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档案丢失了;要离婚怎么办
1、我认为你们不是“事实婚姻”,因为:你们只是结婚证丢失,并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该不算是“事实婚姻”、而应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但现在结婚证丢失,民政局和婚证处都没有档案了,想离婚怎么办?”:
(1)到你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去找婚姻档案,如果没有:是他们丢失了,这是他们的过错,让他们想办法给你们补结婚证、或者是给你开一张婚姻状况证明: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东西,你就可以起诉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了。
(2)也可能是婚姻档案移交到了民政局所在地的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查阅后开证明的。
3、“另外我丈夫始终都没有收入,一直都是我一个人赚钱养家,现在有三套房子,我如果离婚是不是必须将房产分割一部分给他?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分割 房产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1)只要是婚后取得的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时,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给他一半的。
(2)避免分他一半的唯一方法是:和他写下书面协议,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现在再来写这个协议,也很难有追溯效力了。
(3)也可以和他协商少分他一些。
2结婚证丢了,婚姻原始档案丢了,怎么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遗失或毁损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以前结婚没有领结婚证怎么补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