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说的情况,我来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和启发,能够改善你现在的状况,早日牵手你的幸福。
看得出来,你们是曾经真心相爱的,而且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有了孩子,而且男生对你是很照顾很体贴的。后来因为你的缘故,你的丈夫离开了你现在他已经有了新的女友,所以说你现在很后悔。
你可以试着去接触他,告诉他你还爱着他,希望他能够原谅你,并且孩子是你的一个保障和筹码,可以试着去说服他。
要充分让他意识到你想挽回这段感情,而且想让他知道你已经有所改变,并且有能力和有决心和他一起走到最后。
首先,您与男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您与男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是一人一半。其次,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子女抚养费。您可以与对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您可以起诉处理。法律条规(供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如果你已经为你的老公生了两个孩子了,但是他还是不和你领证结婚,你就要找一下原因了。如果你的老公真的很爱你,那你大可不必担心,他一定不会离开你,就算不会和你领证结婚,他也依然是爱你的。
但是这种情况下最怕的就是你的老公,根本就没有想要和你结婚的意思。他只是想让你替他生两个孩子,但是却没有想要你的意思。如果你替他生了两个孩子,他还不和你领证结婚,那足以说明你的老公就是一个渣男,如果你真的很想和你的老公在一起的话,这个时候你就要想一些办法,让他跟你结婚了。
首先你可以去找你的公公婆婆,让他们为你做主,一般情况下,老人都是很喜欢孩子的。既然你已经为你的老公生了两个孩子,那么如果你的公公婆婆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的,然后就会逼迫着自己的儿子,跟你结婚。现在有很多奉子成婚的例子,所以一定不要等你的老公娶你,一定要主动行动,让他娶你。
法律分析: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协商分配,或证明是个人所有财产,若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再次,虽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基于自然血亲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孩子,如果你们要分开,要协议孩子的监护权有谁行使,若不成可诉讼。
一般的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共有,应理解为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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