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领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如果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的内地居民,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和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 如果双方常住户口都不在本省,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但非本辖区的内地居民,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凭一方有效的居住证和双方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 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结婚条件在法律上的规定: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3、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一、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男女双方的单身以及无血缘关系证明;
(4)3张两寸以上男女近期结婚登记照;
(5)再婚者准备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
3、男女双方无配偶;
4、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且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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