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杀人正在服刑会影响女儿的军婚吗?

养父杀人正在服刑会影响女儿的军婚吗?,第1张

以上问题很有意思,我们可以通过对结婚和军婚这个概念以及当事人性格特点、受过的社会教育和家庭背景等因素来判断。

一般来讲,结婚是两个人凭借对方的爱情和对对方的信赖而决定结合契约,而军婚则是处于一种特殊情况下成为夫妻关系,其中包括经济状况相对较好、双方都在军队之中等情况。 军婚需要经过军方的审批才能成功完成,也就是说,要求军婚的双方都要在社会角色以及政治、军事等方面都必须具有较高的要求。

那么,对于女儿的军婚会不会因为父亲服刑而受到影响呢? 在法律上,父亲服刑并不一定会影响女儿结婚或军婚。 即使是服刑,父亲仍然可以担任女儿的监护人,但是,毕竟服刑的父亲肯定无法遵守家庭的规矩,并且他的此时此刻的行为以及未来的行为可能都将对女儿形成一种不良的影响,且他的过去的犯罪行为也定会影响申请军婚的程序。

当审核申请军婚的情况时,他一定会受到审核机构的审查,可能会拒绝审核,从而影响女儿的军婚申请。因此,父亲服刑确实会影响女儿的军婚。

虽然父亲服刑会影响女儿的军婚,但不代表女儿不能圆着她的梦。 军婚也是一种社会现象,申请者有权自由选择,只要双方遵守公约,父亲服刑也不能完全阻碍女儿的军婚。 军婚的双方最重要的是家庭和社会的背景,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职业、思想表现、婚姻前的经历和经历等都将受到审核机构的审查,这些审查将直接影响到军婚的双方是否成功。 如果审查结果不如意,可以考虑重新审核或者申请结婚,重新考虑选择更好的另一半来帮助她。

总之,父亲服刑会影响女儿的军婚,但并不代表女儿就无法军婚。 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法来帮助自己,同时要珍惜她现在已经拥有的,努力实现她自己梦寐以求的军婚。

俄狄普斯

有个预言家警告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说:由于他和他的表妹结了婚,他可能会被他儿子杀了。为了避免杀身之祸,他命令忠实的牧羊人把刚出生的婴儿杀死。然而,这个好心的牧羊人下不了毒手。他刺穿婴儿的脚,并把双脚用绳子捆起来。然后把婴儿托给他的一个同伴照看,他的这个同伴恰好是科林斯国王的仆人。这个孩子就是俄狄浦斯。无儿无女的国王夫妇把他当作儿子和继承人抚养成人。王子从没有怀疑过国王是他亲生父亲直到有一天他听到别人在谈论他的身事。他听到这些大惑不解,便动身到特尔斐去询问他的身事。在那儿阿波罗警告他不要回他的故土,因为如果他要这样做,他就会杀了他的父亲并且和他母亲结婚。得到这个忠告,俄狄浦斯转向与科林斯相反的方向,并下定决心在他以为是生身父亲的科林斯国王在世时决不踏上故土,决心不再回到他的父母可能住的地方。

俄狄浦斯在通往底比斯的路上没走多远就看见一辆马车朝他驶来。坐在马车上的人对挡道的年轻人怒不可遏,一边咒骂一边用鞭子抽打着年轻人的脸。俄狄浦斯一气之下跳上马车杀了那人。徒步跟着他们的主人的五个随从中只有一个侥幸逃生。俄狄浦斯根本没想到坐在马车里的人就是国王拉伊俄斯,他的父亲。这个年轻人很快到达了底比斯王国。就在这个时候,底比斯人正被一个长着女人头的名叫斯芬克斯的怪兽困扰着,她给他们出了一个谜语,没人能破解得了。如果谁能解开这个谜,谁就能登上皇帝的宝座并娶皇后为妻。俄狄浦斯在悬崖上遇到了斯芬克斯。对于这个怪兽出的谜:“什么动物在早晨用四条腿走路,在中午用两条腿走路,在晚上用三条腿走路?”他回答到:“是人,在婴幼儿时期他爬行,长大后他直立行走,老年时他柱着拐棍。”就这样,斯芬克斯跳下了悬崖。俄狄浦斯成了底比斯的国王以及王后——他母亲的丈夫。

