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可以,要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聘礼
媒人在“相看”过男女双方品貌后,婚俗礼仪要行“文定”礼,交换男女双方各自的生辰八字,男方把聘礼交给女方当面点清。聘礼多是各地土特产,桑麻织物,绩罗绸缎,茶叶等。女方的嫁妆则越多越好,并借机来炫耀自家的财富。婚礼及其后的拜见礼等与北方大同小异。
2、订婚
订婚这天又叫“缔姻”,也叫“传红”,两家必须张灯结彩,挂上大红灯笼,供奉和合二仙,燃起红蜡烛,邀请好友吃订婚酒。
3、亲迎
迎亲之日,“望娘盘”担先行。望娘盘必有一只鹅,鹅缘出古时以雁向女方正式求婚,因雁的配偶终身专一,象征婚姻坚贞和谐。后世以鹅代雁。
4、说媒
男女的恋爱关系已经定下来之后,男方就要准备一个媒人去女方家说媒了。经过女方父母同意之后,这门亲事就算定下来了。
5、三朝回郎
新人结婚的第三天,新郎就要带新娘回她的父母家,一起拜访女方的亲戚朋友,新娘可以在自己家住上几天,也可以当天晚上就回新郎家。
杭州是中国的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城市,拥有着丰富的陪嫁习俗。以下是一些杭州有趣的陪嫁习俗:
1 荷包礼:在杭州,新郎需要准备一个特殊的荷包,里面装满了象征着幸福、财富和好运的吉祥物、红包、金饼等。在结婚仪式上,新郎会将这个荷包赠送给新娘,象征着对新娘的祝福和关爱。
2 胭脂水:在杭州的一些传统婚礼中,新郎需要为新娘化妆,其中包括涂抹胭脂水。这一传统认为涂抹胭脂水可以让新娘更加美丽动人,也象征着新郎对新娘的呵护和关爱。
3 财神爷陪嫁:在一些杭州的婚礼上,新郎会请一位扮演财神爷的演员,陪同新娘一同出嫁。这一习俗认为财神爷可以给新娘带来好运、财富和幸福。
4 特色婚车:在杭州的婚礼上,新郎和新娘通常会选择一辆装饰华丽的特色婚车,如古典的婚轿或者现代的豪华车,用于婚车游行和接新娘。婚车的装饰通常充满了浓厚的传统文化元素,展现了杭州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5 游龙戏凤:在杭州一些传统的婚礼中,新郎和新娘会一同参与“游龙戏凤”的仪式。这一仪式中,新郎会扮演龙,新娘会扮演凤,二人一同舞动,象征着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未来。
6 七碗茶:在杭州的一些婚礼上,新娘会在七碗茶中加入七种不同的食材,如红枣、花生、糯米等,然后由新娘亲自端着茶杯,依次敬给七位长辈,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和感激。
这些只是杭州婚礼中的一部分有趣的陪嫁习俗,每个习俗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这些习俗不仅丰富了婚礼的仪式和氛围,也反映了杭州人民对婚姻和家庭的传统观念和价值观。
除了以上提到的陪嫁习俗外,杭州还有许多其他有趣的婚礼习俗,如新郎在新娘家门口踩“三迳”,新娘披上象征纯洁的白纱,新郎敲击大鼓,新娘家人为新郎准备难度不小的“试绣”等。这些习俗都寓意着祝福、幸福和美满的婚姻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步,一些传统的陪嫁习俗在杭州和其他地方逐渐减少或者变得不再普遍。在参与或者观察这些陪嫁习俗时,应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和习俗,尽量避免对习俗产生歧视或误解。
法律主观:
1、结婚证照片的尺寸标准是2寸;,2、结婚证照片的背景需要红底或者蓝底,红底最好;,3、结婚证照片的的站位一般是男左女右;,4、当事人不宜画过于浓重的妆。,这种情形是结婚证遗失的情况,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回当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1 外地人能不能在杭州领结婚证
若双方都是外地人,则不可以,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若其中一方是杭州户籍,就可以在杭州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结婚证
2 外地人在杭州可以领结婚证吗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3 外地户口可以在杭州登记结婚吗 需要什么证件
男女一方是杭州户口的可以在杭州市登记结婚,双方都不是杭州户口的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扩展资料
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四十一条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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