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像不大好分家。因为,你婆家好不容易把老大结了婚,老小还没有着落,你看看你自己也俩个儿子,如果将来也发生类似问题你看你怎么办呢?
如果你实在想分家这个提议也要由你的丈夫来提议,媳妇呢总归是外人,你丈夫提出来会有一定的号召力。就说你们家孩子也俩个,在一起继续生活下去的话对婆婆也有一定的麻烦,所以,为了不麻烦二老你们决定搬出去住。有空的话就回来看看二老,老人总是爱孙子的,他们如果一时看不到孙子也会着急的。
只要二老同意,你们就可以顺利的分家最好搬出来。
如我答复可行请及时采纳
女方婚前全款买的房产、婚前贷款买的房产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男方没有份额,属女方独自所有;女方婚前款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前贷款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男方具有份额,属夫妻双方共有。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
1、全款买房:按照婚姻法精神,此种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通常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除非男方同意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2、按揭买房: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什么是婚前房产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如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现行有效的法律不再支持个人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所以无论结婚多少年,如果房屋是婚前男方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该房屋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主张分割。但如果房屋是贷款购买,男方婚前只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女方共同参与了还贷,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官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也就是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作为补偿款。
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人都是会有七情六欲,感受着不同的情感,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可能体会到这些不同的情感,因为情感是复杂的,受影响的因素太多。以下分享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1结婚不分家是大忌:
不分家,最大的问题就是婆媳矛盾、父母矛盾、兄弟矛盾。
不分家的好处,就是以后你有了孩子了,在生活上他们是可以帮助你的。父母也不想孤单生活,这就要取决于父母和你们之间的关系了。
分家的好处,就是小两口是有了自己的生活空间了,夫妻之间就不会因为婆媳之间的小事情而吵架,就少了很多麻烦了,夫妻之间也有了更多的生活空间了。
结婚后分家和不分家的区别:
1、家里的人数
不分家是一大家人,人会越来越多。分家之后就会变成小家,人数会变少。
2、户口本不同
不分家是所有人的户口都在一个本上,分家之后户口就会分开了。
3、财产收入
分家之后的财产就会分开了,个人赚的钱就属于自己的小家庭了。
4、当家做主的人
没有分家的时候,一个家只有一个一家之主。而分家之后,可以轮流当家做主。
5、田地不同
在农村里面,分家之后,田地也是要根据人口来进行划分的。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2为啥以前农村新结婚的要分家,现在基本没有了?
早些年农村结婚确实要分家,但这分家不是闹,很多都是老人主动分出去的。很少有儿女提分家的。
还记得妈妈讲述他们分家的过程,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房场地需要自己找,看好了哥几个给一起盖。
老人最多给一些檩条,房子的苇连子都需要自己做。窗户上没有玻璃,就用塑料糊。家里的大米,仅仅够吃几天的。
至于面与油,那更是没有。从老人要吃的,老人也不多给,至多一顿的。经常是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孩子这么苦,为什么老人还要与孩子分家呢?孩子太多了,每家都给哥六七个,都不分出去,生活困难不算。小的说媳妇费劲。
只有分家了,哥兄弟越来越少,老人不断减少压力。才能有积蓄,给下一个孩子娶媳妇。当然这其中,有的给的多点,有的少点。矛盾自然便来了。
还有每个孩子对家庭的贡献都不同,越小出力越少,得到的越多。这也是家庭里,不公平的地方。
现在农村基本不分家,是因为今天的农民娶媳妇。彩礼是一大关,给了彩礼后,父母都欠了一身债,都去外面打工还债,年年不在家,分不分家无所谓了。
还有就是当今农村的子女很少,每家就是一到两个孩子。没有过去那么大的生活压力,不必逼着孩子自己出去过。
农村的孩子,上大学的开始变多。都喜欢在外面闯荡,老人希望他们回到身边都费劲,怎么还会提分家的事。
对于年轻人,不与老人分家是因,他们不但省生活费。还能过上衣来伸手的日子,有了孩子老人们还能照看孩子。
孩子步入学堂,与老人在一起。自己便不用管理孩子了,上下学有老人接送。自己只需上好班就行了。
农村不分家,也是多方面促成的。社会发展了,孩子变少了。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即便不分家,也能承受得起生活上,多余的费用了。
老人孤独,孩子繁忙。一个家庭连聚在一起过年都不容易,又怎么会分家。如果老人不感到孤独,卖保健品的,怎么仅凭打出亲情牌,就能骗到老人。
他们需要的是关心,关注,别说分家。如果有选择,所有老人都会和孩子们在一起。可惜代沟这个东西,不是几句换便能破解的。
农村已经没有了分家与不分家之言。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3为什么有些农村老人有几个儿子,分家后选择在小儿子家生活?