这件事之后很久,俄狄浦斯过着富有和受人尊重的生活。这个奇异的婚姻给他带来了四个奇异的孩子,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接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瘟疫席卷了整个国土。每个家庭都被传染上了这种可怕的病,每一天都要死很多人。一个预言家告诉世人说:只有将杀害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凶手赶出这个国家,这场灾难才能结束。一个年老眼瞎名叫泰瑞西斯的预言家被带到国王面前。国王粗鲁的言语激怒了他,他宣称俄狄浦斯自己就是凶手。国王大吃一惊。他叫来底比斯的和科林斯族牧羊人来证明这个事实。当那两个牧羊人说到国王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收养了他,真相终于搞清楚了。王后上吊自缢了。俄狄浦斯用针挖出了自己的双眼,使自己再也看不见明亮的阳光。他被赶出了王国。他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直到他在提修斯国王的雅典得到了保护,在宙斯的一次霹雷中,他神秘地结束了自己贫穷短暂的一生。

我弟弟结婚不到一个月我爸爸就出车祸死了,能帮我解释下吗?

这位知友,你父亲出车祸去世纯属意外,和弟弟结婚没有因果关系,无需解释。人为地,强制的,无端的把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件联系起来会增加烦恼,使兄弟关系产生隔阂,不太好,父亲殁了,希望你节哀!

我弟弟出车祸死了 法院会不会帮我弟弟死亡赔偿金 冻结 给我爸偿还贷款

要看你弟弟的赔偿对象是谁,如果有你父亲的份额在内,则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会在对方起诉后被冻结,其他人的份额,法院无权冻结。

纵横法律网 姜文鸽律师

我爸出车祸死了赔偿了二十万我妈五万其余的都给我弟弟了,我是哥结婚了,弟弟还没结婚这样对吗

如果你们妈妈爱你们,她就应该为你们姐弟着想,所以她的那份索偿款你和你弟各拿10万。

我爸爸在上班的时候去接我弟弟放学 途中出车祸了 请问我爸爸的老板要承担一点法律责任吗

这个界定比较困难,但是 只要你们能够证明 是在上班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我是哥结婚了,我还有一个弟弟没结婚呢,我爸出车祸死了赔偿了二十万我妈五万,剩下的都给我弟了对吗

法律规定要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尽扶养义务则出抚养 希望采纳

我爸爸帮人担保贷款30万 贷款人跑了 我弟弟出车祸死了 法院会不会帮 死亡赔偿金 冻结偿还债务

一、首先要明确的是,你爸爸是提供的什么担保?是保证担保还是物的担保。如果你爸爸提供的仅仅是保证担保而借款人自己有提供物的担保,那么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贷款人想要主张还款的责任是必须先就抵押物主张实现担保责任。

二、其次要明确的是你爸爸提供担保的范围是不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为限提供担保,那么你,你姐姐,你弟弟有没有成年,有没有独立生活将影响的共有财产的认定,你没有交代清楚,此处不予评价。

三、关于死亡赔偿金,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死亡赔偿金不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但是实际生活中存在太多的关于死亡赔偿金分割的问题,故一般的做法是只有近亲属才能比照继承法的先关规定进行分割,也就是说,第二项的结果导致了你爸爸实际上能不能将该死亡赔偿金转化为自己的财产,所以,会不会被冻结,鉴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目前无法界定。

四、关于你说的借款人(你说的是贷款人,实际上贷款人指的是债权人,所以我理解为应该是借款人)跑了,现在无法确定的是,借款人是否结婚,如果结婚了的话,是不是全家都跑不见了,如果不是,那么只要他们没有证据证明夫妻间的债务是分开的,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偿还债务,那么在进一步需要明确的就是你爸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的,那就好办了,你们是享有抗辩权的,如果提供的连带保证,你们在履行了代偿义务后,是可以向借款人追偿的。

