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不能。如果是 结婚证 遗失的,补办之后办 离婚手续 ;如果是未办理 结婚手续 导致的没有结婚证的,无需办理 离婚 。曾经办理过 结婚登记 ,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 结婚 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 领结婚证 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 诉讼离婚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不算。男女符合 结婚条件 ,同时也按照规定办理了 结婚登记 手续,领取到了 结婚证 的,那么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婚姻关系。之后不管是否有办理婚礼,这都不会影响到法律对他们婚姻关系的承认,因此只要领证了其实在法律层面上也就是 结婚 了。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不可以不领结婚证。结婚不领取结婚证的,有以下的4个消极作用:
1、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不会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权利的不稳定。没领取结婚证的,对方是否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全凭自觉,并没有法律保护;
3、未婚生子的可以正常上户口,但是从小孩出生到上户口都要麻烦许多,要额外的证件、金钱和精力;
4、感情的不稳定。
不领证结婚不犯法,只是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最多只能算作同居关系,遭受感情变故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而且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能会陷入结不了婚也离不了婚的尴尬局面。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建议领取结婚证。
依据民法典规定,办婚礼不领证不算结婚。只有一种结婚的方法,那就是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结婚仪式,并不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结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那不算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未婚先孕违法吗
1未婚先孕一般不违法。
2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很多——孩子在出生医学证明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比较麻烦。所以,未婚同居要慎重,如果将对方作为未来配偶对待,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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