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与外地人结婚怎么办理

上海与外地人结婚怎么办理,第1张

1 上海人和外地人结婚户口怎么办

可以的,但是要等一定年限。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上面是公安局的落户政策,实际操作中各区还会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2 在上海如何办理外来人员结婚手续

你去问问吧,我大概查了一下好像外地户口都不行呢。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发表时间:2004-4-28 办理项目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各区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单位 地 址 结婚接待时间 语音电话 接待电话 黄浦 中华路1011号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63185355 63777913 卢湾 鲁班路209号 周一至五下午1:30-16:30,周六 53029066 53029300 徐汇 漕宝路80号D座三楼 周一至六 64325542 64325545 64325543802 64325547802 静安 延平路123弄15号 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周六全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62672863 62719228 长宁 延安西路2238号 周一至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62705220 62705589 普陀 北石路609号二号楼一楼 周一、三、四、六 52803612 525645887103 闸北 天目中路749号71号二楼 周一、周三、周四、周六(上午9:00-下午4:00) 63805326 53550041 虹口 玉田路195号 周二、三、四、六, 周一、五上午8:30-11:00 969183826 65523241 杨浦 齐齐哈尔路828号 周二至六下午1:30-4:00 969183003 65419450 2423 闵行 莘庄莘潭路80号 周一至六上午8:00-11:00 64886900 64984950 54530884 浦东 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一楼 川黄路201号 周一至六 58984550 68751667 68542222-81008(合欢路) 68651522(川黄路) 嘉定 塔城路560号 周一、三、五、六 59528196 结婚59528242 离婚59528667 宝山 友谊支路79号 周一、三、四、五、六全天 56122335 56122335 南汇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一、二、三、五、六全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58012424 68018414 奉贤 新建中路542号二楼 周一至六 57420620 金山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六 57320237 57324119 松江 松江区人民北路153号二楼(松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六 8:30-16:30(补领结婚证书 周三 8:30-16:30) 37811890 57727552 青浦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六 69714231 结婚69714230 离婚69714233 崇明 兴贤街31号 周一、三、四、六 59611302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

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救济。

3 上海人和外地人结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4 上海人和外地人结婚,外地的那方需要出具什么证件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所以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结婚的,应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发表时间:2004-4-28

  办理项目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各区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单位

  地 址

  结婚接待时间

  语音电话

  接待电话

  黄浦

  中华路1011号

  周一至四,周六

  63185355

  63777913

  卢湾

  合肥路315号201室

  周一至五下午,周六

  53963012

  53963426

  徐汇

  漕宝路82号光大酒店三楼

  周一至六

  64325542

  64325545

  64325543×802

  64325547×802

  静安

  延平路123弄15号

  周一、二、五

  下午1:30-4:30,周六

  62672863

  62719228

  长宁

  武夷路333号

  周一至六下午1:00-4:30

  62251100

  62251100×216

  普陀

  北石路609号二号楼一楼

  周一、三、四、六

  52803612

  52564588×7103

  闸北

  天目中路749号71号二楼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下午4:00)

  63805326

  53550041

  虹口

  玉田路195号

  周二、三、四、六,

  周一、五上午8:30-11:00

  969183826

  65523241

  杨浦

  榆林路707号

  周二至五下午1:30-4:30

  周六、日

  969183003

  65419450×

  2423、2424

  闵行

  莘庄莘潭路80号

  周一至六上午8:00-11:00

  64886900

  64984950

  54530884

  浦东

  福山路90号

  川黄路201号

  周一至六

  58984550

  68751667

  50816328

  嘉定

  塔城路560号

  周一、三、五、六

  59528196

  结婚59528242

  离婚59528667

  宝山

  友谊支路79号

  周一、二、三、四、六

  969183566

  56122335

  南汇

  惠南镇城基路29号

  周二、三、五、六

  58012424

  68018414

  奉贤

  新建中路542号二楼

  周一至六

  57420620

  金山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周一至六

  57320237

  57324119

  松江

  松江区人民北路153号二楼(松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六 8:30-16:30(补领结婚证书 周三 8:30-16:30)

  37811890

  57727552

  青浦

  外青松公路6189号

  周一至六

  结婚69714230

  离婚69714233

  崇明

  兴贤街31号

  周一、三、四、六

  59611302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行政救济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不当行政行为投诉电话:63210448(市局执法监察处),63212226(市局信访办)。

  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电话:63214261(市局监察室),63212226(市局信访办)。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3层

电话:021-58828056/021-58829805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定要备齐资料

需要以下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避开节假日,以免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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