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转农现在很难的,不过地方政策有所不同,但只要你们哪里允许非转农,我就保证你的情况肯定可以,因为夫妻有一方是农业户口的话,另一方可以随一方转为农业户口,我是湖南的!2010年时我也是这样转回来的,小时候随爸爸农转非,后来爸爸下岗一家人回老家住,因为妈妈是农民,后来我取了个临村的女孩,我把户口转到了老婆家,成了农业户口,然后又随母亲转回了原籍,呵呵,现在我老婆小孩和我母亲都在一个农村户口里,听起来好像很麻烦,不过你了解了其中的过程,还是很容易的,你去你要转入的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问问,语气客气点,适当意思意思,祝你成功!
非转农业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的;
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
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4、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5、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
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流程:
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非转农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属于夫妻投靠的必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4、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必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属于投靠父母的,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6、在农村分有住宅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
7、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综上所述,具备非转农的人群条件,但是前提是当地村委会的同意,首先需要通过当地村委会的同意接收;另外,已经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不可办理非转农;但有规划、仍未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依旧有权利办理非转农,但面向的是满足前三个条件的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丈夫是农村户口妻子城镇户口妻子可以迁入农村户口。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扩展资料: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为农村户口,另一方为城镇居民户口,那么城镇户口方可随农村户口配偶方迁移户口。
潜入农村户口的条件:
1、城镇户口方是没有固定职业的。
2、农村户口一方在当地得有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地道的农村人。
3、得有结婚证,不然咋证明是夫妻。
虽然这几种情况可以迁回农村,但是能不能分得承包地和宅基地就不一定了,得看当地的政策!
若符合户口迁回的条件,需要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委会同意迁回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4、毕业回原籍的,需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投靠夫妻一方的,需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6、投靠父母的,需提交《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7、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可以,符合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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