一、儿子之间年龄差距大,分家时父母没有选择的余地
过去农村因为生活水平比较低,男女青年结婚又比较早,女人生育儿子后的恢复期比较长。通常来说,兄弟姐妹之间的间隔有三四年,也有两年的,其中以三四年的间隔最为普遍。也就是说,女人三年左右生一个孩子,那么前后出生的儿女之间相差三到四岁,家庭生活要好一些,相差两岁左右,家庭条件差的相差四五岁,最常见的相差三岁。
假如一个女人生育五个孩子,通常来说,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与最后一个孩子,年龄在十五岁左右。如果生育七八个孩子,那么第一胎与最后一胎,相差在二十岁以上。
也就是因为如此,过去农村,经常出现一些有趣的现象,女儿与母亲一起生育孩子,儿媳妇与婆婆一起生育孩子。亲外甥比亲舅舅年龄大几岁,亲侄子比亲叔叔大几岁。
母亲与女儿同时生育孩子,说明女儿已经嫁人了。母亲与儿媳同时生孩子,说明大儿子已经娶媳妇了。旧时,在农村,除了一些比较富裕的人家讲究数代不分家,以三世同堂或者四世同堂来维护所谓的家庭和睦的“名声”外,这样父母就同一大家子共同生活在一起。普通农家一般在儿子结婚后不久,就要分家出去,自立门户。
我们可以从旧时农村女子的嫁妆就可以看得出,很多出嫁时,娘家就给她们备齐了到男方家分家里所有的家具,柜子、床铺、桌椅、小凳,锅碗瓢盆等等。女子嫁过去以后,组建小家庭的所有日常用具,都不用发愁。这也就说明,儿子结婚后,分家是必然的,而一些父母不肯分家,往往会让家里闹得鸡飞狗跳,不如早分家,各自都过安逸的日子。
如此,假如一个家庭有五个儿子,大儿子结婚后,分家出去了,父母不可能不管其他没有成家,甚至年龄还很幼小的儿子,选择跟大儿子过。跟其他四个儿子一起过,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同样的道理,当老二结婚后,又要面临一次分家,父母只能跟剩下未娶亲的三个儿子过。
以此类推,这个原来的大家庭,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分家后,最后只剩小儿子了,当小儿子娶亲后,父母基本上是油尽灯,人已经进入老年。这样的父母,除了选择与小儿子生活,继续扶持小儿子,直到他成家立业,他们还会有别的选择吗?实在是没有可选择的余地了。
当然,分家出走的兄长对小弟们并不是不管不顾,当抛手和尚。过去,不同的村庄、家族立有不同的规矩,帮助没有成家的弟弟。毕竟,兄长娶亲成家,除了父母的操持外,下边的弟弟多少都出过力。比如,老大结婚时,老二出的力最大,老二结婚时,老三出的力最大。因此,过去每一次分家时,都会约定分家出去的兄长,当弟弟结婚时,要给予弟弟一些物资上的支助。
比如,过去,我们村就形成一个规矩,分家出去的兄长,一人负责一个弟弟,这个弟弟结婚时,哥哥要给弟弟喂养的两头肥猪。例如,老二结婚时,老大要给老二无偿喂养两头肥猪,老三结婚时,老二要给老三喂养两头肥猪,以此类推。
不过,也有一些兄长把肥猪结算成钱币,让弟弟自己去买肥猪。要知道,在当时农村的经济条件下,两头肥猪能够解决很大的问题。这样做也算是为父母减轻一些经济压力,帮助父母完成弟弟成家的“任务”,也体现了兄弟互助之情。在当时处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村,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
二、儿子全部成家后,父母的养老选择
在农村,多个儿子的家庭,当儿子全部结婚成家后,已经年老的父母亲,就面临要选择养老的方式问题。
过去,很多农村,年老父母通常会选择与最小的儿子一起生活。因为,小儿子是最后一个成家,经过多次与儿子的分家后,他们习惯与小儿子生活惯了,再也不想与小儿子分开,与其他儿子生活在一起还不习惯。也因为如此,在过去的农村,年老父母与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是一种普遍现象。这种家庭养老的模式,被当时农村民众认为是一种最佳的选择,这样的家庭,在过去农村也是最多的。
也就因为如此,久而久之,人们认为,一个多个儿子的家庭,儿子陆续分家后,父母选择跟最小儿子家生活养老,是农村传下来的一种习俗,是理所当理的事情。
不过,父母虽然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但是,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必须要尽责,通常来说,兄长要按月或者按年给父母的养老费用,在过去,一般是粮食和生活费等,治病的钱也是共同承担。
