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结婚证,因为法律规定了,办理结婚的话,必须要携带的有效证件当中,其中就包括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所以必须要携带好这些证件,因为这些证件是当事人的身份的一种证明,所以需要进行备案或者是登记等等。
1、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2、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1、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一些情况不能结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1、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4、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6、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没有户口本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是的,如果当事人不能出示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是政府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凭借集体户口本要求公安机关或者是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当事人还没有落户,户口迁出的,户口迁出地或者是另一当事人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可以凭借着公安、户籍登记部门的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没有户口本,想要结婚需要找到公安机关或者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材料,但是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没有整本户口本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内自己的那一页,证明自己身份,公安机关查经属实才会出具加盖印章的证明文件
相关知识: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必须向区、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所需文件。
(2)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面前亲自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在“声明人”栏。
(4)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陈述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则允许登记。
法律依据: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中国边民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可以持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中国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结婚登记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内容的薄册。
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女方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办理结婚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扩展资料: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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