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存在扶养关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属于拟制血亲,继父母的亲生女儿和继子是不允许婚配的。
2、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可以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民法典》规定继母和继子若是没有形成扶养关系,是可以结婚的。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要符合一夫一妻制以及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1、重组家庭,因为彼此相爱,才会排除万难,宁可受到继子女的困扰,也要结婚。带孩子的一方,一定要起到纽带作用,多与双方沟通。避免误会。所谓关心则乱,要告诉孩子,不管不顾不是爱,父母关心你,才会焦虑发脾气。
2、家庭中难免遇到纠纷,遇到问题时,家长首先要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是为孩子着想如果仅仅想发泄怒气,就不要采取行动。孩子都是无辜的,特别是十岁以下的孩子,我们对孩子的好,他都能通过眼神和行动感受得到。
3、即使是亲生父母也应该管理好情绪,尽量不要打骂孩子,何况我们是继父母继父母不好做,想对孩子好,多说几句,都会被误认为虐待孩子,打骂更会被骂成恶毒。尽量和孩子沟通,实在沟通不了,由亲生父母那一方管理,避免误会产生。
4、走入再婚家庭之前,夫妻双方和自己的孩子已经建立了一个牢固的同盟,感情密切。组成新家庭之后,父母可能都会担心自己的孩子年龄小,脆弱,在与继父母以及其他关系中受排挤,吃亏,无形中会更加保护自己的孩子,进而形成亚同盟问题。
5、另外,传统观念要求继父母要把继子女“视同己出”,这同样是一个误区。继父母永远不可能异想天开地让自己“变成”孩子的亲生父母,取代其亲生父母的地位或角色。
6、再婚家庭存在很大的异质性,不了解的时候它们就是暗礁隐患,但只要我们有所学习和了解,我们就能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和危险;同时由于这些异质性,我们也可以善加利用并转化这些暗礁,可以整合更大的资源,去创造更精彩的风景。
法律主观:
父母再婚继子女是否可以结婚,依具体情况而定。若继子继女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可以结婚;反之,若继子继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不能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父母再婚继子女对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就要履行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即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基于出生事实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等。,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基于收养法律行为或再婚后事实上存在着抚养关系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父母再婚继子女就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法律客观:对于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与继女、继母与继子之间的姻亲关系,对他们之间的婚姻,《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结婚。但对于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他们之间是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他们之间是不能结婚的。相关知识我国古代种有近亲属结婚的习俗,众所周知,近亲结婚会导致遗传质量下降。为了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国家禁止近亲结婚,所以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亲属间的结婚问题作了严格且明确的规定。为了帮助这对表兄妹走出误区、正确对待婚姻,市妇联的工作人员为他们详细的查
若继子继女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可以结婚;反之,若继子继女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不能结婚。
法律分析
如果继子和继女没有血缘关系就可以结婚,不构成近亲结婚。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通婚,称为近亲婚配。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双方有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传递(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再婚家庭继子继女法律未明确限制,但伦理上不可以。虽然法律禁止自然直系血亲结婚的缘由可以类推适用拟制直系血亲,导致不能将现行法律关于自然直系血亲禁婚的规定直接套用在拟制直系血亲上,规定背后支撑禁婚亲规范的伦理依据还是可以通用的。继子继女结婚是违背禁婚亲规范伦理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01
几年前,表哥和前妻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表嫂。表哥和前妻没有共同的孩子,而表嫂和前夫有一个三岁的男孩,但孩子的抚养权在前夫那儿。
可他们结婚后不到一年,表嫂的前夫有了新欢,常常疏于照顾孩子,表嫂心疼孩子,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过来。表哥虽然心里不太愿意,但看到孩子常常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看向他的眼神也总是带着讨好,于是便心软答应了。
一开始倒相安无事,孩子虽然和他不是很亲近,但也听话懂事,后来还改口叫了他爸爸,让他颇为欣慰。
直到两年前,表嫂怀孕生下他们共同的儿子,一切便都变了。他承认自己心中的天平本能地倾向了自己的儿子身上,总想把最多的爱和最好的东西都给自己的儿子,当然,表面上他还是尽量去端平这一碗水。
而继子也变了,性格变得愈发孤僻偏执,有时候对谁也不理不睬,有时候又非常黏表嫂。他很不喜欢这个弟弟,有时候还会趁大人不在的时候推倒他。
为此,表哥和表嫂没少吵过架,表哥心疼儿子还小,而表嫂心疼继子没有父母完整的爱。最让他寒心的是,他发现他们每次吵架,继子似乎反倒很高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有一次,继子太调皮,他实在没忍住收拾了他一顿,表嫂直接带着继子离家出走了,撇下他和嗷嗷待哺的小儿子。经过那件事后,他明显感觉到他们夫妻之间生疏了不少。
后来,他还发现表嫂背着他偷偷攒起了私房钱,还理直气壮地说:"小宝有你管着我放心,大宝亲爸不靠谱,后爸又指不上,他是男孩子,我不替他攒点钱,他以后怎么办?"
