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雯王子奇主演的电视剧

王玉雯王子奇主演的电视剧,第1张

王玉雯王子奇主演的电视剧:《九州·天空城II》、《只是结婚的关系》、《你给我的喜欢》。

1、《九州·天空城II》

《九州·天空城II》是由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出品,赵锦焘、闵国辉、张进庆联合执导,徐正溪、王玉雯领衔主演,李沐宸、代文雯、王子奇、柴格等主演的古装奇幻爱情剧。该剧讲述了风天逸和易茯苓的女儿风如澈与澜州大地最伟大的秘术师雪景空的宿命情缘。

2、《只是结婚的关系》

《只是结婚的关系》是由企鹅影视、乐享影业联合出品,李遥波、初的见执导,王玉雯、王子奇领衔主演,易柏辰、钟丽丽、杨玥、李俊辰、陈怡馨、陈汛等主演,季晨特别出演的都市爱情剧。该剧改编自拈花拂柳创作的小说《闪婚总裁契约妻》,讲述了一段势均力敌的都市时尚爱情故事。该剧于2021年10月8日在腾讯视频全网播出。

3、《你给我的喜欢》

《你给我的喜欢》是由丁英洲执导,王玉雯、王子奇领衔主演,崔奕欣特别主演,李川、马心瑞、陈鑫海、李星瑶主演的都市情感剧。该剧改编自施定柔的同名小说,讲述了闵慧与辛旗相知相爱,却因一场误会不欢而散。 多年后闵慧与辛旗重逢,两人在职场上、生活中上演了一幕幕甜虐情深的故事。

《你给我的喜欢》剧评

《你给我的喜欢》作为甜宠题材的都市情感剧,抓准了观众的喜好,以观众熟悉的演员“N搭”的方式让剧集出圈。该剧是王玉雯和王子奇的第三次合作,剧中两人“先居后爱”,内容并不新鲜,但开篇就有儿子的设定,就像是主演CP前作的续集故事一般,给嗑CP的观众营造了一种“CP超长营业”的既视感,收获了不少观众的喜爱。

该剧故事主打高甜“撒糖”,男女主之间的感情进展也成为观众关注的重点,王玉雯和王子奇强大的CP感适配度,深化了角色间的宿命,使得部分套路化的情节也很有代入感。

领了假结婚证又跟别人结婚了不犯法的假结婚证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使用假结婚证的,婚姻无效,只能构成同居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不会保护双方的关系。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大结局:顾兮兮向尹司宸求婚。

尹司宸想和埃里克斯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他告诉埃里克斯,自己因为爱上顾兮兮,才真正地了解了迈琳蜜背后的内涵,不管埃里克斯是否原谅自己,自己都希望能为迈琳蜜贡献一份力量,听完尹司宸这番话,埃里克斯还是没能原谅尹司宸。尹司宸只好离开去找顾兮兮,埃里克斯见尹司宸出去,便好奇地跟了过去。

尹司宸找到顾兮兮时,顾兮兮正好看完尹司宸写的时间胶囊,顾兮兮本以为那时候的尹司宸会写自己的坏话,谁知道尹司宸竟然在时光胶囊里对自己告白,原来从那时候起,尹司宸就已经爱上了顾兮兮,顾兮兮十分感动,见尹司宸出现在自己面前,她抱着尹司宸深情表白,埃里克斯也看到了这一幕,对两人的感情有些欣慰。

事业上的圆满

冉汐薇曝光尹司宸和顾兮兮的“契约婚姻”后,众人都认为他们是“骗子夫妻”。于是,顾兮兮本人以及店铺都受到了人们的严重攻击,尹司宸所在的万贸股价持续下跌,而且尹司宸还被暂停了职务。更重要的是,埃里克斯和尹司宸之间的合作也陷入危机。

