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与男友领结婚证,却被告知曾在湖南有老公,事情的真相是什么?

北京女子与男友领结婚证,却被告知曾在湖南有老公,事情的真相是什么?,第1张

真相是对方冒用了北京女子的身份信息,使用她的丢失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和离婚手续,对方的行为侵犯了北京女子的姓名权。

北京这个女子在和男友领证结子的时候,被告知,在湖南有老公引发了一系列的误会,女子特别气奋,自己远赴湖南查找真相。经调查发现湖南存的结婚档案使用了北京女子曾经丢失的身份证,通到结婚信息找到了“所谓的老公”并查请了真相。男子在北京打工时拣到北京女子的身份证,带回湖南使用,并伪造了北京女子的户口页。

一、男子拣身份证以后冒名使用

北京女子与自己男友领取结婚证的时候,被告知在湖南有老公,这是他特别气愤,而且想起自己在以前的时候曾经丢失过一张身份证,很可能是因为那张身份证引起的麻烦。她到达湖南以后发现确实有人用了自己丢失的身份证,通过对涉事男子的询问得知,男子的女友不够结婚年龄,但已经怀孕为了能顺利结婚,他让女友使用自己拣到的北京女子的身份证。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

世界中的这个男子让自己的女朋友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与自己登记结婚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北京女子的姓名卡,而且扰乱了结婚登记的相关制度,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用别人身份证登记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应该及时注销。

三、婚姻登记部门也存在漏洞

整个事件中湖南男子的责任最大,但湖南当地的结婚登记部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在审核当事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时居然没能发现不是本人,在没有确家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还要在这方面做出改变,避免以后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我们知道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想要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领结婚证,而领了结婚证后,户口本的信息会不会一同变更呢那么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会显示已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会显示已婚吗不会显示的,目前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与派出所户籍系统的信息是不共享的,因此在当事人未迁移户口或者申请更改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户口本信息是不会自动更新的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领结婚证户口本上有什么变化户口本不会有任何变化。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出具的户口本只是作必要的查验,不会在户口本上填写任何内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的更改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持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的变更要求:1对户口本的变更没有强制需要更新的,看个人情况;2更改户籍登记信息需要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领完结婚证户口本会改变吗领完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会有变化。需要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才会有改变。《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以上就是我整理收集的关于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会显示已婚吗的法律知识。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会显示已婚,目前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与派出所户籍系统的信息是不共享的。

       北京女子蔡女士和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前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系统查询结果显示蔡女士有过婚史,现在为离异状态。民政局要求想要办理登记,必须提供离婚证明才可以办理,蔡女士表示自己未婚,从未与别人有过婚史。因为此事男朋友误解她,两人闹了矛盾差点分手。蔡女士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不远千里迢迢赶到浏阳查询事情真相。

       首先,蔡女士为了调查真相,询问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该姓名人什么时间结婚、结婚地点、和谁结婚。经过查询婚姻登记信息显示,2010年2月22日,蔡女士与浏阳籍男子彭先生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在2013年2月17日协议办理离婚登记。蔡**回想,自己没有结过婚,身份是怎么被冒用的,不确定是否跟自己丢失身份证有关。因身份信息被冒用无法办理结婚证还被男朋友怀疑自己不忠,蔡女士内心开始仿徨起来,尽管很多次解释,男朋友刚开始还是不能接受。

       其次,蔡女士向浏阳警方报案,称自己姓名被人冒用,希望警方提供帮助。浏阳警方对蔡女士姓名登记结婚的彭先生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开始调查。经警方查询,彭先生供述自己在北京打工期间无意拾得一张身份证也不知如何归还,就把身份证带到老家了,农村结婚较早,当时女朋友未到法定年龄未婚先孕,为了顺利让小孩出生,当时就让未婚妻冒用了蔡女士的身份信息。自己没想过拿别人身份信息结婚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彭先生说现在已和女友离异,对于给蔡女士带来的影响,表示深感歉意。彭先生前妻表示,自己那会还小,一切都是彭先生安排的,与她无关。

       然后,蔡女士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浏阳市户籍管理处撤销婚姻登记信息,并要求彭先生和罗**赔偿经济损失额精神损害抚慰金。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蔡**的姓名权纠纷案,国家法律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而彭先生和前妻为了逃避国家婚姻法对于结婚年龄的限制和生育限制,利用蔡女士身份证,并伪造蔡女士户口页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仅侵犯了原告姓名权,而且严重违反了民政部门的官秩序。法院判处蔡女士与彭先生的婚姻不成立,并赔偿蔡女士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9905元。目前蔡女士已向男友证明自己的清白,两人正在为结婚筹备中。

如果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起诉离婚,不想伤和气,可以协议离婚。如果能够接受,就不要想什么因为孩子将就,什么有孩子一辈子不能断了联系,那都是借口,或者男的忽悠女人的话。

不过,你离婚不离婚,不能问别人“咋办”,别人不能替你决定婚姻大事。一言以蔽之,能过就过,不能过就尽快离婚,长痛不如短痛。至于说能不能过下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不能问别人,要问你自己。

其实,虚报学历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虚报财产只要不影响婚后共同生活,也可以容忍,但是连婚史也隐瞒,而且几件事情加在一起,这个人对你撒谎太多,应该警惕。

离婚也不见得就怎么样,不是说孩子就完了。但是你未婚先孕,首先已经是对自己对子女不负责任,现在确实应该三思而后行了。

结婚后知道一方隐瞒婚史的,如果不能接受对方有婚史的,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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