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没有了可以办离婚吗

结婚证没有了可以办离婚吗,第1张

法律主观:

结婚证没有一般不可以办离婚。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也可以离婚,同时也可以办理证明,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需要的证件复印件,在办结婚证时需要,新郎新娘都需要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便利的话还是自己复印为好,民政局也可以复印,但是比较贵。,2了解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男女双方在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结婚证,确定一个地点和时间都方便的民政局去办结婚证。而且不同的民政局开门办结婚证的时间可能不一样,最好提前了解领结婚证的具体时间要求。,3领证照片形象准备,毕竟结婚证这么关键的证件,上面的照片我们还是很在意的,所以有必要的话自己整理整理比较好。另外办结婚证需要3张2寸彩色的2人合照,建议当场照即可,以免不符合浪费。,4确定领证日期,领结婚证可以自行挑选日子,毕竟是大事,别太草率了。举办婚礼的日子一般都是提前订好的,办结婚证可以两人自行决定啦。,1子女不足两周岁,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法律客观: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结婚证丢失是可以离婚的。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按照保留一方的结婚证相关信息,按照正常协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结婚证都丢失的情况下,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调取结婚登记档案相关证据材料或依据协议离婚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据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然后再按照流程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起诉一方不慎丢失了离婚证,那么原告需要首先准备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原告可以根据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然后再提交其他诉讼材料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丢失结婚证,离婚时需要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两人两寸单身照片两张、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到了民政部门写一张结婚证遗失声明即可。如果双方结婚证都丢失了,双方要办理离婚的,需要先去双方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无法补办结婚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上的婚姻关系记载,人口普查登记的家庭成员关系等。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请求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若无法补办,可以选择起诉民政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婚姻关系存在,确认后,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综上,结婚证丢失了,需要办理离婚的,应当先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丢了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向民政局书面声明遗失结婚证,民政局仍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需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民政局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另一种方法,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有三种方法,方法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也不愿意离婚,则需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按期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并出庭,委托代理人后,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仍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法官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3)开始法庭调查,法官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4)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作出判决。

若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需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方便法院核查。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立案需要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立案需要提供:

(1)原告的身份证;

(2)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

(3)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明;

(4)如果双方婚内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成年,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

(5)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

2、起诉状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

(2)明确的诉讼请求,一般离婚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请求、探望权的请求、财产分割的请求;

(3)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如何相识、何时结婚、感情为何破裂等;

(4)具状人姓名及日期。

3、其他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双方如果分居可以提供相应的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如果双方此前曾起草过离婚协议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可以提供相应的协议书、裁判文书;双方矛盾激烈的证据如曾经的报警记录、社区调解记录、亲朋好友调解记录等;如果主张对方存在过错,需要提供对方有重婚、同居或者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的相关证据;如果主张对方存在恶习,需要提供对方嫖娼、赌博、酗酒等恶习行为的相关证据。

(2)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

争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资格的,需要提供自身的收入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尽心抚养、教育、陪伴孩子、与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平时为孩子日常生活支出的记录,带孩子就医、上学的相关证据等证明;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供孩子生活费用的支出和计算标准/依据以及对方年收入的相关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

需要明确财产的具体范围,房产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车辆需要提供行驶证、登记证等材料;存款、理财、公积金、股权、保险等需要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明细和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其他的名贵动产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存在和价值;

提供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对外债权出借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对外欠债的对象、时间、地点的相关证据材料。

一、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吗

1、结婚证丢了可以办理离婚。结婚证丢失离婚可以采取的方法:

(1)双方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证明材料;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4)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中华任命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结婚证都丢了可以离婚。

双方结婚证都丢了可以离婚,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处理:

1、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双方结婚证都丢了可以离婚,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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