说到底,冉汐薇的目的,就是故意让尹司宸陷入这样艰难的局面。一旦事态无法控制,尹司宸的总裁职位就保不住了。这时,只要尹司宸向冉汐薇求饶,那么冉汐薇就会力挽狂澜,保住尹司宸的总裁职位。可惜,尹司宸并没有掉入冉汐薇的圈套,而是和顾兮兮一起携手共渡难关。

最终,在顾兮兮的助攻下,埃里克斯支持尹司宸继续任总裁位置。而顾兮兮的店铺也重新开业。不管经历怎样的困难,尹司宸和顾兮兮都拥有着各自的事业,也是圆满的结局了。

1 应怎样审理假结婚逃避债务案件

审理和执行此类假结婚逃避债务案件时,应做好如下两点: 一、执行此类债务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的程序离婚,法律文书对债务清偿确有错误而难以执行的,应中止执行,提请审委会研究对原离婚案件进行再审,重新进行债务负担的确认。

如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离婚,在债务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就已对债务案件审结,应当认为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债务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 若债务人无清偿能力或躲债在外时,可以将原为夫妻共有的现为一方占有、使用的财产进行查封,依法评估拍卖或变卖抵债。

二、如当事人通过行政程序已经“离婚”,并且分割了财产、未能偿还债务,或是确定债务由一人偿还,但义务人无偿还能力,后来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将被告的原配偶列为本案的义务主体的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分割财产,未清偿债务或隐瞒债务事实或明确债务由一方承担,但一方并无偿还能力,在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重新对债务清偿作出判决。

无论适用什么审判程序,都要明确双方对原共同债务承担。

2 办理了假结婚,请问假结婚协议怎么写有法律效力吗

办理了假结婚,请问假结婚协议怎么写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就是法律保护的、唯一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假结婚一说,只要当事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就是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而对于与《婚姻法》有悖的“协议”、“合约”等,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结婚协议”、“婚前协议”等怎么写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假结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红彤彤与购房者的假结婚显然不存在威迫的情形,因此依法不能撤销。

也就是说,只要履行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既成为合法夫妻。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剩下一条途径――离婚。

无论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对双方来说都存在巨大的风险。红彤彤的风险在于:如果购房者觊觎红彤彤的美貌,不同意离婚了,麻烦就来了。

毕竟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红彤彤想要离婚,只能是向法院起离婚之诉了。 如果红彤彤向法院陈述双方只是假结婚,并且能让法官相信是假结婚,判决离婚是没什么问题,但假结婚的目的――将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变更为购房者就达不成了。

要是不能证明双方是假结婚,那更惨了,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即使判决离婚了,还可能面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给你带来无尽的烦恼。

购房者也不是没有风险,要是红彤彤在协议离婚时,不同意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给他,购房者岂不傻眼?购房者当然有法律救济手段,无论是通过离婚之诉或是通过合同之诉,可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却不能达到假结婚的主要目的。如果说,精细化的婚前协议还能解决婚后财产归属问题。

但随之而来的“婚内 ”、“婚后外债”这两个风险是灾难性的。“婚内 ”和“婚后外债”在司法实践是相当棘手的问题,以致于网络流行“带套不算 ”、“结婚证= 证”的笑话。

要是红彤彤假结婚期间,男方产生了大量外债,红彤彤是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

4 为多拿拆迁款假结婚法律上如何认定

虽然在事实上是可能是以拆迁为由骗取婚姻,然而在法律上,只要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那都是合法婚姻。就像某个人说,自己28,有车有房,结果结婚以后才发现其实48,车是自行车,房是茅草房,这样虽然是诈骗得来的婚姻,却并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所以不违法。

至于以拆迁为由骗婚,那估计也是双方商量好了假结婚好多分拆迁款,真要认真算下来可以说是合作骗取国有资产呢,然而只要形式合法,即使都晓得是为了多领取拆迁补偿才结的婚, 部门依法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是吧。所以……

《婚姻法》规定的有瑕疵的婚姻包括以下(肯定不包括你说的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被父母亲戚催着结婚的男女。为了避免各种催促,很多人开始假结婚,只把一个耳根涂的干干净净。那么,假结婚能成为真结婚吗?来看看大家的看法吧。