然而,农村家庭的家务事比较复杂,要不古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少数家庭,即使父母愿意与小儿子住在一起生活养老,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最后不得不分开,要么父母老了还单独生活,要么在几个儿子家轮流过日子。这里面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方面是,兄长们认为父母跟小弟一起生活,又是给小弟操持家务,又是给小弟带小孩,对自己的小孩则很少看管,责怪是父母偏心,让小弟占尽了便宜。于是,有的兄长总是找借口,拖欠给父母的养老费用,有的则拒绝给父母的养老费用。
即使不拖欠父母的养老费用,兄弟之间的说出的话也很难听,话中带刺。小弟受不了兄长的冷语冷语,便与父母分家,各过各的,把父母推给几位兄长,由他们决定父母的赡养方式。
另一方面是小弟认为父母跟自己生活在一起,小家庭过着不自在,嫌弃父母,且有的人认为,父母跟自己一起生活,自己吃了亏,兄长们赚了便宜。于是,小弟认为赡养父母是兄弟共同的责任,不应该把父母养老的事推给自己一个人。另外,也有一些是因为婆媳关系比较僵等多方面的家庭矛盾,使父母与小弟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还有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因为一些小弟不务正业,好吃懒做,致使家里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兄长为了不让父母和小弟一起受罪,让父母与小弟分开,跟着他们中的一人生活,或者轮流供养。
三、结束语
分家后父母选择在小儿子家生活,大多是过去农村父母的一种普遍养老方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多兄弟家庭,通常大数家庭传承了这种模式,还有少数家庭则采用父母在兄弟之间轮流养老的式。
上世纪八十九年代出生,或更晚的时候出生,家里的孩子不多,大多只有一个到两个。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会使农村传统父母养老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变化最明显的是,有的农村家庭女儿也要赡养父母。
结婚了该不该分家
结婚了该不该分家,分家是指家中的兄弟姐妹单独分家,大部分都是关系不和导致,轻则闹个家庭不和睦,兄弟间出现关系裂痕,重则兄弟大打出手,导致互相受伤,那么结婚了该不该分家呢?
结婚了该不该分家1结婚了应该分家
我觉得结婚了的确应该分家呀,因为如果兄弟姐妹在的话,到时候会分不清楚,所以我觉得还是分开比较好。
为什么结婚之后必须分家
现在结婚之后,很多家庭会分家。特别是那种有几个儿子的,因为一个大家庭肯定生活会有些不便。
1有自己的独立空间。结婚了就是一个家庭,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好好的生活。组建自己一个新的家,而且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会有其他的一些矛盾。
2可以让自己更加的有责任感,知道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不断地去努力。
3可以减少很多的家庭矛盾。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如果一个大家庭人员比较多,难免会有一些摩擦。这种情况下就比较难以去调和,为对方改变。
4增进彼此感情,经常可以聚会,平常可以关爱家人。
5更懂得去体谅父母。毕竟每个家庭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只有经历得多了,才会让自己变得成熟。
两兄弟分家谁先开口合适
生活中,兄弟俩,该怎么开口提分家,谁提比较合适,我是这样认为的!
1:谁后结婚谁提出比较合适!我有个哥哥,从小对我就特别好,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也慢慢的长大了,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由于哥哥比我大4岁,比我早步入社会,自然结婚也在我之前,我们家的条件还行,父母辛苦了办辈子,给我们2人都买了房子和车,同时也有点外债。
在我结婚后,我就提出了分家,我们分的是父母之前的外债,结婚后大家都要生活,不能因为外债不开心,所以我觉得谁结婚晚,谁提出来比较好!
