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9岁的小杜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小伙,自从他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很努力的工作,如今他也靠着自己的能力在城市买了房。就在几个月前,追求了2年姑娘小倩终于接受了自己,两个人瞬间跌入了爱情的深渊。小倩也爽快的答应小杜,陪他一起去领结婚证。
令人费解的是,就在二人领证的前一天,小倩突然给未婚夫发去信息说:对不起,我真的不爱你,咱们不能结婚了,我心里放不下他,我要陪着他走了,再见。看着小倩说这话,小杜的心都快要碎了,他觉得自己这两年的付出都白费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切还要从2年前的那次聚会说起。
2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小杜遇上了小倩,两个人眉来眼去,算是看对了眼。小倩喝了不少酒,还点名让小杜送自己回家。小杜欣喜不已,觉得自己碰上了桃花运,就义不容辞的当起了“护花使者”。
果然,没多久两个人就谈起了恋爱。小杜感觉自己太幸运了,那时候恰巧整天被妈妈逼着相亲,这段突如其来的感情让小杜有些欣喜若狂。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小杜初步了解了小倩的为人,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姑娘,甚至有一些马大哈。好多事情扭头就忘,记得有一次两个人一起约会吃饭,小倩吃饱喝足后,居然玩着手机就独自回了家。小杜有些无奈了,女朋太没心没肺了,居然能把这么大一个活人给落下。
不过小杜很享受和小倩相处的每一天,他感觉小倩就是自己心目中的仙女,他也发誓这辈子都要对她一心一意。就在二人爱得火热的时候,小倩突然提出了分手。小杜没反应过来,这又是闹哪出?后来小杜才知道,小倩在认识自己之前就一直有男朋友,并且一直和对方藕断丝连。小杜头疼难耐,根本不敢相信小倩是这种脚踏两只船的女孩,可心底对她的爱慕又让自己无法脱身。
那段时间,小倩一直不搭理小杜,可小杜却对她穷追不舍,大有不娶她誓不罢休的意思。就这样,小杜强忍着心头的不适,硬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把小倩追到了手。小倩说:“要不是看在你对我这么痴心的份上,我才不会跟你过呢。”
小杜真的鬼迷心窍了,似乎并不在乎女友的过去。可就在二人刚刚复合几天后,小倩说出一个雷人的消息:“对不起,我好像怀孕了。”
小杜感觉头脑发晕,觉得天旋地转,他很清楚,自己已经几个月没碰过女友了,那女友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也不是自己的。小倩却自作主张的表示:别难过了,大不了我们打掉算了。
看着小倩那副无所谓的表情,小杜只好哑巴吃黄连,独自忍受着那份委屈和悲痛了。为了帮小倩调理身子,小杜花了不少心思,自然也花了不少钱。不过看小倩乖巧的躺在自己怀里,说着那些感人的甜言蜜语,小杜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两个人继续相处了几个月,小杜感觉时机成熟,便主动向小倩求婚,小倩感动的泪流满面,当即同意了男友的请求。两个人私定终身后,便决定半个月后一起去领结婚证。
就在领证的前一天,小杜特意跑去花店预定了一大束鲜花。他幻想着第二天拍照合影的场景,心里说不出的激动。吃了晚饭后,小杜躺在床上转辗反侧,有些失眠了。大概夜里十一点多的时候,他突然收到女友发来的一条信息,上面居然写着对方要悔婚。
小杜以为女友在和自己开玩笑,连忙打过去电话,小倩只说了一句“这是真的”就挂断了电话。小杜再拨打电话时,对方已经关机了。他六神无主,失魂落魄的走在午夜的街头。他觉得自己特别像一个傻子,被人家玩弄了这么久却始终反不过味。自己对其那般的包容,却终究换不来她对自己的专心。
后来,谈到这段扭曲的感情时,小杜自嘲的说:“不好意思,我给接盘侠丢人了,本以为她会洗心革面陪着我到天荒地老,没想到我一直都是她任意摆弄的棋子”。
法律分析:女方悔婚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有:首先结婚时候的彩礼肯定要全部退回给男方,其次男方在结婚前后为女方购买的东西,女方也要进行折价退回而且退婚时如果双方有孩子的话,还需要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女方悔婚彩礼一般是全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一方当事人,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为前提,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要判断何为彩礼,首先要明白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指基于婚约、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构成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俗称媒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是,最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
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
此外还要区分赠与和彩礼,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订婚后,女方悔婚,那么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可否要求女方返还,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三种:
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种,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
第三种,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法律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婚姻自由,不存在悔婚后赔偿名誉损失费、青春费等,但双方有约定的例外。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悔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礼,按照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查明属于这种情形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据此,无论谁提出分手,男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此外,彩礼可以退回的情形还包括: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觉得减少伤心是减少不了了,毕竟五六年的感情啊,而且已经要结婚了的,现在突然没有了,还是自己期盼了很久的新娘悔婚,怎么可能减少悲伤呢?我只能说,多去散散心吧,然后多陪陪家人吧,家人会给你安慰的。然后多和朋友一起玩一下,要是不喜欢太热闹,就自己独处,也可以去旅游,换个环境,换一个心情,也许会好一点。
但是我还是想要八卦一下,她为什么要悔婚呀?喜欢上别人了吗?好吧,可能让你有点不适,可以忽略我。我以前失恋了,就是自己跑出去旅游了一次,去看了草原,骑了马,然后还跑去参加了人家傣族的泼水节,出去跑了一下,才知道世界上好玩的东西这么多,好玩的事情也有很多,为了一个他伤心这么久,想想真的是很不值得呀。可能这样显得我有点没心没肺,但是我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然后就慢慢走出来了。这样其实我自己感觉我有点神奇,不过旅游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我一个朋友当初失恋之后要死要活的,后来还是走出来了,办法就是,一直不让自己闲下来,各种忙碌。就是不断找事情给自己做,不停下来,那段时间她是真的忙,之后都瘦了好多啊,顺便减肥吧这就是。但是她真的靠这个方法走出来了的,她和你情况相反,都是悔婚,只是她是男方悔婚了,因为男方要对另一个怀孕的妹子负责,所以只好辜负她这个准新娘了。我当时想砍了那个男的,不过没有动手,因为我朋友已经上手了 。
你要是实在难受的话,可以参考一下我说的方法,我真的觉得可行的,不要怀疑我的方法,你大可以试试,反正又没有什么损失,是吧。祝你早日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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