假结婚可以变成真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四)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可见,假结婚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所以,只要履行了正常的婚姻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变成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有效。

假结婚能生出感情吗

在生活中,我们其实可以看到很多假结婚的例子。假结婚在催婚一方很流行,但其实很多假结婚最后都变成真结婚了,因为这不只是说说而已,很多情况下都是很有可能的。

假结婚触犯法律吗

假结婚如果不是为了损失他人利益,是不违法的,只要经过国家规定的正常程序,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是以买房或者拆迁补偿为目的,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会有一定的处罚。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

不!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所以假结婚后想解除婚姻,只有一个办法:离婚。但是,无论是与民政部门签订离婚协议,还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双方来说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假结婚本身只是不合法,不会触犯刑法。

  法律上对结婚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配偶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现在在中国不能结婚。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四、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五、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的;(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

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

精细化的婚前协议还能解决婚后财产归属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婚内强奸”、“婚后外债”这两个风险是灾难性的。“婚内强奸”和“婚后外债”在司法实践是相当棘手的问题,以致于网络流行“带套不算强奸”、“结婚证=强奸证”的笑话。

法律主观:

大家都听说过假 结婚 ,但是很少听说假结婚的。其实假结婚和假 离婚 是一样的道理,都是为了规避某种政策而进行 结婚登记 ,待事成之后再离婚的行为,那么假结婚有风险吗?有哪些风险?下文为大家分析解答! 假结婚有什么法律风险 绿油油为了筹集开 公司 的资金,忽悠红彤彤与 买房 人假结婚,以规避 北京 市的房屋限购政策,且不论此事的荒唐与否,仅就如果红彤彤与房屋购买者假结婚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谈谈看法。 一、假结婚理论上的可行性 让我们帮红彤彤设计一下假结婚的操作方法。首先,红彤彤与购房者进行结婚登记,俩人成为合法夫妻;然后,办理 协议离婚 手续,在分割财产时,红彤彤可以自愿将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房屋,划分给购房者;最后,购房者可凭双方办理离婚的协议,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皆大欢喜。虽然这事做起来很荒唐,但法律上确实是行得通的。问题在于设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可能是残酷的。办理假结婚,对于双方都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二、假结婚的法律风险 假结婚合法有效吗 我国《 婚姻法 》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 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 结婚登记手续 ,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 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 法院 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 红彤彤与购房者的假结婚显然不存在威迫的情形,因此依法不能撤销。也就是说,只要履行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既成为合法夫妻。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剩下一条途径——离婚。无论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 诉讼离婚 ,对双方来说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红彤彤的风险在于:如果购房者觊觎红彤彤的美貌,不同意离婚了,麻烦就来了。毕竟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红彤彤想要离婚,只能是向法院起离婚之诉了。如果红彤彤向法院陈述双方只是假结婚,并且能让法官相信是假结婚,判决离婚是没什么问题,但假结婚的目的——将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变更为购房者就达不成了。要是不能证明双方是假结婚,那更惨了,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即使判决离婚了,还可能面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等问题,给你带来无尽的烦恼。 购房者也不是没有风险,要是红彤彤在协议离婚时,不同意将属于其 婚前个人财产 的房屋给他,购房者岂不傻眼购房者当然有法律救济手段,无论是通过离婚之诉或是通过合同之诉,可要回自己的购房款,但却不能达到假结婚的主要目的。 如果说,精细化的 婚前协议 还能解决 婚后财产 归属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婚内强奸”、“婚后外债”这两个风险是灾难性的。“婚内强奸”和“婚后外债”在司法实践是相当棘手的问题,以致于网络流行“带套不算强奸”、“ 结婚证 =强奸证”的笑话。要是红彤彤假结婚期间,男方产生了大量外债,红彤彤是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 说白了,绿油油、红彤彤及购房者想通过假结婚的方法,解决购房者无购房资格的问题,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如果不出意外,可能会得逞;如果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承担其不能承受之风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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