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协议书精选
结婚协议书精选,在生活里有很多人喜欢签订一份协议书避免事件带来的麻烦,毕竟合法的协议里面的内容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可以避免遇到不必要的损失,一起看看结婚协议书精选怎么写
结婚协议书1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4、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7、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10、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女方无理由无时间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结婚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
(二)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甲方所有;位于 房屋内财产均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财产外、收益人、购买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如无其他证据证明、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双方共同继承或受赠第三人财产的、乙(甲)方须放弃权利主张、所得财产全部归甲(乙)方所有。
第二条费用
(一)甲、乙分别承担本人、本人亲属及其他与自身相关联的费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费用支出。
(二)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生养或领养子女、由生养或领养方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法律义务。
由于单方原因需采取与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及其他费用、也由受孕行为人单独承担。
如单方选择领养方式、有关事宜应参照前款。
(三)财产的修缮、维护由财产所有权人负责、有关费用及衍生费用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第三条债务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二)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三)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应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四条继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关系受益、并可能导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损失的、受益方应在受益财产数额以内予以合理补偿。
第五条行为
(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彼此独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无性婚姻、如甲(乙)单方违反规定、甲(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间如发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体谅、谨言慎行、避免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第六条补充事项
第七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争议、应充分协商、本着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平合理解决。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当、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严重名誉损害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协议效力影响)
(四)本协议另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即按协议履行。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结婚协议书3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双方准备结婚、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的协商、对婚前以及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结婚后、乙方自愿将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财产归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动放弃婚后财产处理权、若日后双方离异、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均由甲方一人处理及获得、 二、甲乙双方婚前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个人投资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三、甲方应洁身自好、不得发生婚外情行为、否则、甲方在第一项的所有权益将自动取消、并且改为乙方拥有所有财产的支配权、所有财产均与甲方无关、
四 丙方和丁方是此协议的见证人、以证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五、此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xxxx年xx月xxx日
乙方
xxx年xx月xxx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为夫妻。以下称(老公:甲方,老婆:乙方)。我们谨定于公元--年-月-日举行结婚典礼。我们将在人生道路上同行,共同走过崎岖或平坦的道路,我们将在婚姻中,彼此分享、共同成长。
仅此我们宣誓:我们将成为终生的朋友、伴侣、唯一的真爱。在这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承诺,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健康或疾并快乐或忧愁,任何的`环境下都敬重对方、疼爱对方,分担对方的快乐和忧愁。除了死亡之外,永远不与对方分离。为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段感情特立此协议如下:
甲方:
乙方:
一:财产问题
1 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各方婚前所负债务亦由各方各自承担。婚后双方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家庭开支。
2 婚后所有财产的持有比例:甲方持有60%,乙方持有40%,如今后有孩子时,经协商甲方自愿出让10%,乙方自愿出让5%,合计15%,归孩子所有。
3 生活开支完全由乙方进行管理,甲方需每月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月收入30%的生活费。
4 金额在5000元以上(包括5000)的项目开支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财产持有比例进行支付。
5 由乙方建立家庭财政账簿;详细记录每月收支情况,做到计划消费,合理分配,统筹计算。
6 严格控制合理费用外的透支、借贷情况,如有需求提前申报,经审核后发放。
7 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独立做出支付行为,但事后必须像对方解释说明。
二:权利行使问题
1. 实行公平的基本原则。
2. 所有重大决策须经双方协议决定,但老公拥有51%决议权。
3. 鉴于甲乙双方年纪小经验少,要多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
三:双方老人的赡养问题
1 孝敬双方老人的经费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有考虑不周之处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提醒对方。
2 婚后甲乙双方将与甲方父母共同居住直至终老,双方要尊敬、关爱双方的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借故推诿之行为。
3 双方若与对方父母产生矛盾,不准当面起冲突,双方私下商量解决,不得因之影响夫妻感情。
4 对待老人要和善,饮食起居要关心。不得恶语相加,不得冷言冷语。
四:子女抚育问题
1 第一个孩子须在两年之内要,不得拖后。第二个孩子可由乙方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意愿决定。
