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上海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第1张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对于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外地人而言,拿到上海户口可以说是一大梦想。目前,上海市全面实行积分落户计划,每年都有大量人员通过积分的方式拿到上海户口。这些人拿到资格后的事情就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了。那么上海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结合上海市有关政策文件和大家谈一谈。

一、上海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入户所需材料是什么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户口迁移提交资料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2、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3、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4、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外地人通过积分方式达到落户条件后,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上海市户口准迁证明,然后到原户籍地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回到上海办理户口登记。这就是我总结的上海户口迁移手续。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一个月,拿到证后申办人要尽快完成落户手续。

(一)市外迁入

1、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二)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通过和上海本地居民结婚迁户口到上海,需要满足的条件:

1、结婚满10年(以结婚证为准)

2、年满3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3、配偶同意

4、如果配偶不是户主,还需要落户处的户主同意。

扩展资料:

上海结婚迁户口的流程: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应该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必须带上。

3、夫妻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的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如果女方是外地户口,必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件。

5、需要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盖章。

6、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应该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为养老保险的转移做好准备。

7、如有过已经有子女并且已经落户上海,须要提供儿女的“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以及“预防接种证”等。

8、外地户口一方还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9、如果上海户口一方有为原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必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

上海网-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修正本)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 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 户口迁移 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 管辖 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上海 户口迁移流程参考如下,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 结婚 ( 离婚 )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 收养小孩 落户,持 收养 公证书或《收养证》; 13 解除收养关系 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 退休 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 工龄 、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 购房 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 买房 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 房屋产权证 、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户口配偶如何随迁落户

 上海作为早期经济开放区,如今经济发达,资源配置优越,医疗设备也很齐全。上海居民也享有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那要是上海居民的配偶不是当地户籍的呢?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上海户口配偶随迁落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户籍新政策配偶如何落户?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

 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

 1、必须结婚满10年(咨询上海户口一方派出所)。

 2、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文件准备流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文。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

 (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其他可以提前落户或者直接进行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情况如下:

 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上面的上海户口新政策是否有符合情况的,才可以办理申请上海户口:

 (一)异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

 (3)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申报人员全家的户籍证明;

 (5)随迁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

 6)沪地配偶单位证明;

 (7)结婚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9)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沪地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

 (二)就地投靠配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主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

 (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4)子女在校读书的学校证明;

 (5)配偶单位证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8)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报农转非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

 (10)被投靠人配偶户籍证明并注明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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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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