总之,你提供的信息太少了,有些问题实在没有办法准确的给你答案,还是建议你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我爸爸梦到杀我弟弟什么意思

天性,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有竞争意识,你弟弟就是你的竞争对象,这就是为什么会梦到自己的亲兄弟死,虽然我们内心不会盼着亲人去死。

我弟弟出车祸造成左脚骨折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要掌握以下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治疗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手术报告。《司法鉴定结论》等。

做司法鉴定是不用请律师的。如果在交警那里调解赔偿,建议咨询律师,也不需要请律师。如果真的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就要请律师帮助,才能达到最好的诉讼目标。

我爸爸骑车带了一个女人出车祸了那女人死了,我爸爸的腿断了该怎么判

这个要根据伤情、事故责任大小、赔偿等综合因素来判。你最好去询问一下律师,他们毕竟是专业的,或者你也可以去法院,有专门的咨询台可以询问。

我爸爸请朋友吃饭,路途爸爸朋友出车祸死了,谁的错?

是那个人倒霉!不关你爸爸事!不过,出于人情事故!你一家还是应该去诚心道歉!因为人家可不管你那么多!去道歉,毕竟,他因你爸间接而死了!

曾经广西合浦白沙镇持枪将亲生哥哥和侄儿枪杀一案的凶手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9年1月1日晚上18时许,广西合浦县白沙镇新屋村的梁某华正在为儿子第二天结婚,招待前来祝贺的客人,正当梁某华在招呼所有客人落座时,自己的亲兄弟梁锡武来到跟前,以为兄弟是前来贺喜的梁某华父子于是招呼其坐下吃饭,没想到,梁锡武却掏出一路上来时准备好的手枪,对着梁某华父子头上分别开了一枪,梁某华父子相继倒地以后,梁锡武又对梁某华的儿子,自己的侄儿胸部,再次补了一枪。

梁某华父子因为近距离被枪击,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而凶手梁锡武也于当晚携带作案用的枪支到公安机关投了案。据法医鉴定:梁锡武所用枪支属于军用59式手枪,除现场梁锡武行凶时使用了三颗子弹,余下的四颗子弹梁锡武也一并进行了投案。

据梁锡武投案后交代:2015年年底,两兄弟因为几颗桉树的土地问题发生过矛盾,双方互不相让,闹得很凶,梁锡武由此认为哥哥一家欺负了自己,因此怀恨在心,逐产生施机报复的想法。

1月1日这天是梁锡武侄儿结婚的前夜,农村的规矩当天晚上亲戚们都是要来祝贺吃酒宴的,因此,梁锡武把报复时机也定在了当天晚上,当日下午,他在家里弄出私藏的军用手枪,给枪里装了三颗子弹,并在去的路上就上好了堂,当毫不知情的父子俩请他吃饭时,他却掏出了枪,做出了残忍的疯狂举动……

有知情网友透露:据说杀人者小时候被寄养在亲戚家,回来后成家立业时兄弟分家产不公,而从小在家的大哥一家平时比较霸道,因此兄弟俩积怨已久,而几颗桉树的归属问题,更是将两兄弟的矛盾恶化,觉得被欺负的梁锡武最终对亲哥哥和侄儿下了杀手。

梁锡武故意杀人案在广西北海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因凶手梁锡武犯多条罪,故该案审判结果将择期进行宣判。

毋容置疑,梁锡武无论与其大哥的矛盾是否存在冤屈,其作案手段是非常残忍的,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且,行凶工具还是军用手枪,自然涉及到非法使用枪支罪,虽然其犯罪后进行了自首,但比较起作案手段之残忍,实属无可饶恕之处。

无法想象,凶手何以能够对亲生胞兄和侄儿下得了手,这可都是自己的至亲啊!无论是为了几颗桉树还是其他家产,在生命面前,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亲戚朋友或者社会上,人与人在交往中,难免存在矛盾,当我们在遇到欺负时,除了寻找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以外,有时候还得退一步海阔天空,人生苦短,何必非要争个你强我弱呢?

