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1、结婚不到一年男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不退。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领取结婚证,或者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并没有生活在一起,或者是由于给予了彩礼,从而导致男方的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种情况实践中较为普遍,一般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是否共同消费、女方是否能够再生育等情况。酌情考虑返还数额。一般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共同生育了子女均不需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情况要酌情返还,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离婚就是谁也不认识谁的过程,给孩子带来伤害的,现在还是先座下来能商量一下在改变自己一下,都不行,在说离婚的事情。如果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一年多,这种情况一般是不用返还彩礼的,除非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你们的婚姻不是因为感情破裂,只是因为生活小事,或者是你自身的缺点,让你不够优秀;或者是你老公在外面有什么事情,不想连累你,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有回旋的余地。如果是你自身的原因,导致你与老公有分歧,有差距,你就得自身找原因。
得懂得学习,不断强化自我,让自己变得优秀强大,成为一个进得厅堂,下的厨房,能够撑起场面的人,我觉得你老公是不会再嫌弃这样棒你的。在家庭生活中,要知情达理,不仅是一个好媳妇,还要孝敬公婆,做一个好儿媳,好妈妈,让他挑不到理。男人硬是要离,你也要他把你和孩子的生活安排好。感情从来不是挽回的了的。所以好聚好散,过不下去就别勉强了,别耽误时间,再找个合适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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