尚

别玷污了它

婚姻问题,找到律师来咨询的,无外乎三大块,房子孩子和银子,房子常常是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我们先来看看这房子什么时候买的,有什么不同,写谁的名字,区别又有多大。

先用我的一对客户婚前置办房产的故事给大家举个例子,化名就用大家熟悉的李雷和韩梅梅吧。听了他俩的情况,你会发现他们和所有要结婚的人遇到的问题是一样一样的。

两年前,韩梅梅来律所找我咨询,她和李雷准备结婚,她想在结婚前,了解婚房该怎么买,什么时候买。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两人结婚,李雷爸妈准备出 100 万,韩梅梅爸妈打算陪嫁 40 万,在他们所在的二线城市,想要买一套普通房子需要 100 万,加上装修和买车、买家具等等,正好再需要四十万。

韩梅梅跟我说,李雷家里人提出了一个方案:房子由李雷家婚前买,李雷父母出这 100 万,房子写在儿子一个人名下,韩梅梅家的 40 万则用来买车装修和买家具家电。

在律师这里,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方案对韩梅梅不利的地方,房子要登记在李雷一个人名下,这个做法是绝对不行的。

第一个问题是,不应该由李雷父母单独出资买房。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李雷自己名下的,那肯定是李雷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生活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不应该由李雷家出钱在房产上,韩梅梅家出钱在买车、买家具家电和装修上。

就算韩梅梅家是在他们婚前买的车和家具家电,这些都算作韩梅梅的婚前个人财产,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一经购买就立刻贬值了,不像房产还能保值增值。

如果说这韩梅梅家的四十万是婚后买的车,或者装修,那更亏了,装修就添附在人家的个人财产上了,到离婚时,韩梅梅也不能把它撬下来带走,不论车登记在谁名下,都是韩梅梅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装修和家具家电也是一样,如果是婚后给买的,就属于直接赠送小两口的了。

因此韩梅梅家的 40 万,一定要出资在房产上。

从韩梅梅角度,我给她提出了以下 3 个方案:

第一个方案,能保证韩梅梅的利益最大化。

怎么操作呢?房子写两个人名字,让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买房,婚前买、婚后买,都行,只要是两个人名字就是夫妻财产。

其中李雷家出资 60 万,韩梅梅家出资 40 万在房产上,然后买车及其他装修款都由李雷家出。

这样房子就是共同所有,虽然说房产出资是六四开,那假设他们结婚不久就离婚了,那房产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分,不过两个人再过上了很多年,韩梅梅也生儿育女,那时候再离婚,房子一般都会五五分。

第二个方案,直接在房本上写明比例,按份共有。

这个方案比较公平,因为房产出资上李雷多出,韩梅梅少出,房产证上,可以直接写上双方出资的百分比,例如,李雷 70%,韩梅梅 30%,具体比例他们自己约定,然后剩下的钱再共同买车和装修。

这种直接写明比例的做法,把房产直接固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不同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这种按份共有是可以直接确定比例的。

按份共有的,两个人离婚的时候,就按照房本比例来分。

如果李雷家要是仗义一点,虽然韩梅梅出资在房产上的比例比较低,但李雷愿意写百分之五十的份额给韩梅梅,那也没毛病,以后离婚韩梅梅也能分一半。这个方案比较公平,双方可以协商。

第三个方案,甭管婚前买,婚后买,都直接写韩梅梅一个人名字,韩梅梅家出 40 万块钱必须出在房子上。

其实我最主张这个方案,房本写一个人名字以后很方便,因为一旦写两个人,以后再想买二套房就非常麻烦了。

比如不少小两口,结婚五六年左右,就开始考虑买二套房,到时候如果想继续使用首房首贷的优惠,很多人就假离婚,那如果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假离婚买房就比较方便,离婚协议约定成一个人所有,另一个人把名字腾出来再去买二套就可以了,也不用再更名了,也不用去掉另一方的名字。

尤其是,如果这第一个房子有贷款,写上的又是两个人名字,想假离婚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可麻烦了,必须要还清贷款才能去掉另一个人的名字。

因此如果是夫妻的首套婚房,从两个人共同过日子财产增值的角度讲,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更方便。

好,这就是我给韩梅梅出的 3 个方案。

其实不要担心,就算写了韩梅梅一个人名字,韩梅梅家的 40 万,也必须出资在房子上,比较划算,有人说了,都写了韩梅梅名字了,那韩梅梅不出钱不也行了吗?