2:谁有收入好谁提出!还是我家的事情,因为哥哥和我都需要结婚,所以父母有了点外债!我们都结婚后,都有个自的工作!我的收入相对哥哥来说比他好点,我就提出分家,把父母的外债分下!我收入比较好,所以承担的多一点。我觉得也没什么,毕竟都是一家人!
生活中兄弟分家也是很常见的!毕竟大家都要面对现实生活,不要因为分家搞的家人关系不好!希望大家都能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结婚了该不该分家2正月分家可以吗
正月可以分家吗,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认为“年头分家利阿兄,年尾分家益阿弟”。这虽是有不够科学的说法,但却体现了父母对儿子的平等对待。因此,虽然农历六、七月有“粗月”之说,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
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分后同样发达。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小同样都要发达。所以正月是不太建议分家的。
正月风俗
正月里都有哪些风俗呢,在大年初五俗称破五,要“赶五穷”,包括“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人们黎明即起,放鞭炮,打扫卫生。鞭炮从里往外放,边放边往门外走。
说是将一切不吉利的东西都轰将出去。这天,民间通行的食俗是吃饺子,俗称“捏小人嘴”,天津人破五这一天,家家户户都吃饺子,而且菜板要剁得叮咚响,让四邻听见,以示正在剁“小人”。这是正月的特色风俗之一。
正月禁忌
正月里都有哪些禁忌呢,首先是忌讳搬家:因为那时候的人们觉得,如果在年末搬家就会给一家人带去霉运和不幸。当然,这是人们的封建思想。
然后忌讳不吉利的话:腊月里面不能说一些不吉利的话,比如腊月里忌讳在家里面说“倒霉”“病”“穷”等不吉利字眼,正是在过年。想来也是,过年正是喜庆的时刻,说这些话容易让人反感。所以正月要注意多说吉祥话。
结婚了该不该分家3一、农村兄弟分家原则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2、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3、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4、在分家析产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二、农村兄弟分家签字问题
分家析产是我国传统社会中一个重要的家庭现象。分家泛指分家后形成新的家庭,而“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首先应该确认分家析产的协议性质,将其视为是家庭成员意思表示的统一体,是多方法律行为,是应该尊重全体家庭成员的意思自治。同时,这种意思自治不能违背继承法律的规定。
所以,分家单至少要经过有权利处分的人员签字,因为有可能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农村兄弟分家承包地和自留地的分配
从法律性质上讲,农村自留地等同于承包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户使用的宅基地也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但对农户使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发过任何使用证书,农户之间容易因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
而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在土地承包的有效期之内,家庭内部成员协商一致进行处置分配,是没有问题的。
四、农村兄弟分家宅基地问题
如果不进行分户,是有可能批不了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下是否默认老人的宅基地归小儿子继承,是不好确定的。比如,是不是有进行申请批宅基地而没有进行批准的情况。另外,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因为它的权利属性是归集体所有的,最多只能取得使用权。
老大能否在拆迁时获得补偿,还要看当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谁。如果确定为弟弟使用,老大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别人只有被你的外在吸引,才愿意用心去了解你的内在。更多研究表明,人们初次见面30秒内的表现给对方留下的印象最深。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
第一印象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也体现在情感生活中。对于男人来说,尤其是第一次去女朋友家。当然,在这种综合情况下,除了第一印象特别重要,其实你的一举一动都会特别受到对方家人的关注。