表哥听了怔住了,久久无言以对,第一次萌生了一个念头:带儿子的二婚女人,不能娶。
02
二婚夫妻都是贼,带儿子的二婚女人,更难全心全意和你过日子。
女人在没做母亲之前,或许会很看重爱情,可一旦她们有了孩子,在她们眼里,孩子就是她们的全部,十个八个男人都抵不上。
二婚女人选择再婚,往往不会仅仅因为和一个男人有了感情便和他在一起,但却会因为一个男人真心爱她的孩子,而她的孩子又喜欢和能接受这个男人,而选择嫁给他。
所以,倘若你是奔着两个人的感情,过好两个人的日子去的,二婚带儿子的女人往往不是你的良配。她心中的第一重要位置永远都不可能是你,她最在意的,最积极付出的,最用心对待的也不可能是你。
她或许会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妻子,但她绝不会全心全意和你过日子,在经营和你的这段婚姻的同时,她必会抽出一部分精力去为她的儿子做打算。如果她儿子的利益和你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牺牲你。
婚姻本就不纯粹,二婚带儿子的女人更不可能给你一段简单舒心的婚姻。
03
隔着一段看不见摸不着的血缘关系,你怎么做都是吃力不讨好的。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当被一段感情冲昏头脑的时候,都会天真地以为感情能战胜一切,可最终不仅高估了对方,还高估了自己。
就像我表哥,当时同意把继子的抚养权要过来的时候,很多人都劝过他。他非但没听进去,还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凭我的能力,又不是养不起,多双筷子的事,再说了,那孩子还小,只要我好好疼他爱他,以后多了个大儿子,这不是好事吗?"
可如今再提到这个继子,他总是抽着闷烟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他怎么做,继子都和他亲近不起来,总觉得他偏心,有时候还会念叨自己的亲生父亲,哪怕那个父亲还不如他对他上心。
继子犯了错,他不管吧,又怕不好好教育以后大了更没法教育。管了吧,别说旁人会说闲话,就连表嫂也有些提防他,好像他会借机为难她儿子似的。
他也坦承,即使表面上他对待两个孩子多么得一视同仁,可他潜意识里就是更想亲近自己的儿子,和继子相处时,他也觉得有压力,甚至想过逃离。
每每想到以后他辛苦赚来的钱,还要拿出一部分养继子,以后还要贴补继子娶妻生子,便更加觉得不值得。
天底下最难当的就是继父继母,你不得不去爱一个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可你又无法出于真心地去爱他,最最最难的还是即便你付出了真心,对方还未必领你的情。
所以啊,婚姻需谨慎,二婚更是如此。再婚之前,请你冷静下来好好正视你的感情和一系列现实问题,一定要想清楚了再考虑结婚。
毕竟,结婚容易,相处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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