冲动是魔鬼,梁锡武虽然将胞哥及侄儿杀害似乎吐了口怨气,可又岂知,他不但害得自家大哥家破人亡,而自己,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妻离子散呢!

朋友们,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打开不了的心结,当我们把利益看淡,把亲情友谊看重时,你会发现,除了生命,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怨气过度发展就是仇恨,而想开看淡,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你们说是不是呢?

导读:明朝万历皇帝在位的时候,在河南杞县的县城里居住着一对夫妻,夫妻二人只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加上女儿长得花容月貌,聪明伶俐,老两口把女儿看做了掌上明珠,爱得不得了。女孩长大成人之后,夫妻俩给女儿找了一门亲事,未来的女婿也是杞县的,生得一表人才,而且彼此门当户对,女孩也非常满意。两家人后来约定了一个黄道吉日,指定在那一天成亲。 到了成亲那一天,女孩家来了一个栉工(古代专门为人梳头理发的匠人)。原来当地有个风俗,新娘子在出嫁的当天,要一早请栉工来家中梳头修面,整理仪容,以便在出嫁那天能够美美地嫁出去。女孩家请的栉工是个男人,栉工在为女孩梳头修面的时候,发现女孩身材苗条,模样俊俏,居然对女孩动了邪念,而女孩对此懵然不知。 ​当新郎带着迎亲队伍来娶亲的时候,栉工混在人群之中,跟着新娘子来到了新郎家。当时已经是晚上,新郎和新娘拜过天地之后,新郎在家中和父亲一起招待客人,新郎的母亲和其他女性亲属在忙着做菜做饭,新娘子一个人被留在新婚的房间里面。栉工趁此机会悄悄进入新娘的婚房,然后牵着女孩从后门逃了出来。新娘子虽然发现牵自己手的人不是新郎,但是一时之间不知道栉工是何用意,也就跟着栉工走到了大街上。 这时候,新郎一家发现新娘子不见了,赶紧和在场的亲戚举着火把四散寻找新娘的下落。栉工看见后面的火把,还以为是新郎的家人在追自己,他做贼心虚,连忙拉着新娘跑了起来。新娘子脚小,跑不动,栉工怕被新郎抓住坐牢,于是把新娘子推进了路边的一口土井里面,然后独自狂奔而逃。新郎一家举着火把找了半天,始终没有找到新娘子,于是就报了官,请求官府彻查新娘的下落。 ​后来有人告诉新郎说:「 ”你结婚那天晚上,我看见栉工鬼鬼祟祟在你家出现,他很有嫌疑。”新郎将此事禀告官府,官府派遣衙役将栉工捉拿归案,一顿严刑拷打之后,栉工将犯罪的经过和盘托出,说自己一时情急,将新娘子推到路边的土井里面了。官府马上让衙役去土井搜获,还真从里面捞出来一具尸体,只不过是一具长着长胡须的男性遗体,并不是失踪的新娘子。 官府认为这是栉工说了假话,但是栉工却一口咬定自己的确将新娘子给推到井里面了,至于为何捞出来一个男人,他也不知道为何。官府无奈,只好暂且将栉工押入大牢,等候日后审判。看到这里,读者也要问了,女孩落井之后究竟怎么样了, 为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原来,女孩被栉工推下土井之后,并没有摔死,而是晕了过去。等到第二天一早,女孩苏醒了过来,就在井底大呼救命。 ​此时正好有两个商人路过,他们听到呼救声,往井底一看,发现果然有人。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两人放下随身的金银财物,拿出包袱里携带的绳子。两人约定分工救人,一个商人在井口拽着绳子,另一个长着长胡子的商人顺着绳子下到井底,将绳子捆在女孩的腰上,上面的商人拽绳子,下面的长胡子的商人托着女孩的脚,终于将女孩救了上去。在上面拔绳子的商人,发现女孩生得花容月貌,顿时起了霸占之心,而且这个商人还想私吞井底商人的财物,于是他举起一块大石头,砸死了井底的商人,然后背起包裹,强行带着女孩离开了。 ​后来长胡子的商人的尸体被官府捞出,而此时的女孩已经被另一个商人带到了嘉定定居了。女孩就这样被迫成了这个商人的妻子,商人得到了美丽的妻子,又霸占了伙伴的财物,志得意满,天天花天酒地,回家就打女孩,女孩因此对商人怀恨在心。有一次女孩悄悄和邻居家的老太太聊天,将自己被商人掳掠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说完潸然泪下,感叹自己命苦。 邻居老太太是个善良的人,她心疼女孩的遭遇,于是来到官府告发了商人,官府马上派人将商人和女孩一起押解到了杞县,经过一番审问之后,杞县县令搞明白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将谋财害命的商人和那个见色起意的栉工,砍头示众,以儆效尤。此时的女孩饱经折磨,先后三人因她而死,但是她是无辜的,官府仍然将她许配给了原来的新郎,两口子这才算是破镜重圆。

