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父母不给户口本

起诉父母不给户口本,第1张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法律主观:

一、要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起诉吗

要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看看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期等,如果一致就没有问题。如果有不一致就需要先去将户口本上的信息更改为与自己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才可以的。

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一般民政局是工作日期间上班(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了民政局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就会帮你审核你们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会问你们是不是都未婚的哦。

如果审核没问题,你们就去将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去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有复印件就可以了。还需要男女双方二人大2寸红底合影照片,需要3张照片。

双方户口都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

身份证信息复印好了之后,审核之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让你们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此时需要男女双方都要到场,双方都要填写的哦,填写完毕之后就等待了。

填写了表格之后,就将表格、复印件、照片交给工作人员之后,让他们去办理。你们只需稍等几分钟,工作人员办完证件之后会让你们签字画押,完了就可以拿到你们的正式结婚证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主观:

只有户口本是不可以起诉离婚。因为起诉离婚不需要户口,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一、拿结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最重要的凭证,在诉讼离婚中可以拿结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 夫妻共同财产 的证明。

5 、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诉讼离婚必须经过调解吗

诉讼离婚一定要经过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离婚赔偿的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 ,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而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侵害行为造成的具体结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当事人可以拿结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最重要的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有两种办法解决: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蠢裤。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二、如果是咐档郑去法院打离婚官司,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衡颂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起诉。当事人首先应和父母协商,尽量争取对方的同意,拿到户口本后,再去登记。如果实在无法沟通,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凭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该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属于当事人(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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