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才一年多就想离婚,怎么办?

结婚才一年多就想离婚,怎么办?,第1张

如果说你刚结婚一年多就想离婚,那么你确实说明你在这段婚姻当中确实认识到你们俩可能在没有办法继续下去维持这种婚姻状态了,通过一年多的了解你可能更看清了对方,或者是对方对你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两个人的性格或者是情趣,或者是一切都不找不到一块儿了,作文来看,如果想离婚那双方只有两条途径,一个是正常的和平解决协商,然后双方把问题都讲清楚,没有意见,财产纠纷,甚至子女抚养问题都没有,这样可以到办事处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你们两个人有一方不同。这说明结婚一年就想离婚,这说明在婚前你们了解的还不够,婚后你们相互包容的程度也不够,相互理解的也不够,这样如果想离婚那就趁早离快点离,快刀斩乱麻,尽早的把这段婚姻结束,不然的话等了有了孩子或者孩子都比较大了,将来再离婚,那么就会造成不可避免的后果,这就给我们的年轻人婚姻问题提升了一个性,一定要在婚前多多了解,婚后也要多多包容,相互才能找到最终的养老,老中老的目的,不然的话永远也没有一个正确的途径说结婚一年就离婚或者是10年就离婚有什么区别?这里一定要看你们生活对生活的态度如何,所以说。如果说通过一年了解感觉两个人不适合,那么就赶紧做决定,不会给后人留下,双方给双方留下更多的后遗症。

法律分析:

结婚一年想离婚的,夫妻双方可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 刚结婚快一年,怎么离婚

确实是出于双方自愿、而且对子女问题、财产和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持:1、本人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以3、单位证明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离婚登记手续;经调解无效,执意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协商签订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协

议书。

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愿意离婚;

2、双方离婚的原因;

3、对子女抚养的协议;

4、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帮助;

5、财产及债务处理的协议。

如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或因一方不自愿离婚的,可到法院民事庭申请判决。女方在怀孕和分娩后1年内,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不予办理;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2 结婚一年半了,想离婚,怎么办

多大点事儿啊就想离婚?我真好奇你们夫妻当初是怎么结婚的?结婚时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么?就算结婚时候没有感情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也该有感情了吧?怎么会因为一些有的没的就想离婚?人不能老为了自己考虑,你们离婚你们考虑发氦篡教诂寄磋犀单篓过孩子的感受么?她还那么小,就要失去父母之一,以后一生的影响谁来负责? 孩子常住女方家里你就是上门女婿了?再说了退一万步讲就算上门了又能怎么样?人不能时时刻刻总考虑着别人的眼光活着,累不累?有时间考虑离婚的事不如好好考虑怎样安置双方的老人比较妥当。

真心为孩子打算根本不可能考虑到离婚这一步,你现在的烦恼只是打着孩子的旗号而已,全处于自私的目的。

3 结婚一年多,现在想离婚

我也结婚一年,现在也有想离婚的冲动。

如果不和一个人生活在一起,就很难了解他的真实面目,但是和他生活在一起了又觉得这个人太可怕,不是我想要的,对吧?也许婚姻就是这样的吧。结婚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比一个人生活要幸福,如果毫无幸福可言,那又何必硬拉在一起呢? 所以,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就离吧,趁年轻趁没有孩子拖累的时候,好聚好散。

如果现在强求在一起,不敢保证10年8年后离婚的念头不再冒出来。如果那时再离,对自己对家庭对孩子都是一个很大伤害。

我结婚后一直没有要小孩,就是因为我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和他过一辈子,离婚的念头隔三岔五地就冒出来了。

4 结婚一年要离婚了

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是自愿离婚的,无论结婚多久,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会发给离婚证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5 结婚刚一年,我就受不住想离婚了,到底该怎么办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其中一方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在当地的法院办理。

2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其中被告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诉讼。

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地的户口的情况:

3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在当地的法院办理,也可在民政部门办理。

4诉讼离婚(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被告是当地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受理,被是外地户口的按第二条处理。

1、缺少对婚姻的正确认识。读过很好的一段话,说:“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婚姻,在恋爱时将至过早提高到婚姻地步,而结婚后却将婚姻当作恋爱。”其实简单的意思就是说,现在的年轻人,从根本上缺少了对婚姻的正确认识。不能够认识到,结婚就是换了一种生活的方式,从此激情和浪漫不再是它的常态,平凡、琐碎和操劳才是。

所以在结婚之前,常常会把婚姻生活想象的光彩熠熠、火花四溅,以为是恋爱的延续。结果等走进婚姻,过了新婚的甜蜜期,又怎么会不感到大失所望呢?无法接受现实与想象的落差,这种大失所望,就会导致生活中所有的小问题、小情绪,都会得到无限的放大。接下来就会去质疑自己的选择,并无数次预设真离婚的可能性。再加上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自我、享受,这些都是导致离婚的原因。如果不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婚姻,或者不能以实用的角度看待婚姻,即使换一个伴侣,也无法过上自己想象中的婚姻生活。内心无法平静下来,不能坦然接受婚姻的本质,夫妻之间的也就开始了。然后对他们俩来说,婚姻就变成了彼此的笼,急于挣脱。也无法定下心来,踏踏实实地去过自己的生活。

2、夫妻生活不和所致。我们每个人都要思考一个问题,感情不和,是不是真的感情不和,还是某些事情,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于是感情不和,就变成了最好的掩饰与借口。

领证不到一年想离婚的有以下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财产、债务达成协议,自愿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2、诉讼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离婚诉状、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应当向对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1、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般而言,起诉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涉及到身份证地址与住所地不一致、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可能要提供:原告或被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等。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孩子抚养费的依据等。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主张财产权利的相关证据、夫妻共同或个人债务的证据等。

法律分析:刚结婚不久就想离婚是可以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下来就去民政局离婚,不能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则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一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审理时间。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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