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真的有时候看运气,很多不合适的地方婚后才会暴露。所以找男人不要看什么喜欢不喜欢,关键还是看他有没有责任感,是否大度,道德意识强不强,当然还有他没有奇葩家人。不然都是考验。因为想对父母负责啊,有些父母只要你结婚不管你嫁谁娶谁,匆匆忙忙领了证自己又受不了了又匆匆忙忙的离婚!应该婚礼这些都筹备了一半左右再领证比较靠谱,毕竟钱已经投进去了,两家人的利益都已经真金白银的绑在一起了。
但是很多都是先领证,然后再谈筹备婚礼具体事宜,感觉这样风险很大。但要根据双方的自身条件,量力而行地举办。不能攀比,更不能炫耀丶摆谱显阔。也不应该因为两人的结合给双方父母带来经济上的负担。这点,我想只要是真心相爱,正直善良,聪明智慧的青年人都能够理解。但如你所说,不想举办婚礼是什么心态?我认为不论是男方,女方。只要提出这样的要求,那这个婚姻就维恃不了多久。有多少米咱做多少饭。为啥不做呢?那只能说明以后不想在一起吃了。
这种事情可以慢慢给爱人讲道理,结婚证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证明夫妻身份,现实生活中只有办了婚礼请亲朋好友参加婚礼仪式才是宣告双方为合法夫妻,两个都不可少,一般耐心给女方好好讲道理应该是不难的,都走在一起了,什么事情不能商量着来呢。办婚礼看很多因素而定,跟心态无关,作为结婚人,他们两人是希望早点把婚礼办了,了了一件大事。
有一些真的是价值观的问题,不走世俗的那一套,觉得婚姻最重要还是两个人的事。但有一些就需要怀疑了,可能是不够爱这个女的,大部分男的很宝贝一个女的时候,是巴不得向全世界炫耀他拥有了对方,更别说向亲戚宣布所有权了!现在身边还蛮多人认为与其拿钱办婚礼,不如拿钱出去玩一圈还有些可能是因为习俗或者个人经济原因吧不过婚礼不能说是一段婚姻必要的条件,毕竟朴素的婚礼或者没有婚礼,不代表以后的婚姻会不好呀!
法律分析:民事责任上,未领取结婚证及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现不存在事实夫妻的说法,但可能触犯刑事法律责任,及重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
领了结婚证没有举行婚礼想分手的话只能选择离婚。因为领结婚证后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想分开的话只能选择离婚,而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诉讼离婚则需要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双方家长都确定你订婚,但没有领结婚证,女的用了男方很多钱,女方不结婚,如果女方不愿意结婚,就叫他把用你家的钱全部退还,不然就去告他欺诈,现在有规定的,如果女方以订婚为由欺诈南方的钱财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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