2 甲乙双方不得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3 孩子出生后乙方要亲自哺乳三个月以上。孩子的照顾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五:家庭琐碎事务及家务问题
1 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夫妻双方有责任共同担当家务活,保证家庭卫生、明朗、温馨(乙方月经期间甲方要尽力独自处理所有家务)。
2 甲方必须尽力协助乙方做好家务。水、电、电器等出现故障全部有甲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3 在乙方有身孕时,及产后半年内,所有家务由甲方负责。
4 关于双方各自的朋友及亲属,本着团结友善互不干涉的原则进行。双方要给予必要的配合。
六:极端行为和问题的处理
1. 文明用语,相互尊重。一切能伤害彼此的话语请三思后再说,杜绝一切难听的骂人词语。
2. 婚后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但个人隐私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不在此内,并且必须对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做出明确的解释。
3. 乙方月经期间,老公应尽量忍让,不与其计较;双方若发生争执,老公应自觉退让。
4.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5. 有事晚归必须提前告诉对方,出差时要注意随时汇报行踪,出现手机没电的现象要提前汇报。
6. 甲乙双方不沾染不良习气,坚决不许参加赌博、不准吸烟。乙方不得饮酒(宴会时可少量)
7. 不准出入酒吧歌厅等场所。
8. 甲方不得暴力殴打乙方,如因甲方暴力殴打或虐待乙方导致离婚,则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同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此外,男方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对女方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
9. 甲方不得外出寻花问柳,双方必须忠诚于对方。任何一方有婚外性行为则代表自动放弃全部财产,自动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利,并给予另一方精神损失费100000元整(拾万元整)。
10. 如任何一方发生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离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
此协议自注册结婚之日起实行。本合同共两页,一式四份分别有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父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可视以后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增删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家长: 乙方家长:
日期: 日期:
法律主观:
都知道协议离婚,但是大家听说过协议结婚吗?近年来社会上已悄然出现了“协议结婚族”,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协议,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结婚,开始“名誉夫妻”的生活。那么协议结婚有法律效力吗?有人称这是两性关系新格局,可谎言一旦被戳穿,他们的关系该如何界定“领了结婚证,就有了形式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由于自行拟订的协议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也没有真正的夫妻生活,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这场婚姻实质上是无效的。”律师认为,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协议结婚是男女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缔结婚姻关系,但是不实质行使夫妻权利,履行夫妻义务的方式。通过协议结婚的男女虽然在法律上登记为夫妻,但是没有结婚的实质内容。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在形式上合法,但其签订的结婚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客观: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2、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至法院。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并不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所有的内容都是有效的,朋友们在签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内容,为了避免离婚后在财产的分割上吃亏,一定要仔细看过后再签字,免得掉进文字陷阱。当然,如果你突然反悔了不想离婚了也是可以滴。
婚前协议对于现在很多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来说并不陌生。很多夫妻会选择在结婚前签署婚前协议,但也有人认为这样对夫妻关系不好。那么到底该不该签婚前协议呢?
结婚该不该签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其实在于你当时的情况,以及你的三观是否可以接受。说实话,没什么不能签婚前协议的。这些钱原本是人家父母拼了大半辈子的。如果不能结婚,几百万、几千万都会进你的口袋。如果男方家庭被迫签婚前协议,如果你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能力,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你可以不签,转身去寻找你真正想要的爱情;当然,当你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的时候,也可以签,因为对你来说,只是日常工作中多了一份合同而已。
但是,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就不要签婚前协议。签了只会让你婆家更看不起你(其实我不建议你什么都没有就结婚)。在巨额的金钱面前,爱情很难纯洁。你总要做出一些妥协或者放弃,但这一切的前提一定是你遇到了一个肯定值得的人。
婚前协议会影响夫妻感情吗
不一定。还是要看具体的夫妻相处模式。谈“婚前协议”真的是一个很伤女性的话题。对于一个女人,我那么爱他,他却怕我贪图他的财产。对于男性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打算,为什么不能签婚前协议?既然不会离婚,那签婚前协议就无所谓了。
一般结婚都需要婚前协议,情况是男女双方的财力和地位相差很大。男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约束女方,一旦离婚,男方财产无法分割。其实类似于女方要求男方给高额嫁妆,约束男方以后不离婚不出轨。
在强大的家庭背景和巨额财富面前,爱情是脆弱的。在一个生活条件非常恶劣的年代,婚姻意味着共同生活。就像我们的爷爷奶奶,甚至我们的父母,所以他们总是告诉我们,谈恋爱和结婚不是一回事。等条件合适了,感情可以慢慢培养。
现在时代变了,恩格尔系数降低了。我们不再需要为了温饱而选择一个人,也不需要通过结婚来改变生活。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志同道合的灵魂伴侣,彼此依赖,彼此陪伴,理解彼此的难处。
签婚前协议丢人吗
一点也不。
婚前协议在西方非常普遍,但在中国受到很多人情观念的影响。只要这份婚前协议合理合法,就不存在签不签的问题。如果对方还是坚持反对,会显得自己很自私。只要你和你男朋友同意这个协议的内容,就轮不到你插嘴。嘿,这不关他们的事!
怎样才能让婚姻更加幸福
在婚姻中,女人先学会爱自己,拥有情感上的独立,通过创造经济上的独立,与自己、孩子、自然以及自己所爱的东西分享自己的爱,用心倾听男人,而不只是表达自己。
男人要学会从只赚钱的执念中解脱出来,对女人敞开心扉,给女人稳定的力量感。男人和女人都会在这样的婚姻中得到滋养和成长。
真正能给你带来幸福的,不会是一份看似完美的婚前协议,而是当我们想要走进这样的婚姻,我们需要真正的了解自己。知道了自己的需求,哪些是自己可以创造的,哪些是需要两个人共同分享的,我们才会步入婚姻,让婚姻带给我们成长的深度,带给孩子祝福。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 1、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三、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结婚协议书一般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等相关内容,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由双方签字时,具备法律效力。为防止一方反悔,还可以对结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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