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证的婚姻叫什么

不领证的婚姻叫什么,第1张

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男方双方为同居关系。

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有一个时间分割点,已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时间节点的不同是否为婚姻关系也是不同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_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也会裁定驳回起诉。

同居关系的男女一方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__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__(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__(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一》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法律主观:

不领结婚证结婚的后果具体如下:双方的关系为普通同居关系,没有法律保护,也没有保障。另外,如果双方想离婚的,因没有领取结婚证,不能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会不予受理。但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不领结婚证,一般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才能确立婚姻关系。不领取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也不对彼此享有合法的夫妻权利和履行义务。主要后果有:

1遭受感情变故时,事实婚姻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2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和上学等方面存在许多阻碍。

3没有结婚证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此类夫妻在财产分割、财产继承、孩子抚养权、家庭债权债务方面存在很大隐患。比如:

(1)在财产方面,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获得的财产和收入以及购置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无权继承、分割对方财产。

(2)在夫妻扶助义务方面。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3)在夫妻忠实义务和重婚罪方面。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双方只是同居并没有领证,若其中一方背叛了这段婚姻关系与他人结婚,另一方也无法采取法律措施,因为在法律意义上对方是单身,但是如果合法领证的夫妻,这种行为就是触犯了重婚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我认为这样的婚姻可以说没有保障,也可以说有保障。

没有保障是因为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面是不被承认的,所以他们只能算是公开的谈恋爱,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两个人在一起组建的也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只能算是同居而已。对于两个人来说,如果双方分开,其实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二人之间没有什么牵连,更不会有什么的牵扯。两个人是相对自由的,他们依然是独立的个体。甚至二人在其间互相与别人领了结婚照也是被法律允许的,只是不被道德允许。

有保障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真正的保障是爱情。结婚了可以离婚,结婚证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圆满的真正保障。真正保障两个人是两个人的爱情,只要两个人之间有爱情,就会一直在一起。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爱情了,即使领了结婚证,也可以离婚。所以婚姻并不是可以保障两个人一直在一起的东西,真正想要分开,无论有再多的保障,都会分开。要真的想要有保障的爱情,就要时刻保证自己爱情的新鲜度,两个人在一起幸福,两个人互相相爱就是最大的保障。

所以没有什么真正有保障的东西,想要保障自己的婚姻,保障自己的爱情。还是要时刻提升自己,让自己优秀,关注自己的爱人,保证自己爱情的新鲜度。爱才是最好的保障。就像父母爱你。

不领结婚证对谁有利?

现在有些年轻人喜欢不婚主义,他们只喜欢谈恋爱而不喜欢结婚。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太年轻结婚压力过大。但是谈恋爱到一定的程度后,到底是结婚还是不结婚了?不结婚不领结婚证对谁有利呢?

虽然现在都崇尚男女平等,但是从先天的条件来说,女生还是处于弱势。女生相对于男生来说属于劣势的一方。如果两个人只谈恋爱不结婚,随着时间的流逝,女生的年龄也会越来越大,而作为一个女生我们都知道生孩子是有年限的。如果不领结婚证,那就不能生孩子,作为一个女生,如果错过了黄金的生育时间,那么再想要生孩子,想要有当妈妈的权利就很困难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男生年龄越大可能是越成熟越有魅力,但是作为女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美貌和容颜就会不复存在。不结婚可能对年龄越大的女生来说更没有安全感,随时也有可能被抛弃。

从其他的现实条件来考虑的话,如果作为男方不领结婚证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过重的经济压力。可以不用买房子,买车子以及来负担生孩子的生活压力。

从很大的程度上来说,不领结婚证可以减轻男方的经济压力。从有一部分的心理原因来看,如果不能领结婚证的话,对于男方来说他可能更自由,更没有压力。而且他可以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没有太多的东西去束缚他。

总的来说,不领结婚证对谁有利,在我看来是对男方有利的。双方不想领结婚证,不想结婚的原因有很多,也许是基于现实生活的压力,也许是因为真的还没有准备好做爸爸妈妈的准备。

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领结婚证,需要你们双方有共同的想法以及对自己未来的规划。不领结婚证对谁有利?在我看来我的答案是对男方有利。

法律分析:不领结婚证可是同居关系,没有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法律认可。再婚不领证,关系本身存在很大的漏洞,只依靠单薄的感情和不可控的道德维系非常复杂的再婚关系。缺乏任何法律上的支撑和保障,一旦出了问题,没有人可以帮扶明显弱势的一方。与此同时,也可能给某些道德缺失的人以可乘之机,如借同居骗取钱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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