不行的,还是要区分这两个概念,韩梅梅的名字写上了,就算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也不等于五五分割,韩梅梅家必须对房子有贡献,才能多分。

那么,韩梅梅家房屋出资款怎么证明是她父母出的呢?

最好是父母直接打款到开发商的账户,或者打到卖房者账户那种。

实在不行,有的卖房者的账户不收她父母的钱,只收韩梅梅本人的钱,那转账到韩梅梅本人账户也行,总之别给现金。

因为这种银行流水能保证,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资金往来有迹可循,要知道银行流水就算过了十年八年,从银行还是可以调出记录的。

有人开始担心李雷家,问我,如果婚前买房,韩梅梅家一分钱没出,李雷家出了 60 万,或者韩梅梅家只出了 40 万,李雷家出了 60 万,却只写了韩梅梅一个人的名字,没写李雷的名字,李雷家出的这 60 万真的不会打水漂吗?这种情况不能算作是对韩梅梅的赠与,成了韩梅梅的个人财产吗?

放心,不会,这房子,就算没写李雷名字,那也是为了结婚为目的,所购置的婚房,也按照夫妻共同的房产处理。李雷离婚的时候,照样按照出资贡献能分到房子的一部分。

我们回过头来再区分一下这两个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和平均分割。

请问,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平均分割吗?

认为等于,和认为不等于的,请大家输出答案。

是的,多数朋友都答对了,夫妻共同财产,也不等于五五平分。

用法官的话说是,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候,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但是有时候也会考虑出资贡献,还有结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给一方多分一方少分。

啥意思呢,如果李雷家婚前,出资 100 万全款,买下了房子,写了韩梅梅名字,或者结婚后加了韩梅梅名字,相当于韩梅梅家没啥贡献,假设两个人结婚几个月后就离婚了,一般法官会考虑李雷家对房屋贡献非常大,韩梅梅只是出了一个名字而已,而把房产判给李雷,韩梅梅肯定是能拿到一部分钱的,因为她有名字嘛,但至于拿多少,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正肯定达不到五成。

那再假如,如果两个人过了很多年了,韩梅梅为家庭养儿育女,房产的相应比例就会越来越高,到最后可能会五五分割。

所以法律一定会考虑公平原则,婚后加名的也是一样。如果说结婚时间非常短,男方就把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种加名的行为,使得该房产一定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所有,可是不一定就等于一旦离婚就平均分割。

法官判决离婚案件的时候,是具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他可以考虑房屋的价格,出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因素,来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所以,我们要区分共同财产和五五平分,这两个概念不能划等号。加名的房子,都肯定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是能平均分割既要看具体情况,也要看具体的法官。

好,讲完了全款买房的情况,那贷款买房的话,是不是对韩梅梅更划算呢?

因为,在一线城市,100 万买房钱只够出首付的,那我们来看看,在贷款的情况下,婚前买还是婚后买的区别。

如果婚前买,李雷父母这一百万用来出首付,并且房子也在婚前登记在李雷一个人名下,会有什么法律效果呢?

换个说法,就是婚前李雷父母出了首付给李雷买过房了,婚后,韩梅梅和李雷一起还贷,这怎么算?

这样的情况下,房子肯定是李雷的,甭管房本是在婚前办理下来还是婚后办理下来,只要首付和合同是在婚前交的,房就归李雷,但是婚后还要韩梅梅和李雷共同还贷款,所以还的贷款和对应的房子的增值,是小两口共同的。

但增值一般没多少,对韩梅梅还是不划算的。后面我来讲讲贷款和增值的公式。

那要是在婚后贷款买房呢?同样是李雷家出一百万首付,写李雷名,假如在他们婚后买,是不是对韩梅梅划算点儿呢?应该是的。

同样是贷款买房,李雷父母这钱是婚前出还是婚后出,大有不同。婚前出首付,房子是李雷的。婚后出首付,就算写李雷一个人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有的。

顶多,万一两个人离婚的时候,考虑到首付部分是李雷家里出的,出资贡献比较大,可以适当给李雷多分。

这里又出现一种情况,刚才说了,婚后贷款买房,李雷家出了 100 万,对韩梅梅来讲,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能分到份额。有人就问我了,婚姻法司法解释进行修改了,如果是婚后,李雷父母出了全款,又写在李雷一个人名下,这种情况还算不算是李雷的个人财产?

