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就算结婚了

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就算结婚了,第1张

领了结婚证的是就算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

2、男女双方居民户口本;

3、两人无血缘证明(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三代);

4、单身证明;

5、再婚者需要出示离婚证或是离婚证明;

6、3张两寸大小男女近期合照。

结婚登记程序如下:

1、携带结婚所需证件,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并在民政局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

3、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在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拦中,签上姓名或是按上指印;

4、审核证件资料,确认无误之后,发放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婚礼和领证哪个算真正结婚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了才算是真正的结婚了。也就是说,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才会承认你们是一对合法的夫妻,同时夫妻生活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只是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话只是恋爱关系,不存在夫妻关系,夫妻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后期如果有矛盾之类的都没有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了婚宴没有领证属于正式夫妻吗

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才会属于合法夫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四)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并非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可知,在我国只有办理了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在民间办理的酒席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亦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而以现在的规定来看,仅仅只办理了酒席,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也不会再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还是算同居关系。

法律主观:

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夫妻双方 领取结婚证 ,即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后,《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为重婚。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即是法律上的夫妻。即使没有感情,如果离婚,仍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 孩子抚养权 等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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