参考资料:

《耳谈》《明人百家》

结婚二个多月,24岁的上门女婿将新婚妻子残忍杀害。在法庭上,凶手葛宜峰称自己做上门女婿的生活很压抑,是导致这起血案的根本的原因。当上门女婿为何这么难?我们来一起剖析这起案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警示。

一、血案发生在新婚二个月后

1、2014年4月26日,葛宜峰跟随岳父母居住在北京的租住屋内,一大早还没有起床,就听到岳母不停地数落他和他的家人,称他配不上她的女儿等等,这让他很愤怒。他给外出的妻子发短信说被岳母骂了,妻子回复:我妈就那样。受了委屈的葛宜峰,渴望得到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可是没有,妻子回家后矛盾进一步升级,争吵中妻子将他的衣服扔了出来。

2、葛宜峰走出家门,躲在车上生闷气。虽说他早就有了报复妻子一家的念头,也准备的剪刀、锤子、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但他始终没有下定决心要走这一步。他将妻子叫到车上,还是希望能与妻子好好的谈谈,想让妻子给他道歉,寻求一些心理安慰。妻子哪能理解到他此刻的心情及想法,话没说两句又争吵起来。当妻子准备下车离婚时,葛宜峰的情绪彻底失控,用剪刀捅向了妻子……。

3、看到妻子躺在血泊中不再动了,他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事。他打电话给自己远在安徽的母亲和哥哥,告诉他们自己杀害了妻子,家人都不信。他就拍了照片,发了朋友圈,说终于结束了这一切。尔后,他打车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民警要求立刻枪毙他。

二、法院判决:

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葛宜峰死缓,限制减刑。他为何没给妻子抵命呢?这里面涉及自首、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原因。刑法规定,罪犯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应当”,至于是否能从轻处罚,关键还要看犯罪情节。在这起血案中,很明显的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善导致的,被害人及亲属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另外,在其岳父母强烈要他抵命的情况下,葛宜峰还能够保下一命,也与目前的刑事政策有关。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杀人案,只要情节不是太恶劣,一般也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目前,葛宜峰在安徽蚌埠监狱服刑,已由死缓改判无期徒刑) 

三、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起血案?

葛宜峰是安徽池州人,初中文化。当年1月25日与同乡陈某领取的结婚证,2月5日举办的婚礼,做起了上门女婿。随后跟随岳父母来到北京,与岳父母一起居住在出租屋内。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家庭矛盾导致的这起血案?我们根据案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分析一下。

1、家庭矛盾,难以说清谁对谁错。

葛宜峰说,婚后的家庭生活让他很压抑,他和岳母关系不融洽,结婚当天就因琐事被岳母骂了一顿。而案发当天,让他痛下杀心的也是因岳母的谩骂引起。受害者陈某父亲称他一直拿葛宜峰当儿子看待,没钱了就给他钱花,还给他钱学开车。而葛宜峰不思进取,游手好闲,喜欢玩牌,还动手打过妻子。