既然新的民法典的解释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里的这一条给去掉了,那么我们就认为,法律已经修改了。也就是说,婚后如果李雷家出了全款 100 万给小两口买了房子,就算写在李雷一个人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我个人总结,因为李雷家贡献比较大,离婚的时候李雷家是肯定能多分的。

总结一下,要是贷款买房,就算是李雷一家出钱,也要在婚后买,对韩梅梅比较划算。

当然保险的建议是,婚后贷款买房,更保险的做法是,韩梅梅家也出钱在房产上,然后共同还贷,这样离婚的时候,韩梅梅的份额就相应大了。

那还清贷款后,韩梅梅要加名吗?不加名有多大风险?

总有人问我这个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房本不加我名,是不是没有我的份?

有啊。我现在住的房子,就是结婚时我老婆买的。她条件比我好,我们是要在一起生活,不是在一起做买卖。大家都用自己最大能力来营造我们自己的小家。她不觉得吃了啥亏,我也没感到占到啥便宜。因为婚姻法规定了,这房子是她个人财产,与我无关,一旦分家离了。我啥也没有,

一、结婚一定要买房吗

不一定

对于结婚是不是一定要买房这个问题,肯定答案是不一定的。首先分很多种情况,那就是结婚前已经有房子的,觉得结婚时候没必要重新买房,毕竟买房也是一大笔花销,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承担的起的,有旧房子可以装修翻新作为新房用的,所以可以不买。

其次就是坚持一定要买房的,因为有的女生觉得结婚就应该有属于自己小家的房子,这样会更幸福温馨,也会更有安全感,那么如果男方不差钱当然也就不介意,如果男方经济一般肯定会犹豫,如果是男女搭伙,一起购买,基本双方都不会产生什么矛盾。当然现下比较流行的还是男方有房有车是结婚标配。

最后那就是可以不买房,因为年轻人嘛,其实并没有经受过什么生活的考验,所以还处于有情饮水饱的思想状态,觉得结婚那就是双方感情稳定,很甜蜜,互相之间爱对方,那就具备了结婚条件,不论物质,所以有没有房都无所谓,这种结婚没房只要女方愿意也是可以的。

二、结婚让男方买房过分吗

说法一:过分

对于超过底线的要求其实是过分的,毕竟女方结婚条件要房,这只是女方父母想要给自己女儿将来幸福生活争取的一项权益,希望再婚后新人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至于连落脚地都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但是如果说必须是多大的房子,在哪儿买房,如果是提出具体要求的,那么这种就是过分了,也是属于为难,其实就是女方家看不上男方家庭,提出的难题给对方,让对方知难而退。

说法二:不过分

女人要求男人结婚买房不一定是虚荣的表现,也不是眼光高,可能只是单纯的想要一个属于他们两的小家,毕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在外面租房子是多么的艰辛与无奈,所以想要婚后过上稍微安稳的日子,所以想要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并不过分。

三、买房需要结婚证吗

需要也可以不需要。

如果是夫妻买房,而且想要节省其中的一些工本费,那么用结婚证买房可以方便很多,只需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这些证件就可以。

如果是不用结婚证买房,那么工本费会多出一点儿,因为你们提交的资料是两份,单独的,两个人同时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个人相关证件,所以这样会比较麻烦一点。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属于谁有以下两种:

1、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的,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应属于女方所有;

2、如婚前买房写男方名字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婚前财产的判断: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摘要:婚姻是人生头等的大事,有房有车被大家标榜为成功人士的标志,而如今结婚买房子更是许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必考虑的一件事。对于结婚买房这一件事,有的人就问了结婚买房女方需出钱吗?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好?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结婚买房须知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结婚买房须知

