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
我周围有很多老外,婚礼是有钱人的事情,是奢侈的结婚方式。大多数平民百姓还真没有多少人举办婚礼的。外国人的婚礼很讲究,要在半年前登报通知,有的还卖票(当然是作为自己的收入)。也有双方家长相互认亲的过程,但具体怎样就不是很清楚了,亲朋好友送礼,婚礼一般在教堂举行,然后也是酒会,再后来就是度蜜月蜜月旅行。
老外结婚需要注册,就是我们的结婚登记,很多人没有,国外是以同居为定义的,分手也很简单,分居就是了。如果牵扯到法律问题,按照同居时间的长短来作出判决。因此,结婚证的有无基本上没什么用处。
而在离婚判决中,基本上是男方要担当抚养义务,因此,作为外国男人都很小心结婚,更怕离婚,离婚就意味着破产!
和我一起工作的一个老外,至今离婚5年了,这五年中他所得的收入50%都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被转到了他前妻的帐号里。每周五工资下来的时候,他先把租房的钱拿出来,再把该付的汽车保险、账单都要付掉,然后才是吃喝。有的时候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只等周五发工资,半夜就去银行的柜员机里去取钱,到酒吧喝酒吃顿饱饭。
外国人同居很普遍,要孩子就要负责任,离婚就意味着破产,让这些外国男人怕得要死。而女人们更看重钱,这点和国内一样。
法律分析:(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去民政部门登记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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