一般情况下,男人很容易被第一印象的重要性所迷惑,所以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彬彬有礼,以为这是最成功的,其实这只是开始。从你进门的那一刻起,直到你从他们的视线中消失,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研究和拆除。
之前我也没意识到这一点,以为男的举止得当,小心翼翼就够了,但是朋友徐青告诉我,这里面有玄机。而且她也从一个教训中得到了教训,她父母想的比我们想的多得多,有时候反其道而行之。
许晴和男朋友在一起3年了。男朋友追求她时,她告诉妈妈,希望妈妈能帮她做参考。后来在母女俩的共同考验下,正式交往。
恋爱第二年,徐晴在男友的建议下,把自己的房子退了,住进了男友买的新房。这样不仅能省一笔房租,还能帮助两个人每天见面,有助于增进感情。许晴在搬进男友家之前也想过,同居试婚是目前考验这个男人最好的方式。
当然,许晴并没有跟妈妈说同居的事。母亲比较保守,不结婚肯定不会同意同居。直到恋爱第三年,两个人才开始讨论结婚。
如果要谈婚论嫁,首先要去女方家,这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也是对对方父母的考验。
徐晴深知第一印象的重要性,所以在和男朋友回家之前,她给男朋友买了新衣服,花了一天的大部分时间。她还跟男朋友说,她父母喜欢喝茶玩太极拳,她要把这两方面的知识补上,才能在他们面前好好表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许晴的男朋友准备好了,不仅要和许晴的父母聊天,还要回答许晴妈妈的问题。所有的回答都让徐青妈妈满意,暗暗松了口气。
晚上需要休息的时候,徐晴的男朋友主动睡在沙发上,徐晴的妈妈没有任何不悦的阻止她抱着被子走出卧室。
许晴还偷偷跟男朋友说,这应该是测试,白天晚上都很顺利。但是第二天,许晴的男朋友走了之后,她的父母告诉她,这样的男人是不能嫁的。
许。明明那么顺利,相处融洽,为什么父母不同意。这时候父母说是因为男朋友提出分房睡,沙发睡。
徐青就更糊涂了。一般来说,男方第一次来女方家,要求单独睡一个房间,说明他尊重女方,让女方父母放心。
但是许晴的妈妈说问题就在这里。本来徐晴虽然没说已经和男朋友同居了,但是从和妈妈的每一段视频里,妈妈都知道两个人已经同居了。
父母在这方面往往比较敏感。都是有经验的人,自然知道年轻人之间会发生什么。在这个年代,我们在一起三年多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藏着掖着太虚伪了。最好大方一点。
从这件事上,徐青的父母认定徐青的男朋友在这方面不老实,虚伪。徐青好不容易才说,以后只能想想怎么弥补了,看父母的态度应该有放松的空间。她没想到两个人会对这件事粗心大意。现在父母的想法真的太难琢磨了。
听许晴说起这件事,总觉得许晴的父母太片面了。其实徐青的男朋友并没有做错什么,这种行为并不虚伪,尽管他知道年轻人已经同居了,在长辈面前应该举止得体。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父母是很难接受的,尤其是父亲,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找男朋友,她或多或少会觉得难过,舍不得嫁。如果他们正视女儿的未婚同居,那就更不能接受了。
尽管许晴恋情反转,但不建议男人第一次去女朋友家不要主动分房睡。除此之外,男人第一次去女朋友家还有很多做法是一定要知道的,只要做的得当,基本上不会有问题。
首先,不要空手而归。我相信所有男人都知道这一点。但是至于拿什么,也不是什么都可以的。既然带了礼物,一定要送给父母。
要和女朋友达成共识,通过女朋友了解父母的喜好,送他们最期待、最能代表你心意的礼物。
此外,在交谈过程中要真诚。其实第一次给双方准备彩礼和嫁妆是必然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很多男人都深受其害。其实对于女方家庭来说,一般不会太苛刻。他们想要的只是对方的态度。
比如对方说希望彩礼能20万,或者房产证上能加女儿名字,即使你觉得不可能,也不要完全否认,要巧妙转移话题,让他们知道你会努力,让他们知道你对女朋友的诚意。
至于最后会怎样,凡事都有余地,大部分父母不会刻意在这方面为难男方,除非有其他打算。
还有,从进门到出门,一定要让眼睛活起来。能起来帮忙的时候不要坐在那里,需要的时候起来帮忙。大部分父母是不会真的让你做什么的,但是你的一言一行都在他们的调查范围之内。不管你做还是不做,都有两种结果。
最后就是分床睡的问题。其实不管你男朋友,不管你们有没有同居过,都要在父母面前学会尊重他们。
如果他们主动提分床睡比较好,如果他们不提,你需要主动提。至于最后怎么睡,你要尊重父母的意见。对于女方来说,分床睡是一种尊重。
只要做到这一点,就几乎不会有错误。当然也有像许晴这样的特例,但个别情况不足以让我们偏。
来了就是真心的。只要晚辈有足够的尊重,长辈也会给予应有的尊严,不会再有什么困难。希望每一个第一次去女朋友家的男人,能在去之前多做做功课,正确的取得好成绩。
法律分析: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得,房产证上是夫妻的名字,说明房子是男方父母赠与给你们夫妻俩的。如果离婚后,房子也有女方的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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