结婚,买房,原本是两件人生中的大好事儿,可一旦把这两件事绑在一起,就变成了一桩烦心事。到底这房子该谁买,女方需要出钱吗,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这一系列的问题总会让原本甜蜜的事情闹得不愉快,那么结婚买房到底是要怎样做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去聊一聊吧。

结婚买房女方需要出钱吗

结婚买房,作为一个结婚前的大问题,是新婚夫妇的一个新窝,但是较中国国情来说,婚房都是男方来买的,对着这个问题,我想说,如果男方家经济比较宽裕的话,那就不是问题,反正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大人的,当然也舍得,自己辛辛苦苦赚钱,不就是为了孩子能够有一个较为舒适的生活。

但是现在买房,相对于现在的普通家庭来说,是很有压力的!特别是农村的家庭,现在的孩子几乎个个都是大学生,几乎个个都在市区附近或者开发区上班,所以农村的房子,对于他们来说,实用性不大,所以基本上都会在城里买房子,可是现在那蛋疼的房价是说买就能买的吗?一套房子的首付几乎是一个农村家庭的一辈子积蓄,所以如果男方在买房又困难的时候,我觉得作为女方是可以选择分担一部分的,毕竟将来都是一家人啊。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

第一、写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双方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房子加女方名字吗

1、婚房是你结婚前用自己父母赠与的款项所购:

(1)如果不加上她的名字,以购房合同的签定时间、发票和房产证等足可以证明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她分不走房子,能要求分的,只是你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而且还要在你们之间没有书面的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约定的情况下。

(2)如果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房子,至于分走多少,如果在办房产证时约定了你和她各自所占份额,她分走约定属于她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她分走一半。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我和女方两人的名字,以后离婚了,她能带走多少”:如果办房产证时没有约定份额,她能分走房子一半产权。

4、“我希望至少能保证到我父母的权益”:如果仅是想保证你父母的钱能收回归你父母、或是归你所有,可以现在由你和她与你父母写下借条,写明他们在你结婚前给你的用于购买某房(写清此房的具体座落位置)的款项100万元整,是他们借给你和她的,你和她在此借条上签名并写上年月日就行了,不要写还款日期,到时你们离婚,你父母可以向你们索要这100万,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5、或者,不想让她起疑、不满的,也可以现在让你父母写下一份赠与声明,声明他们在你婚前赠与你的购房款100万只赠与你个人,将来离婚时你也可以向她要回这购房款归你自己。

6、只要你估计她能承受,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她特别在意这房、特别在意别人是否欺骗她、性格较强的人,这样有可能会有麻烦。

结婚买房须知

1、不一定要新房

新房固然好,可新房一般价格偏高,又不能马上入住。二手房基本可以马上入住,而且周边配套成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2、清晰的购房预算

经济适用量力而行新婚年轻人收入普遍不高,积蓄也相对较少,除了买房的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接下来的装修费用等。因此在购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作好预算,建议每月月供额度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0%,否则将会影响生活质量。

3、注意交房时间

在购买期房时,售楼员会告知一个大概的交房时间,但由于工程进度会受到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延期交房的事件时有发生。不急着入住还好,如果选择购买期房作为婚房的话,婚期临近房子还没找落,那就有的头痛了

4、户型的选择

对于小两口来说,二房或者是小三房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为了不显得房子过分狭小,面积可以在90平米之间,太大会让预算过高,增加以后的还贷压力,太小就会影响日常起居的舒适度。有了孩子也可以过渡一段时间,等孩子到上学年龄时,正好作为改善需求,换二套房。

5、生活配套一定要齐全

现在的年轻人上班时间比较长,晚上经常需要加班,所以住的地方一定要方便日常生活。有超市可以购物,有快餐店方便吃饭等等,保障日常生活不受到干扰。

6、关于是否要教育地产

有的人考虑到以后孩子上学的问题,希望一步到位。这个可以因人而异,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或者生孩子的时间等等因素来决定。不过考虑到现在许多教育地产的政策要求房产证必须满足三年,因此在部分地区可以考虑婚房就买教育地产。

总之,结婚不容易,买房子也不容易,但这都是人生的大事,也是值得高兴的事,可不能让它们一不小心变成不开心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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