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结婚证在中国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大部分国家公证认证手续基本相似,比较常用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澳洲,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
境外结婚证公证双认证流程如下:
该国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该国外交部认证
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资料清单:
1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并附上 2 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 2 份用德文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 3 张两寸白底照片
4 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 2 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复印个人数据页);
5 保险,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为期不少于 90 天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 2 份复印件;如申请与德国公民或享有欧盟自由迁徙权者团聚,则无需提供此证明。
6 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或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证书公证件及 2 份复印件,
7 配偶的护照复印件 2 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非德国籍配偶的)居留证的复印件 2 份
8 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 2 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包含未来在德国居住地址的租房证明、房产证明或诸如此类的证明。
9 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 2 份复印件(另参见德国驻华使领馆的相关须知)
不可以。如果需要在丹麦使用结婚证
1、首先联系丹麦驻中国大使馆,核实您的结婚证是否符合丹麦法律要求。
2、其次如果需要,您可以委托律师或翻译机构将您的结婚证翻译成丹麦语。
3、最后在丹麦使用结婚证时,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文件,例如护照、居留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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