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男方:
第一步先到他所在部队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政治处发函到女方所在单位进行调查(主要是政治状况),如果没单位就发函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调查
第三步,拿到女方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男方需要带的材料: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是什么带什么证,还有上面的介绍信
女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和户口本 集体户口没户口本,去派出所把你的那一页从集体户上打印出来
双方带齐材料,到男方所在部队驻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登记过程比较简单
买房跟结婚没关系,和迁户口有关系
因为男方是现役军人所以比较复杂,你也可以等他退伍或专业后把户口迁回来,落户后办完身份证再登记
祝你们幸福!
法律分析:可以。具体规定是,军人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一、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二、另外需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还有《军官证》或《士兵证》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