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 户籍所在地 办理结婚证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 婚姻登记处 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 2,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东莞民政局可以办理异地结婚登记,但是注意必须至少有一方持有东莞居住证才行。目前广东省已开放异地婚姻登记服务,双方都非东莞户口的可以凭借其中一方的东莞居住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流程、材料均和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外地人不可以在东莞办结婚证。结婚登记地点是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想在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网上预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搜索“东莞民政”并关注公众号。
2 点击“民政服务”→“婚姻预约”。
3 阅读预约须知,勾选后点击开始预约。
4 进入网上预约系统,选择“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5 填写双方户籍信息,选择预约日期,将办理城市更改为“东莞市”,选择要预约的民政局。
6 选择预约时段,如实填写双方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请注意,网上预约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左右,并且只能选择男女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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