分析:他们之间究竟谁说得对,这都不需要去考证,因为家庭矛盾不能完全归责一方。家庭矛盾难以调和,陈某的父母作为家庭中的长辈,应当负主要责任。

2、面对新环境的不适应。

葛宜峰说,结婚前他在外地上班,每个月赚七八千元。到了北京,他每个月赚五六千元,“要给别人当哈巴狗似的,钱还不够花。每天要花四五个小时在地铁上,我适应不了,很压抑。”他还提到,妻子到北京后生活档次提高了,越来越看不起他。“我感觉窝囊,心理落差很大。”

分析:在他们的家庭矛盾中,如果葛宜峰妻子能够对其进行理解和支持,矛盾就可以得到抑制和缓和,可是没有,她的妻子始终与他的父母站在同一阵营,让他感觉孤独无助。

3、葛宜峰认为自己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妻子的理解。

葛宜峰说妻子:“你说你和别的男孩子谈恋爱分手了,把我当感情寄托,我就和你谈恋爱;你说订婚我就和你订婚;你说让我做上门女婿,我就做上门女婿;你说让我辞了工作来北京,我就来北京陪你。”

分析:从这段话中,我们可能看出,他把妻子视为他的全部,而妻子好像在拿他“垫背”。结婚两个月就提出离婚,他们的感情基础并不是很稳固。

4、葛宜峰感觉自己没有退路

对于这起婚姻,最初他的妈妈就是反对的。在妻子提出离婚时,他也曾与母亲的进行商量,但他的母亲认为本来倒插门就丢人,如果让别人赶出家门更丢人,便告诉她:“离婚后就别回家了,我们家丢不起这人”。

分析:将葛宜峰逼上极端之路,他的母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每个恶性案件的发生,都是多因导致一果。在这起血案中,葛宜峰的偏激性格是造成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其它就是家庭矛盾,甚至也包括他母亲的不理解、不支持!

四、“入赘”家庭应当如何相处?

当前是80后、90后年轻人挑起家庭大梁的时代。因受计划生育的影响,这一批年轻人存在很多的独生子女,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男方“入赘”到女方的现象。“入赘”家庭应当如何相处?作者谈几点看法。

1、不要轻言“入赘”

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入赘女婿被歧视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在年轻人的婚姻中,不要轻言“入赘”。哪怕女方家庭只有一个女儿,需要让女婿和女儿承担老人养成送终问题,都应当尽量避免给女婿套上“入赘”身份。例如,岳父母暂时不需要贴身照顾时,在结婚之初就不要直接将男方“娶”到女方家。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女儿需要尽赡养义务的观念也得到普及,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搞“入赘”这一套。

2、女方家庭应当尊重女婿

让入赘女婿进门,其用意就是要让男方挑起女方家庭的大梁。女方家庭应当给予超出自己女儿的尊重,并给予男方一定的话语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让他有“存在感”。现在的问题是,愿意到女方家入赘的男方,一般情况下条件会比女方家差一些,男方会不由自主感觉比别人低一等,如果女方家再不给予足够的尊重,矛盾就难免发生。

3、发生矛盾如何处理?

在发生矛盾时,最忌讳的就是女方家里人站在同一战线,孤立入赘女婿。这会让入赘女婿始终感觉自己是外人,家庭关系难以融洽。对于女方来讲,应当成为父母与女婿之间的沟通桥梁,要懂得“会当儿的两头瞒,不会当儿的两头传”这个道理。当小夫妻发生矛盾时,女方父母应当偏向女婿,而不能去护自己的女儿。

结束语:

回到本案来讲,大家都会认为葛宜峰因为这点家庭矛盾,就去杀害妻子,做法太极端,害人又害已。作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葛宜峰爱了不该爱的人,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妻子失恋疗伤的“备胎”,让自己有点受骗的感觉,却又难以言传。这一点,葛宜峰心里是清楚的,但他不一定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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