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违法,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因此是否登记结婚,完全是你们的自由。
不过你们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们之间的婚姻财产和身份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存在婚姻共同财产。但是你们的孩子与你们任何一方的身份关系都受法律保护。
再说直观点,你现在再去和另外的人注册结婚,不构成重婚罪,而且受法律保护。
但是于道德,你会受到世人的鄙视,呵呵。
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好好爱你太太。有空还是去注册吧。
法律分析:不领结婚证就结婚也就是不领结婚证办婚礼,这不是违法的。但这种情况要及时补办结婚证,否则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会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们在一起都那么久了,连结婚证都没有办理,可以算事实婚姻,但不算法定夫妻,虽然她在外面跟别人生了孩子,应该不违法,说明你有很大的问题,那么久了连婚姻名分都不给别人,你们应该也没有孩子吧,她应该也有四十岁左右了,她只是想有个依靠而已,既然你给不了别人幸福,就不要拖累她了
法律分析:未婚生子不构成犯罪。未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未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生子女与未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女方怀孕或者生育子女时未满十四周岁,则与其发生关系的男性不论是否在女方自愿的情况下,会被以强奸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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