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要带什么证件,第1张

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的领取必须男女双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前去相应的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领取结婚登记手续这是每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一件事情。

一、相关的资料

结婚登记的证件的领取,男女双方需要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些地方还根据不同的地方政策要求男女双方需提供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一般情况下是在登记现场填写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还需要提供三张红底免冠照片。

二、相关流程

男女双方登记结婚需要持所有的证件,到其中一方常住地的民政局申请相关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提出婚姻登记申请,填写婚姻登记声明书签字,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登记结婚的基本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自主的结婚,不受他人所威胁,法定结婚年龄男性应该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而且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之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三、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其中无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向自己户籍所在的相关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并且加盖户籍印章,携带所办理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属于集体户口的需要携带集体户口的主页以及本人页加盖户籍公章前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结婚的前提是在男女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只有结婚领取了婚姻登记证书才能够在法律意义上的一个重要的证据,得到法律认可,男女双方如果有了结婚的念头,就一定要到相应的民政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也是法律上认可的唯一的一个凭证。结婚证需要办理,需要准备许多的东西其实并不是很难,只需要带足男女双方所必要的一些身份证明就可以。

法律主观:

结婚,是对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确立;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不少新人并不知道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一、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资料1、带上你和你对象的户口本,要原件,不是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丢失了,那就赶紧补办一个喽。2、接着是你和你对象的身份证,也是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先去派出所办一个临时的身份证即可。3、如果你或者你对象之前离过婚,那么还得带上离婚证,因为这是登记程序,没办法的。4、然后是彩色照片,两寸的红底免冠照片,3张即可。5、带个九元钱,也可以理解为手续费。二、领取结婚证的方法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凭借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单),领取到红色的结婚证书了。登记条件: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领取结婚证的资料还是比较简单的,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单;若是二婚的,再加上一个原先的离婚证。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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