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岁女孩结婚十个月被虐待致死,婆家人为何要虐待她?

北京26岁女孩结婚十个月被虐待致死,婆家人为何要虐待她?,第1张

男子在和女子结婚之前就有过刑事案底,而且男子有暴力倾向,谈恋爱时男子对女子百依百顺,结婚后却变了一个样子,最终导致26岁女孩结婚10个月致死。

女子董某在2008年与王某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在谈恋爱期间,两人都相处很好,在得知自己的男友有过刑事案底之后,董某并没有对自己的男朋友放弃,而是认为他已经改邪归正,因为自己的男友对自己很体贴,她认为王某很爱自己。可是在结婚之后,女子本来开心的认为两人有了很好的结果,本想迎接自己的幸福生活,却没想到,在婚后自己男友本来阳光帅气的形象荡然无存,经常因为一点不如意的事情和她争吵,而且在几次争吵之后就升级为暴力行为,每次王某因为一些小事都会对他拳打脚踢,自己的脸上身上都是丈夫打的伤口,而且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加残忍。

但是在每一次暴力之后,第二天丈夫就会对自己道歉,并且祈求自己的原谅。她本来有过离婚的想法,但最终也就放弃了。直到2009年3月,她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感受到了自己的生命已经受到了威胁,于是便离家出走逃了出去,丈夫却报警找她,当警方找到妻子之后,丈夫想带他回家,她却怎么都不肯。最终在王某一次又一次的道歉中,她还是原谅了自己的丈夫跟丈夫回了家。但这次逃走之后,自己却迎来了他新一轮的暴力,这次他并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向警方和自己的家人朋友寻求帮助,最后在支持之下向法院发起了离婚诉讼,可是王某却没想着放过他。

在一次的威胁之中,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撤销了离婚诉讼又回到了那个家。但是自己丈夫的暴力行为并没有得到制止。最终,26岁的董某永远闭上了双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遇到家暴的行为,要是有机会能够逃脱,就要尽快远离。家暴是一种不道德而且违反法律的行为,应该要强力抵制。

电视剧《只是结婚的关系》大结局,剧中人物都得到了圆满的结果。男主尹司宸在埃里克斯的帮助下,得以继续担任万贸总裁的职位,而女主顾兮兮的西西店铺重新开张。在西西店铺开业大秀上,顾兮兮身穿婚纱登台,单膝下跪向男主尹司宸求婚,尹司宸则拿出准备好的戒指给顾兮兮戴上,两人双向奔赴成功,幸福相拥在一起。女二号冉汐薇最终成功洗白,出国前特意找顾兮兮谈心,顾兮兮大度祝福冉汐薇能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幸福,两人化干戈于玉帛。尹司宸的发小尚柯最终和助理沐若娜在一起,成为羡煞旁人的一对。男二号墨梓忻则继续做那个守护女主顾兮兮的“好友”。

在大结局里,配角埃里克斯是让男女主剧能够圆满大结局的关键人物。因为女二号冉汐薇使坏,万贸的股价持续下跌。起初设计大佬埃里克斯并不想原谅男主尹司宸,最后是看到顾兮兮深情向尹司宸表白,被两人的真情所打动,才决定原谅尹司宸。就在股东大会要罢免尹司宸之际,埃里克斯及时出现,表示支持尹司宸继续担任万贸总裁,让尹司宸和顾兮兮的危机顺利化解。

双向奔赴的大结局。在最后一集中,顾兮兮准备在西西店铺开业时办个大秀,打算给尹司宸一个大惊喜。没想到是,尹司宸这边也在给顾兮兮准备惊喜,他还收买到顾兮兮的闺蜜林小雅帮忙,想给顾兮兮补办一场浪漫的求婚仪式。两人准备的惊喜撞在一起,反而把这场求婚仪式变得更加浪漫,两人在台上互相求婚互相诉说爱意,大秀恩爱羡煞旁人。最终,顾兮兮和尹司宸这段先婚后爱的故事,在这场双线奔赴的求婚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虽然这部剧的剧情很老套,但很多观众就是喜欢这种玛丽苏的爱情故事,有情人终成眷属就是最好的结局。

法律分析:禁止结婚的血亲情况有: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庆一名女子被男友以自杀威胁逼迫而与之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被撤销的。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婚姻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是受到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进行撤销。这个新闻的后续也证实了这样的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该名重庆女子诉至法院,解除了自己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这个事情的前后事宜有些看得让人生气。这名重庆女子是经人介绍认识了男方 ,跟男方相处的过程中因为经常有争吵,已经提出了分手,但是对方不肯接受,还频频到女子的工作单位闹事,还用自杀胁迫,该女子无奈只能答应与之结婚。但是他们结婚之后并没有生活在一起。女子将这件事情诉诸法律,法院受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女子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决定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

       重庆女子被男方胁迫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被撤销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庆女子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受理之后会依靠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看到这样的新闻,的确是令人生气,也为该名重庆女子庆幸。庆幸她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远离这么极端的人。这一个事例也提醒大家,面对婚姻这样的重大决定,一定要慎重,不能偏激,更不能用手段逼迫对方妥协。我们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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