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第1张

如果是没有登记结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就不属于合法夫妻,即使两个人生育有共同的子女,也不属于合法夫妻,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证的。如果只是丢失了结婚证,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开具结婚证明, 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没有结婚证,如果是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双方不是婚姻关系,不能离婚。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先申请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但是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

养等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离婚。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进行办理。

1、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相关法律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2、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3、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起诉要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没有结婚证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单人免冠照片等材料,双方递交材料后需要等待30日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本人可以一并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结婚证是未办理的情况,则不存在婚姻关系,就无关办理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主观:

没有结婚证一般不可以办理离婚。但有结婚登记信息,只是结婚证丢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当事人是可以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只要感情好,有没有结婚证都可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可以。结婚证是合法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不仅不能在法律上获得保障,而且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和不便。以下是结婚证的意义:

1 合法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结婚证是国家法定的合法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是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只有持有结婚证的夫妻才能在法律上获得婚姻关系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 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夫妻双方只有在法律上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才能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如果没有结婚证,就无法享受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3 保障夫妻双方权益。持有结婚证的夫妻关系是在法律上获得保障的,可以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比如继承权、赡养义务等。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往往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持。

4 便于处理婚姻关系的变化。如果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持有结婚证的夫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婚姻关系的变化,比如离婚、分财产等。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如果出现问题,处理起来就会更加困难和复杂。

因此,结婚证的意义非常重要,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只有持有结婚证的夫妻才能在法律上获得婚姻关系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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