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中国际结婚者需首先在两国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当事人情况之不同,可选择首先在韩国进行婚姻登记,也可选择首先在中国进行婚姻登记。
- 首先在韩国进行婚姻登记
中国人需去公证处作未婚公证书,持此公证书去中国外交部或山东省外事办公室认证韩国人持此认证书去
韩国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记载有中方配偶者姓名的户籍誊本需去韩国外交部及中国驻韩使领馆认证。
中国人持此认证书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 首先在中国进行婚姻登记
韩国人持户籍誊本去韩国外交部及中国驻韩使领馆认证中国人持此认证书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人需在公证处做结婚公证书,并经中国外交部或山东省外事办公室认证。
韩国人持此公证书去韩国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根据中国公证临时条例(1982413 中国国务院公布)第27条之规定,所有在外国使用的中国公证材料均须经
中国外交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认证。
根据中国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婚姻登记处理的几点规定之规定,韩国户籍誊本需经韩国外交部及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总领事馆)认证。
如下情况需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自2005年3月10日实行)
- 在韩国滞留期间婚姻成立者
- 双方年龄相差10岁以上者
- 双方中有一方离婚未满一年再婚者
- 韩国人从未来过中国只从文件上申告婚姻成立者
注意事项
- 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期均为3个月
- 原则上需本人直接来领事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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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韩国人结婚并在中韩两国户籍管理部门都已经登记完毕,以结婚居住的目的赴韩的中国人配偶
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婚姻关系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
2住民登记证复印件及印鉴证明
3邀请事由书(包括交往经历-从网站上下载使用)
4介绍经过书(介绍人填写)
5能够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在职证明书、不动产登记簿誊本、银行存款证明、出租及承租合约、车辆登记证等)
6身元保证书
7婚姻当事人简历表(夫妻各一张-从网站上下载使用)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护照1张照片1张签证申请表
2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有与邀请人结婚事实的记载)
-首先在中国结婚登记时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户口本婚姻状况变更记载证明
4再婚者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者提交前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
5结婚照片
6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山东省户口,暂住时间3个月以上的)
答复:
过去有访韩非法滞留记录。
过去有更换身份进入韩国,与此次入境身份不一致。
过去有与韩国人结婚,离婚的记录。
此次办理结婚签证时提供虚假材料。
办理结婚的韩国人像韩国出入境告发是假结婚。
以上几种因素都可以导致提问者入境时被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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